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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10 CCS Z 04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781 2020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电力生产业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Power generation enterprises 2020 - 12 - 24 发布 2021 - 01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781 2020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核算和报告范围 ..................................................................... 2 5 核算步骤与方法 ..................................................................... 2 6 数据质量管理 ....................................................................... 6 7 报告要求 ........................................................................... 6 附 录 A (规范性) 相关参数推荐值 .................................................. 8 附 录 B (规范性) 监测计划 ........................................................ 9 附 录 C (规范性) 报告格式模板 ................................................... 16 参 考 文 献 ...................................................................... 22 DB11/T 1781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 境局组织实施。 本 文件 起草单位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 文件 主要起草人钟良、王红梅、秦波、 邱大庆、 李贺风、 于凤菊、 陈梅倩、 武杰、 陈操操、 黄 友旺、 李文明、蒋历民、金丽丽、张金花、高艳荣 、徐天金 。 DB11/T 1781 2020 1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电力生产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生产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 范围、 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 要 求 等内容。 本文件 适用于电力生产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 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 本 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 该 日期 对应 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 476 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 GB/T 11062 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DL/T 567.8 燃油发热量的测定 GB/T31250.1-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1部分 发电企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报告主体 reporting entity 具有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的法人 企业 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3.2 重点排放设施 key emission facility 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大 于 5000吨(含)或占报告主体年度排放量大于 20( 含)的排放设施。 3.3 活动数据 activity data 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3.4 DB11/T 1781 2020 2 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 或消费活动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的系数。 3.5 碳氧化率 carbon oxidation rate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 完全 氧化的百分比。 4 核算 和报告范围 4.1 概述 4.1.1 报告主体应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的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生产系统包括 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 4.1.2 报告主体除了电力生产活动外,还存在其他二氧化碳排放的活动,则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二 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4.2 核算 边界 4.2.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报告主体所涉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 天然气、 燃油 、 煤炭等化石燃料(包括 发电用燃料、辅助燃 油与搬运设备用油等)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对 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其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仅统计化石燃料( 如燃油 )的二氧化碳排放。 4.2.2 脱硫过程排放 脱硫过程排放 是指燃煤机组采用脱硫剂 (碳酸盐)分解 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 4.2.3 消耗外购 电力 产生 的排放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5 核算步骤与方法 5.1 核算步骤 报告主体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核算 和报告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 步骤 a 确定 核算 边界和 排放源; b 收集活动数据; c 确定排放量 计 算方法; d 选择和获取排放因 子数据; e 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 、脱硫过程 和消耗外购电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f 汇总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量; g 收集 并报告 供电量 、 供热量 等其他 生产 信息。 5.2 核算方法 5.2.1 排放总量 DB11/T 1781 2020 3 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等于核算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 排放 、脱硫过程排放 和消耗 外购电力 产生 的排放之和,按公式( 1)计算 外购电过程燃烧 EEE  E .......................... 1 式中 E 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E燃烧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E过程 报告主体脱硫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E外购电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 产生 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 5.2.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5.2.2.1 计算公式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 产生 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 化碳排放量之和,按公式( 2)计算   n 1 iii EFADE )燃烧 ..................... 2 式中 ADi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 GJ); EFi 第 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 tCO2/GJ); i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 5.2.2.2 活动数据 5.2.2.2.1 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燃料的消耗量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乘积,按公式 ( 3)计算 iii FCNCVAD  ................................ 3 式中 NCVi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和液体化石燃料,单位为吉 焦 /吨 ( 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标 准 立方米( GJ/104 Nm3); FCi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对固体和液体燃料,单位为吨( t);对气 体燃料,单位为万标 准 立方米( 104 Nm3)。 5.2.2.2.2 化石燃料消耗量 固定设施的 燃气、 燃煤 的消耗量 需 连续测量,每天记录 , 燃煤 、燃气的 年消 耗 量 由 基于每天的 消 耗 量 汇总 得到 ; 燃油的消耗量需测量每次使用的燃油量,燃油年消耗量由基于每次的消耗量计算得到。 化 石燃料的消耗量获取过程所用的测量器具应符合 GB 17167的相关要求。 5.2.2.2.3 低位发热量 化石燃料的低 位发热量优先采用实测值。 DB11/T 1781 2020 4 燃 气应测量进入锅炉的天然气的低位 发热量 。 燃 气低位 发热量 的测量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 具体测 量方法和实验室及设备仪器标准应 符合 GB/T 11062的相关规定。 燃气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应每月或每批 次测量。如果某月有多于一次的实测数据,应取算术平 均值作为该月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数值。无实测 时也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测试报告中的数据,或采用本标准附录 A 表 A.1 规定的各燃料品种对应的 推荐 值,各个核算年度数据获取方式和数据源应一致 。 燃油低位发热量的测量方法和实验室及设备仪器标准应符合 DL/T 567.8 的相关规定,燃油的低位 发热量按每批次测量,或采用与供应交易结算合同中的年度平均低位发热量,燃油年平均低位发热量由 每批次燃油平均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其权重为每批次燃油消耗量。 燃煤低位 发热量 的具体测量方法应 符合 GB/T 213的相关规定。燃烧的煤在入炉之前均需测量其低位 发热量 。入炉煤的低位 发热量 ,应按国标方法每天至少做一次由三班混制而成综合样品的工业分析,以 当日的三班综合煤样的实测发热量和三班平均的全水分所换算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作为燃料的低位 发 热量 。 生物质混合燃料发电机组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中 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应参考上述燃煤、燃油、 燃气机组的低位发热量测量和计算方法。 不具备相关的测量条件的可以使用燃料供应商提供的数值,燃料供应商提供的低位 发热量 应按上述 标准和频次测量,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上数据均无法获得的,可采用附录 A附表 A.1的推荐值。 5.2.2.3 排放因子 5.2.2.3.1 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 按公式( 4)计算 1244 iii OFCCEF ................................... 4 式中 CCi 第 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吉焦( tC/GJ); OFi 第 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 ,以 表示 ; 4412 二氧化碳与碳的 相对 分子 量 之比。 5.2.2.3.2 单位热值含碳量 对于 燃煤 的 重点排放设施 ,应 每月 确定 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 对于燃煤机组,应每天采集缩分样品, 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该月的每天获得的缩分样品混合,确定月入炉煤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具体测量标准应 符合 GB/T 476。重点排放设施的年平均单位热值含碳量等于该排放设施每月测量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的加 权平均,其权重是该设施每月消费的燃料量 。 燃气和燃油的单位热值含碳量采用附录 A表 A.1的推 荐值。 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发电机组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中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应参考上述单 位热值含碳量的测量和计算方法。 5.2.2.3.3 碳氧化率 燃煤机组的碳氧化率 , 按公式( 5)计算 310/-1   煤煤煤 除尘灰灰渣渣煤 CCNCVFC CGCGOF  .............................. 5 式中 OF煤 燃煤 的碳氧化率,以 表示; DB11/T 1781 2020 5 G渣 全年的炉渣产量,单位为吨( t); C渣 炉渣的平均含碳量,以 表示; G碳 飞灰的平均含碳量,单位为吨( t); AFH 飞灰的平均含碳量,以 表示; η 除尘 除尘系统平均除尘效率,以 表示; FC煤 燃煤的消耗量 ,单位为吨( t); NCV煤 燃煤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单位为吉焦每吨( GJ/t); CC煤 燃煤 单位 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 吉 焦( tC/GJ)。 燃气和燃油的碳氧化率采用附录 A表 A.1的推荐值。 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发电机组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中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应参考上述碳氧化率 的测量和计算方法。 5.2.3 脱硫 过程 排放 5.2.3.1 计算公式 对于燃煤机组,应考虑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 按公式( 6)计算   k kk EFCAL过程E ................................ 6 式中 CALk 第 k 种脱硫剂中碳酸盐消耗量 , 单位为吨( t) ; EFk 第 k 种脱硫剂中碳酸盐的排放因子 , 单位为 吨二氧化碳 每 吨 ( tCO2/t) ; K 脱硫剂类型 。 5.2.3.2 活动数据 脱硫剂中碳酸盐年消耗量 , 按 公 式( 7) 计算   m kmkyk IB ,,CA L ................................ 7 式中 CALk,y 脱硫剂中碳酸盐在全年的消耗量 , 单位为吨( t) ; Bk,m 脱硫剂在全年某月的消耗量 , 单位为吨( t) ; Ik 脱硫剂中碳酸盐含量 ; y 核算和报告年 ; m 核算和报告年中的某月 。 脱硫过程所使用的脱硫剂(如石灰石等)的消耗量可通过每批次或每天测量值加和得到,记录每个 月的消耗量。若企业没有进行测量或者测量值不可得时可使用结算发票替代。 脱硫剂中碳酸盐含量取缺省值 90。 5.2.3.3 排放因子 脱硫过程排放因子 , 按公式( 8)计算 TREF tkk  ,EF .................................. 8 式中 EFk,t 完全转化时脱硫过程的排放因子 ,单位为 吨二氧化碳 每 吨 ( tCO2/t) ; TR 转化率 ,以 表示, 脱硫过程的转化率取 100。 DB11/T 1781 2020 6 完全转化时脱硫过程 的排放因子 可 采用 附录 A附表 A.2的推荐值 。 5.2.4 消耗 外购 电力 产生的 排放 5.2.4.1 计算公式 消耗外购电力 产生 的 二氧化碳排放量 , 按 公 式 ( 9)计算 电外购电外购电 EFADE  ................................... 9 式中 AD外购电 报告主体 核算和 报告年度 内 消耗 外购电力的电量 ,单位为兆瓦时 MWh; EF电 电网 年 均供电 的 二氧化碳 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 tCO2/MWh。 5.2.4.2 活动数据 报告主体 消耗 外购电力的活动数据以发电企业电表记录的读数为准,如果没有,可采用供应 商提供 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5.2.4.3 排放因子 电力排放因子,采用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数据或采用附录 A表 A.3的推荐值。 6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 主体 应加强二氧化碳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 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期 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b 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源一览表,对于排放源的活动数据获取提出相应的要求; c 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按照附录 B制定监测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对计量器具、检测设备 和监测仪表进 行维护管理,并记录存档。不断提高自身对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等参数的监测能 力 ; d 建立健全二氧化碳数据记录管理体系,包括数据来源,数据获取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的 记录管理; e 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二氧化碳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校验,对可能产生的 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7 报告要求 7.1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主体名称、单位性质、 报告年度、 所属行业、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 表人、填报人负 责人 和联系人信息 等,见附录 C表 C.1。 7.2 二氧化碳排放量 DB11/T 1781 2020 7 报告主体应按附录 C表 C.2报告 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并按附录 C表 C.3表 C.5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 烧 、 脱硫过程 和 消耗外购电力所 产生 的排放量。此外,还宜报告其他重点说明的问题,如生物质燃料 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固碳产品隐含碳对应的排放等。 7.3 活动数据及 其 来源 报告主体应按照附录 C 中表 C.3表 C.7 的格式要求,报告其在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活动数据,包 括报告 主体在 报告年度 内生产所使用的各种化石燃料消耗量、碳酸盐消耗量和相应的低位发热量 和外 购电量。 报告主体如果除提供电力生产业产品或服务活动外,还存在其他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标 准未涵盖 的 二氧化碳 排放环节,则应按照其它相关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报告其活动数据及来 源。 7.4 排放因子及来源 采用实测值的应按月报告排放设施所使用的化石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 报告主体应按照附录 C 中表 C.3表 C.7 的格式要求, 报告 其 在 核算和 报告年度内各种化石燃料的 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数据、 碳酸盐排放因子和 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等数据,并说明这些数 据的来源。 报告主体如果除提供 电力生产 业产品或服务活动外,还存在其他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标准未涵盖 的二氧化碳排放环节,则应参考其它相关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报告 其排放因子数据 及来源。 7.5 其他生产信息 报告主体应 按照附录 C中表 C.8的格式要求, 报告其在 核算和 报告年度内 其他生产信息,包括发电量、 总供电量、总供热量、单个机组供电量及供热量、发电机组供热比、供热煤耗、供热气耗。 7.6 真实性说明 报告主体应参照附录 C中表 C.9的格式就报告真实性做书面声明。 DB11/T 1781 2020 8 附 录 A (规范性) 相关参数推荐值 相关参数推荐值见表 A.1~表 A.3。 表 A.1 化石燃料低位 发热量 、单位热值含碳量与碳氧化率 推荐值 燃料品种 计量 单位 低位发热量 ( GJ/t, GJ/104Nm3) 单位热值含碳量 ( tC/GJ) 燃料碳氧化率 无烟煤 t 20.304 27.49 10-3 85 一般烟煤 t 19.57 26.18 10-3 85 燃料油 t 40.19 21.10 10-3 98 汽油 t 44.8 18.90 10-3 98 柴油 t 43.33 20.20 10-3 98 煤油 t 44.75 19.60 10-3 98 液化石油气 t 47.31 17.20 10-3 98 天然气 104Nm3 389.31 15.30 10-3 99 炼厂干气 t 46.05 18.20 10-3 98 石油焦 t 31.998 27.50 10-3 98 其他油品 t 41.031 20.00 10-3 98 注 1 低位 发热量 来源于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 注 2 单位热值含碳量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 注 3 燃料碳氧化率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 表 A.2 碳酸盐排放因子推荐值 碳酸盐 排放因子( tCO2/t) CaCO3 0.440 MaCO3 0.552 Na2CO3 0.415 BaCO3 0.223 Li2CO3 0.596 K2CO3 0.318 SrCO3 0.298 NaHCO3 0.524 FeCO3 0.380 表 A.3 电力排放因子推荐值 能源名称 单位 推荐值 购入电力 tCO2/MWh 0.604 DB11/T 1781 2020 9 A A B 附 录 B (规范性) XXX 监测计划 A 监测计划的版本及修订 版本号 修订(发布)内容 修订(发布)时间 备注 B 报告主体描述 报告主体 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行业分类 (按核算 和报告 指南 分类)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监测计划制定人 姓名 电话 邮箱 报告主体简介 1. 单位简介 (至少包括成立时间、所有权状况、法人代表、组织机构图和厂区平面分布图) 2. 主营 产品 (至少包括主营 服务 的名称及 国民经济行业 代码) 3. 主营 产品生产流程 (至少包括每种 产品的工艺 流程 图 ,并 在图上 标明 二氧化碳 排放设施 。 ) DB11/T 1781 2020 10 C 核算边界和主要排放设施描述 4. 核算边界的描述 5. 主要排放设施 5.1 化石 燃料燃烧设施 5.1.1 固定设施 编号 排放设施名称 排放设施安装位置 是否是重点排放设施 备注说明 5.1.2 移动设施 编号 排放设施名称 排放设施安装位置 是否是重点排放设施 备注说明 5.2 脱硫过程 排放 设施 编号 排放设施名称 排放设施安装位置 是否是重点排放设施 备注说明 5.3 主要耗 电 设施 编号 排放设施名称 排放设施安装位置 是否是重点排放设施 备注说明 DB11/T 1781 2020 11 D 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确定方式 D-1 燃料燃烧排放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确定方式 燃 料种类 单位 数据的计算方法及获取方式 1 选取以下获取方式  实测值(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注的方式写明具体 方法和标准);  默认值(如是 , 请填写具体数值);  相关方结算凭证(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注的方式 填写如何确保供应商数据质量);  其他方式(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注的方式详细描 述)。 测量设备(适用于数据获取方式来源于实测值) 数据 记录 频次 数据 缺失 时的 处理 方式 数据 获取 负责 部门 监测设 备及型 号 监测设备 安装位置 监测 频次 监测设备 精度 规定的 监测设备 校准频次 燃料种类 1天然气 2 FC1 消耗量 NCV1低位发热 量 CC1 单位热值含碳量 OF1 碳 氧化率 燃料种类 2 FC2 消耗量 DB11/T 1781 2020 12 NCV2低位发热 量 CC2 单位热值含碳量 OF2 碳氧 化率 重点排放设施燃料消耗量 3 设施 1 FC 设施 2 FC D-2 过程排放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确定方式 过程 参数 参数描述 单位 数据的计算方法及获取方式 选取以下获取方式  实测值(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注的方式 写明具体方法和标准);  默认值(如是 , 请填写具体数值);  相关方结算凭证(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 注的方式填写如何确保供应商数据质量);  其他方式(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注的方 式详细描述)。 测量设备(适用于数据获取方式来源于实测值) 数据记 录频次 数据缺 失时的 处理方 式 数据获 取负责 部门 监测设备 及型号 监测设备 安装位置 监测 频次 监测设 备 精度 规定的 监测设备 校准频次 脱硫剂 4________ CAL 脱硫剂中碳 酸盐 在全年的 消耗量 DB11/T 1781 2020 13 EF 脱硫剂中碳酸 盐的排放因子 B 脱硫剂 全年某 月的消耗量 I 脱硫剂中碳酸 盐含量 D-3 消耗外购 电力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确定方式 参数 单位 数据的计算方法及获取方式 选取以下获取方式  实测值(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注的方式 写明具体方法和标准);  默认值(如是 , 请填写具体数值);  相关方结算凭证(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 注的方式填写如何确保供应商数据质量);  其他方式(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注的方 式详细描述)。 测量设备(适用于数据获取方式来源于实测值) 数据记 录频次 数据缺 失时的 处理方 式 数据获 取负责 部门 监测设备 及型号 监测设备 安装位置 监测 频次 监测 设备 精度 规定的 监测设备 校准频次 AD 外购电 消耗外购电力的电量 MWh EF 电 电网年均供电 排放 因子 tCO2/MWh 1 如果报告数据是由若干个参数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得出,需要填写计算公式以及计算公式中的每一个参数的获取方式。 2 填报时请列明具体的燃料名称,同一燃料品种仅需填报一次;如果有多个设施消耗同一种燃料,请在“数据的计算方法及获取方式”中对“消耗量”、“低位发热量”、 “单位热值含碳量”、“含碳量”“碳氧化率”等参数进行详细描述,不同设施的同一燃料相关信息应分别列明。 3填报时列明具体的燃料名称。 4 如果多于一种脱硫剂,请自行添加行。 5 如果报告数据是由若干个参数 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得出,需要填写计算公式以及计算公式中的每一个参数的获取方式。 DB11/T 1781 2020 14 E 生产信息中相关参数 的确定方式 参数 单位 数据的计算方法及获取方式 5 选取以下获取方式  实测值(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注的方式写明具体 方法和标准);  默认值(如是 , 请填写具体数值);  相关方结算凭证(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注的方式 填写如何确保供应商数据质量);  其他方式(如是,请具体填报时,采用在表下加备注的方式详细描 述)。 测量设备(适用于数据获取方式来源于实测值) 数据 记录 频次 数据 缺失 时的 处理 方式 数据 获取 负责 部门 监测设 备及型 号 监测设备 安装位置 监测 频次 监测设备 精度 规定的 监测设备 校准频次 京内发电量 总供电量 总供热量 供热比 供电煤耗(燃煤机组) 供热煤耗(燃煤机组) 供电气耗(燃气机组) 供热气耗(燃气机组) DB11/T 1781 2020 15 F 数据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相关规定 至 少包括如下内容 -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负责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的专职人 员指定情况; - 二氧化碳排放源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获取的相应要求; - 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和监测仪表的维护管理要求; - 二氧化碳数据记录管理要求; - 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 (如不能全部描述可 增加 附件 说明 )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内部审核 人 审核时 间 填报单位盖章 DB11/T 1781 2020 16 附 录 C (规范性) 报告格式模板 XXX 二氧化碳排放报告 电力生产业 报告主体( 盖章 ) 报告年度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DB11/T 1781 2020 17 本报告主体核算了 年度 二氧 化碳 排放量, 并 填写了以下相关数据表格。 现将 有关 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企业 ( 单位 ) 基本情况 二、 二氧 化碳 排放 三、 活动 水 平 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 排放因子数据及 来源说明 本报告主体对本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法人( 签字 ) 年 月 日 DB11/T 1781 2020 18 表 C.1 报告单位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行业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注册地址 北京市 区 镇(乡、街道) 村(路、小区 ) 企业办公地址 北京市 区 镇(乡、街道) 村(路、小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邮编 单位分管领导 电话 传真 单位碳排放管理机构名称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传真 通信地址 邮编 单位主要产品或服务 核算和报告边界 核算和报告边界 变化 表 C.2 二氧化碳排放量 汇总表 二氧化碳排放明细 二氧化碳排放量( tCO2) 二氧化碳 排放总量 化石燃料燃烧 的 排放量 脱硫过程 产生的 排放量 消耗外购电力对应的排放量 表 C.3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 A 序号 B 燃料品种 C 消耗 量 t 或 104Nm3 D 低位发热量 GJ/t 或 GJ/104Nm3 EC D 燃料热量 GJ F 单位热值 含碳量 tC/GJ G 碳氧 化率 H CO2与碳 分子量比 JF G H 排放因子 ( tCO2/GJ) KE J CO2排放 ( t CO2) 1 无烟煤 44/12 2 一般烟煤 44/12 3 汽油 44/12 4 柴油 44/12 5 煤油 44/12 6 燃料油 44/12 7 液化石油气 44/12 8 炼厂干气 44/12 9 石油焦 44/12 DB11/T 1781 2020 19 10 其他油品 44/12 11 天然气 44/12 12 其他 44/12 合计 -- 注 1 其他能源请注明是什么能源品种。 注 2 小数点后保留 2 位。 表 C.4 报告主体脱硫过 程二氧化碳排放 年度 企业 消耗 碳酸盐量 ( t) 排放系数 ( tCO 2/t) 排放量 ( tCO2) 表 C.5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二氧化碳排放 年度 企业 消耗 外购电量 ( MWh) 排放系数 ( tCO 2/MWh) 排放量 ( tCO2) 表 C.6 _____号机组 a_____燃料月消耗量 燃料 b 单位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总计 无烟煤 t 一般烟煤 t 褐煤 t 洗精 煤 t 其他洗煤 t 煤制品 t 焦炭 t 焦炉煤气 104Nm3 其他煤气 104Nm3 汽油 t 柴油 t 燃料油 t 液化石油气 t 天然气 104Nm3 其它煤气 104Nm3 a报告单位应自行添加未在表中列出但企业实际消耗的其他能源品种; b报告单位有多个机组的自行复制表格。 DB11/T 1781 2020 20 表 C.7 _____号机组 a_____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 燃料 b 单位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总计 无烟煤 GJ/t 一般烟煤 GJ/t 褐煤 GJ/t 洗精煤 GJ/t 其他洗煤 GJ/t 煤制品 GJ/t 焦炭 GJ/t 焦炉煤气 GJ/104Nm3 其他煤气 GJ/104Nm3 汽油 GJ/t 柴油 GJ/t 燃料油 GJ/t 液化石油气 GJ/t 天然气 GJ/104Nm3 其它煤气 GJ/104Nm3 a报告单位应自行添加未 在表中列出但企业实际消耗的其他能源品种; b报告单位有多个机组的自行复制表格。 表 C.8 其他生产信息 总供电量( MWh) 燃煤机组供电量( MWh) 1燃煤机组供电量( MWh) 2燃煤机组供电量( MWh) N燃煤机组供电量( MWh) (多于 2台时自行添加行,并逐个填写机组供电量) 燃气机组供电量( MWh) 1燃气机组供电量( MWh) 2燃气机组供电量( MWh) 燃气机组供电量( MWh) N燃气机组供电量( MWh) (多于 2台时自行添加行,并逐个填写机组供电量) DB11/T 1781 2020 21 表 C.8 其他生产信息 (续) 总供热量( TJ) 燃煤机组供热量( TJ) 燃气机组供热量( TJ) 燃煤热水炉供热量( TJ) 燃气热水炉供热量( TJ) 燃煤机组供热比( ) 1燃煤机组供热比( ) 2燃煤机组供热比( ) N燃煤机组供热比( ) (多于 2台时自行添加行,并逐个填写机组供热比) 燃气机组供热比( ) 1燃气机组供热比( ) 2燃气机组供热比( ) N燃气机组供热比( ) (多于 2台时自行添加行,并逐个填写机组供热比) 燃煤机组供电煤耗( kg/MWh) 燃煤机组供热煤耗( g/MJ) 燃气机组供电气耗( 104 Nm3/MWh) 燃气机组供热气耗( 104 Nm3/GJ ) 企业的京内发电量( MWh) 表 C.9 报告真实性声明 声 明 本排放报告完整和真实。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本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特此声明。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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