照明企业切入PPP模式的两种途径

2017-11-14 15:57:55   |  1481 人气


过去二十多年,PPP在全球各地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广泛适用于政府特许经营的各个领域。据测算,1985年到2011年,全球基础设施PPP名义价值就高达7751亿美元。而在中国,一些企业已经投入到PPP模式中。包括未来智慧照明的发展,中国照明PPP是几十亿的存量,未来是非常有价值的。PPP模式在照明企业看来,充满诱惑力,那么,照明企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切入呢?


一、智慧城市--智能路灯


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日渐升温,PPP模式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信息化建设已渗透到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在交通基建、水利、市政设施等基础上,PPP模式在智慧城市领域全面铺开。


然而,PPP模式一定要能通过运营向社会收费,无法收费的项目很难长期运行下去。单纯的照明项目不适合PPP,因为无法向社会收费。在照明领域,PPP模式如何运转呢?


道路环保水务等项目都是具有自尝性的。而照明企业想要切入PPP模式,可能只有一种途径,那就是借助智慧城市--智能路灯控制进入。


如果以照明项目的路灯杆为载体扩展到智慧城市,可通过一些附加项目来收费,采用PPP模式也未尝不可。由于LED照明系统集成了模组、电源、控制系统等,需要专业的团队维护,这样有可能催生工程领域的延伸服务,形成固定收入。如通过附加广告及以照明项目的路灯杆为载体设置摄像头,环境监测器,WIFI发射站等拓展项目来收取费用,社会投资人按在项目公司中的投资比例或与政府约定的比例获得收益。


企业还可以由硬件产品销售转向服务导向的商业模式发展,智能路灯不只是赚取设备费用,而是掌握透过路灯所收集的各种数据,而地方政府欲使用数据发展城市解决方案,还是要支付通用数据处理服务费用。


二、景观亮化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速度的加快,城市灯光环境照明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近年来,一些沿海开放城市,特别是大连、青岛、广州、深圳、珠海、海口、厦门等城市的夜景照明得到了迅速发展。另外西部地区如西安、昆明、银川、兰州、拉萨和乌鲁木齐等城市的夜景照明工作,发展速度也很快,甚至大有后来居上之势。这些亮化工程,无疑在未来依然是拉动照明工程PPP模式发展的一驾马车。


景观亮化或者说文旅灯光,具有的公益性与商业性的双重性质,具备借力PPP模式的天然基因。绝大部分景区社会公共资源的属性决定了本身的公益性,公益性决定了景区发展需要政府主导,而文旅产业要运营发展,必要求有盈利的一面,运营由企业主要负责顺理成章。


三、企业进入PPP项目时的一些建议


那么作为多方合作中的重要一方,政府对于企业进入PPP项目时又有哪些建议?


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副处长孙卫平说:“企业参与PPP简单的说,主要还是能不能够建立起利益链条的问题,仅从表面看似乎对各方都有利,但实际项目没有这么简单,仅仅是政府方面就会涉及多个部门,比如建委、城管、财政等,各方考虑问题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各自为政协调起来比较复杂。再加上会涉及到的电力公司、路灯管理所等,就更复杂了。”


因此,照明企业如果希望以PPP模式开展项目,最重要的是要完整的理清项目全过程的关联方,并有完整的关联协调机制,否则很难开展和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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