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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全国 大、中城市 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 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 部 二 〇 一 八 年 十二 月 前 言 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党的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围绕 生态 环境 保护 做出一系列 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我国 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全局性变化。 固体废物 管理 与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 是 整体 推进 环境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 利用、处置 过程,关系生产者、消费者、回收者、利用者、处置者等多方利益 ,需要政府 、企业、公众 协同 共治。 统筹 推进固体废物 “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 ”, 既是 改善环境 质量的 客观 要求, 又 是 深化环保 工作的重要 内容 ,更是 建设 生态文明的 现实 需要。 2014 年以来,为 促进环境信息公开 、 增进社会公众 参与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每年定期 以 年报 形式 发布 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信息 。 2018 年 全国 大、中城市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年报 从 大中城市 信息发布、 重点 工作进展 、 能力建设 以及地方工作实践 等方面 , 系统介绍了 2017 年我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 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 1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2 二、工业危险废物 . 4 三、医疗废物 . 6 四、城市生活垃圾 . 8 第二部分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10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10 二、危险废物管理 . 11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11 (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 . 14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15 (四)危险废物出口核准 . 15 (五)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 16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 . 17 (一)处理企业基本情况 . 17 (二)拆解处理量 . 18 (三)基金补贴审核 . 20 四、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 . 20 (一)废物进口 基本情况 . 20 (二)深化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 22 (三)严格固体废物进口审批 22 (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3 (六)认真履行相关国际义务 24 五、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 24 (一)尾矿 . 24 (二)粉煤灰 . 25 (三)煤矸石 . 26 (四)冶炼废渣 . 27 (五)炉渣 . 27 (六)脱硫石膏 . 28 六、侵权假冒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 29 第 三 部分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 治能力建设情况 31 一、政策法规 . 31 二、人员培训 . 31 第四部分 地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践 32 一、江苏省推进危险废物管理改革试点 32 二、福建省推广应用全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 32 附表一 2018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 . 34 附表二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政策法规 37 附表三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标准规范 44 1 第一部分 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以下简称固废法) 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按照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要求,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应规范和严格信息发布制度,在每年 6 月 5日前发布辖区内的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6月 30 日前向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汇总上报。 2018 年,全国共有 202 个大、中城市向社会发布了 2017年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 其中 ,应开展信息发布工作的47个环境保 护重点城市 和 57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均 已按照规定发布信息, 另外还有 98 个城市 自愿开展了信息发布工作 (详见附表一)。经统计,此次发布信息的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13.1 亿 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 4010.1 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 78.1 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0194.4万 吨 。 2014-2018 年信息发布城市数量 见表 1-1。 1 本章数据为全国 202 个 大中城市数据,不代表全国数据。 2 表 1-1 2014-2018 年信息发布城市数量 2(单位个)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 2017 年, 202 个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13.1 亿 吨,综合利用量 7.7 亿 吨,处置量 3.1 亿 吨,贮存量 7.3亿 吨,倾倒丢弃量 9.0 万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 42.5, 处置 和贮存分别占比 17.1和 40.3,综合利用仍然是 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固体废物进行了 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 见图 1-1。 2 每年自愿发布信息城市的 范围 不完全重合 。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系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除危险废物之外的固体废物。 4 根据各省 (区、市) 上报的信息发布数据, 部分 城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利用量包含了对往年 贮存 量的利用。 发布年份 强制发布城市 自愿发布城市 总数 重点城市 模范城市 2014 47 54 162 263 2015 47 56 141 244 2016 47 56 143 246 2017 47 57 110 214 2018 47 57 98 202 3 图 1-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等 情况 2017 年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图 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排在前三位的省是 内蒙古 、江苏、山东 。 图 1-2 2017年各省(区、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单位万吨) 202 个大、中城市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 10位的城市见表 1-2。前 10 位城市产生的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总量为 3.6 亿 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 27.5。 4 表 1-2 2017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序号 城市名称 产生量(单位万吨) 1 内蒙古 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7471.9 2 四川省攀枝花市 5340.1 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4169.6 4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3550.4 5 云南省昆明市 3021.6 6 陕西省渭南市 2743.1 7 江苏省苏州市 2656.2 8 陕西省榆林市 2459.4 9 山西省太原市 2440.7 10 广西 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2403.9 合计 36256.9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17 年, 202 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 4010.1万吨,综合利用量 2078.9 万吨, 处置量 1740.9 万吨,贮存量457.3 万吨。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48.6,处置、贮存分别占比 40.7和 10.7,有效地利用和处置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途径 , 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危险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5。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 见图 1-3。 5 根据各省(区、市)上报的信息发布数据,部分城市 危险 废物利用量包含了对往年贮存量的利用。 5 图 1-3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等 情况 2017 年各省 (区、市) 大、中城市发布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图 1-4。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是山东、江苏、湖南。 图 1-4 2017 年 各省(区、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单位万吨) 202 个大、中城市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前 10 位的城市见表 1-3。前 10 名 城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总量为 1304.0万吨,占全部 信息 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 32.5。 6 表 1-3 2017 年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序号 城市名称 产生量(单位万吨) 1 山东省烟台市 229.3 2 吉林省吉林市 148.8 3 四川省攀枝花市 138.9 4 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127.9 5 上海市 122.8 6 江苏省苏州市 118.2 7 湖南省岳阳市 114.1 8 山东省临沂市 103.0 9 浙江省宁波市 102.9 10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98.1 合计 1304.0 三、医疗废物 2017 年, 202 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 78.1 万吨,处置量 77.9 万吨,大部分城市的医疗废物 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 各省(区、市)发布的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情况见图1-5。医疗废物产生量 排在前三位的省是 浙江、广东、 江苏 。 7 图 1-5 2017 年各省(区、市)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单位吨 ) 202 个大、中城市中,医疗废物产生量居前 10 位的城市见表 1-4。 医疗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上海市,产生量为 50770.0吨,其次是北京、杭州、广州和 重庆 ,产生量分别为 36800.0吨、 28300.0 吨、 25146.7 吨和 21186.2 吨。 前 10 位城市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为 24.8 万吨,占全部 信息 发 布城市产生总量的 31.7。 表 1-4 2017 年医疗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序号 城市名称 医疗废物产生量(单位吨) 1 上海 市 50770.0 2 北京市 36800.0 3 浙江省杭州市 28300.0 4 广东省广州市 25146.7 5 重庆市 21186.2 6 四川省成都市 20693.8 7 河南省郑州市 20615.9 8 湖北省武汉市 16100.0 9 山西省太原市 14169.0 8 10 广东省深圳市 14111.0 合计 247892.6 四、城市生活垃 圾 2017 年, 202 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20194.4 万吨,处置量 20084.3 万吨,处置率达 99.5。 各省(区、市)发布的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情况见图 1-6。 图 1-6 2017 年各省(区、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单位万吨) 202 个大、中城市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居前 10 位的城市见表 1-5。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 北京 市,产生量为 901.8 万吨,其次是 上海 、 广州 、深圳和 成都 ,产生量分别为 899.5 万吨、 737.7 万吨、 604.0 万吨和 541.3 万吨。前 10位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为 5685.8 万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 28.2。 9 表 1-5 2017 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序号 城市名称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单位万吨) 1 北京市 901.8 2 上海市 899.5 3 广东省广州市 737.7 4 广东省深圳市 604.0 5 四川省成都市 541.3 6 陕西省西安市 422.5 7 浙江省杭州市 400.0 8 湖北省武汉市 396.4 9 广东省东莞市 392.6 10 广 东省佛山市 390.0 合计 5685.8 10 第 二 部分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相关 工作进展情况 一、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为全面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2017年 5 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 启动“ 固废法 ” 执法检查 工作 ,由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张德江和四位副委员长分 别带队,赴 天津、山西、上海、浙江、广西、陕西、湖南、江苏、福建、吉林等 10 个 省( 区 、市) 检查 法律 贯彻实施 情况。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按照全国人大、国务院的部署, 积极协调和调度 地方、 相关部门, 做好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确保执法检查见实情、得实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部领导陪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共 参加 7 省市 执法检查,对执法 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 ,指导督促地方政府 立行立改 。 2017 年 11 月, 全国 人大常委会 发布关于检查 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本次执 法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城乡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废物监管和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情况,垃圾分类等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固11 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和监察执法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修改完善“固废法”的意见 和建议等。根据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明确当前“固废法”的实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面临九大突出问题,并针对 有关 问题提出了九项意见建议。 二、危险废物管理 (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6 截至 2017 年底,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 2722 份 。其中,江苏省颁发许可证数量最多,共 336 份。 2017 年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情况见图 2-1。 图 2-1 2017 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 (单位份) 相比 2006 年, 2017 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增长209。 2006-2017 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情况见图6 本节 数据 来自 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 ,由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报送。 12 2-2。 图 2-2 2006-2017 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情况 (单位份) 2017 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 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 达到 8178 万吨 /年(含收集 能力 678 万吨 /年); 2017 年度 实际 收集和利用处置量 为 2252 万吨(含收集 28 万吨),其中,利用危险废物 1515 万吨,处置医疗废物 91 万吨,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 143 万吨,采用焚烧方式处置危险废物 137万吨,采用水泥窑协同方式处置危险废物 71 万吨,采用其他方式处置危险废物 267 万吨。 2017 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 实际 收集和利用处置量 见图 2-3。 13 图 2-3 2017 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 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 (单位万吨) 相比 2006 年, 2017 年危险废物 实际 收集和利用处置量 增长 657。 2006-2017 年危险 废物 实际 收集和利用处置量 见图2-4。 图 2-4 2006-2017 年危险废物 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 单位万吨 14 (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处置医疗废物需要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全国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分为两大类,即单独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和同时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设施。截至 2017 年,全国各省(区、市)共颁发 368 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用于处置医疗废物( 342 份为单独处置医疗废物设施, 26 份为同时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设施),其中,河南、 贵州 、广东三省颁发医疗废 物经营许可证数量最多,河南省 25 份,贵州省 23 份,广东省 22 份。2017 年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情况见图 2-5。 图 2-5 2017 年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许可证数量 (单位份) 2017 年,全国医疗废物 经营 单位实际 处置量 为 91 万吨。2017 年各省( 区、市)医疗废物 经营 单位实际 处置量 见图 2-6。 15 图 2-6 2017 年各省(区、市)医疗废物持证单位实际 处置量 (单位吨)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根据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全国危 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 环办土壤函〔 2017〕 662号,以下简称方案 ), 2017 年,除西藏外,全国 30 个 省 (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开展了本地区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方案实施后 , 采取“省级自查、国家抽查”督查考核方式,除 黑龙江外, 29 个 省( 区、市 )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 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了自行考核评级情况。 同年 12 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赴山东、广东两省,对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 进行了抽查。 ( 四 ) 危险废物出口核准 2017 年,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共受理 和审查了19 份危险废物及电子废物出口申请,其中 2 份 由于接收国不16 同意而未获核准 ,其余均获得核准。全年危险废物申请出口总量为 44929.3 吨。出口废物大都是具有回收价值的含有价金属废物,例如废电路板、一般电子废物、废锂电池、炼钢电炉粉尘等,出口量从几十吨到几万吨不等。出口危险废物的进口国为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接收企 业多为大型跨国冶炼企业及具备深度回收利用技术的企业。 (五)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 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017 年 4 月,生态环境部(原 环境保护部 ) 发布“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 从完善管理体系、加大管理力度、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 进一步 要求 。 2017 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卫生健康委(原卫生计生委) 、 生 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 2017〕 32 号),17 对规范做好医疗废物管理提出进一步工作要求。 2017 年,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将危险废物纳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明确工业污染源危险废物普查内容与要求,为科学评估危险废物生产、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奠定基础。加大力度督促各省(区、市)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及需求,合理规划处置设施建设。 北京、河北、上海、江苏、 浙江、福建、 山东、重庆、 四川、 云南、 广西 等11 个省(区、市)制定并发布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三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管理 7 (一) 处理企业 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底,全国共有 29 个省(区、市)的 109 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合计年处理能力达到 1.61亿台(套)。由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运营管理的处理企业有 60 家,占处理企业总数的 55.0。 2017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分布情况见图 2-7。 7 本节数据来自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信息系统。 18 图 2-7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分布情况 (二) 拆解处理 量 2017 年 , 共有 29 个省份的 101 家处理企业开展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共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7994.7 万台(套),同比增长 0.8。 2017年 , 处理企业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电视机 4207.3万台,占比 52.6, 占比较去年下降 2.5;电冰箱 803.7万台,占比 10.1, 占比较去年增加 2.4;洗衣机 1359.4万台,占比 17.0, 占比较去年增加 1.1;房间空调器 397.8万套,占比 5.0, 占比较去年增加 2.3;微型计算机 1226.5万套,占比19 15.3, 占比较去年 下降 3.3。 2017年处理企业拆解处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情况见 图 2-8。 图 2-8 2017 年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情况 2017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总重量约为 198.6万吨,拆解处理产物约为 192.4万吨。主要拆解处理产物为彩色电视机 CRT 屏玻璃约 45.8万吨,占比 23.8; CRT 锥玻璃( 含铅玻璃 ) 约 24.4万吨 ,占 比 12.7;塑料约 40.3万吨,占 比 20.9;铁及其合金约 38.7万吨,占比 20.1;压缩机约 11.2万吨,占比 5.8;印刷电路板约 7.3万吨,占比 3.8;电 动机约 7.2万吨,占比 3.7;保温层材料约 7.1万吨,占比 3.7;铜及其合金约2.9万吨,占比 1.5。 2017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产物情况见图 2-9。 20 图 2-9 2017 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处理 产物 情况 (三) 基金补贴审核 截至 2017 年底,已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审核工作方案的 29 个省级环保部门中,有 27 个省级环保部门聘 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省级审核工作,第三方机构参与省级审核工作的比例已达 93.1。贵州 和 青海 2 个省级环保部门采用环保部门 自行审核的方式。 2017 年,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核和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技术复核,共确认全国废电器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7197.7 万台(套)。 四、 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 (一) 废物进口基本情况 21 2017 年 ,我国进口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 4227.7 万吨, 较2016 年进口量 下降 了约 9.2。从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1365 家,较 2016 年减少约 22.7。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天津五省市合计 1083 家,占全国加工利用企业总数的 79.3;五省合计进口量占全国的 87.2。 2017 年各省 区、市) 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 实际进口量分布情况见图 2-10。 图 2-10 2017 年各省 区、市) 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 分布 2017 年,全国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实际进口废物数量前五位的品种依次为废纸 2569.2 万吨(占 65.8)、废塑料 582.1万吨(占 14.9)、废五金 489.7 万吨(占 12.5)、氧化皮 147.4万吨(占比 3.8)、废船 84.5 万吨(占 2.2),合计占总量的99.2。 2017 年全国实际进口废物类别占比情况见图 2-11。 22 图 2-11 2017 年全国 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实际进口 类别占比 ( 二 ) 深化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 为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和部党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牵头编制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 , 2017 年 4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审议通过改革实施方案,并于 同 年 7 月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以来,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 会同各 地区、各部门狠抓贯彻落实,多途径、多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实现了固体废物进口量总体下降。 ( 三 ) 严格固体废物进口审批 2017 年,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综合施策,从严审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严格限制新增审批量,对近一年内23 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其固体废物进口申请。削减审批存量,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证、非法转让许可证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撤销其持有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 四 )严厉打击 环境 违法行为 2017 年 7 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从全国环保系统抽调 1700 余人, 对 1792 家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开展为期 1个月的 专项 执法 行动 , 督促各地依法处理违法企业 1072 家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会同 有关部门开展 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五废”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全国共重点整治“五废”行业集散地194 个,排查再生利用企业 1.8 万家,关停取缔 8800 余家。 (五)严 控 固体废物准入门槛 2017 年, 生态环境部(原 环境保护部 ) 先后 两 次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 。为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印发进口废物管理目录( 2017)( 2017 年第 39 号公告),将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废纺织原料、钒渣等 4类 24 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第一批调整目录 于 2017年 12 月 31 日起生效。 此外,修订发布实施 11 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24 境保护控制标准,提高废物进口门槛。印发进口废纸环境管理保护规定,提高进口废纸加工企业规模要求;印发限制进 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降低转让进口许可证风险 。 ( 六 ) 认真履行相关国际义务 为更好地履行 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与部分欧盟成员国主管部门建立了预防和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信息交换工作机制。 2009-2017 年,累计交换情报信息 859 余次,发现并阻止了其中 57 批次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转移。其中, 2017 年完成交换信息 11 次。 按照 WTO 相关程序,分别通报第一批调整固体废物目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会同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对 WTO 成员 提出的 评论 意见予以书面答复。 五、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 8 (一) 尾矿 9 2017 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尾矿产生量为 8.9 亿吨,占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29.0,综合8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我国各工业领域在生产活动中年产生量在 1000 万吨以上、对环境和安全影响较大的固体废 物,主要包括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炉渣、脱硫石膏、磷石膏、赤泥和污泥等。 本节数据主要来源于 2017 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 9 尾矿,指矿山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有用成分含量低、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宜进一步分选的固体废物,包括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石的选矿,主要来自采矿业。 25 利用量为 2.4 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 865.4 万吨),综合利用率为 27.0。尾矿产生量最大的两个行业是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其产生量分别为 4.0 亿吨和 3.8 亿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 19.5和 29.0。 2017 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尾矿产生量行业分布见图 2-12。 图 2-12 2017 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尾矿行业分布 (二) 粉煤灰 10 2017 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粉煤灰产生量 4.9 亿吨,占比 16.0,综合利用量为 3.8 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为 207.2 万 吨),综合利用率为 76.8。粉煤灰产生量最大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其产生量为 4.2 亿吨,综合利用率为 77.3;其次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10 粉煤灰,指从燃煤过程产生烟气中收捕下来的细微固体颗粒物,不包括从燃煤设施炉膛排出的灰渣。主要来自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行业和其他使用燃煤设施的行业,又称飞灰或烟道灰。主要从烟道气体收集而得,应与其烟尘去除量基本相等。 26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和造纸和纸制品业,其产生量分别为 2339.4 万吨、 1325.8 万吨、 770.0万吨和 687.3 万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 64.9、 62.5、 89.6和 84.6。 2017 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粉煤灰产生量行业分布见图 2-13。 图 2-13 2017 年重点 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粉煤灰行业分布 (三) 煤矸石 11 2017 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煤矸石产生量为 3.3亿吨,占比 10.7,综合利用量为 1.8 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 660.9 万吨),综合利用率为 53.1。煤矸石主要是由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生,其产生量为 3.2 亿吨,综合利用率为52.0。 11 煤矸石,指 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量低、比煤坚硬的黑灰色岩石,包括巷道掘进过程中的掘进矸石、采掘过程中从顶板、底板及夹层里采出的矸石以及洗煤过程中挑出的洗矸石。主要来自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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