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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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 2014〕 48 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 年 8 月 28 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 运输是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之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既是服务 “ 建成支点、走在前列 ” 战略的迫切需要,也是交通运输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为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以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先进运输装备、高效运输组织方式、绿色驾驶与维修、节能减排新技术、智能交通运输系统为重点,将生态文明建 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努力走出一条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率的交通运输发展新途径。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调节、企业主体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协同推进机制。 优化结构,创新管理。注重优化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组织和能源消费等结构,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充分挖掘结构性和管理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潜力。 考核约束,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奖惩力度,增强目标责任与制度约束。 (三)发展目标。到 2020年,在保障实现全省确定的单位 GDP 碳排放目标的前提下 --基本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试点省份。 --基本建成全省交通运输能源消耗监测考核体系。 --基本达到低碳交通规划确定的公路、水路能源单耗和碳排放强度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无缝衔接。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发挥交通运输整体优势,提升集约效能。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加强能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将节约能源、资源要求贯彻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养护和管理全过程,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养护装备、材料及施工工艺,积极探索资源回收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效途径。 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综合交通枢纽用地综合立体开发,节约、集约利用交通通道线位资源,提高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交通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 “ 三同时 ” 制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制 度,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处理和噪声防治。 (二)加快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应用。 优化运输装备结构。积极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的运输装备、机械设备,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购置能效等级高的运输装备及配套设备。 严格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建立健全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体系,加强对高能耗运输车船进入市场运营的源头控制。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车船经济补偿机制,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运输车船。鼓励老旧车船提前退出运输市场。 加快内河船型标准化。积 极推广内河节能环保船型,加快建造符合国家发展方向的内河示范船。加快单壳液货危险品船拆解改造、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过闸小吨位船舶拆解和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拆解。 加快推广节能与清洁能源装备。加快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装备和机械设备应用,加强加气、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和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站,推进天然气动力船改造和绿色船舶建造,严格油品质量升级管理,加快推进清洁油品供应。 (三)加快集约高效交通运输组织体系建设。 优化客货运输组织。积极促 进不同交通方式以及城市交通之间的高效组织和顺畅衔接,引导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强运输线路、班次、舱位等资源共享,推进接驳运输、滚动发班、城际约租等先进客运组织方式和企业联盟发展。 发展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大力发展各种专用运输、鲜活农产品及高附加值货物直达运输,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定班定线的厢式运输和汽车列车运输、集装箱运输、保鲜或冷链运输,扩大利用客运班车捎带货物。推进甩挂运输场站建设,提升甩挂运输比重。 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加快城市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和城乡一体化配送体系建设。优化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逐步提高站点覆盖率、车辆准点率和乘客换乘效率,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增强公交吸引力。 引导公众绿色出行。积极倡导公众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合理布局公共自行车配置站点,与地铁、公交无缝对接,方便公众使用,减少公众机动化出行。 (四)加快推广绿色驾驶与维修。 推广绿色驾驶。总结推广车船绿色驾驶操作技术,将节能减排意识和技能作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汽车驾驶员、船员从业资格资质考核认定的重要内容。 推广车辆驾驶培训模 拟装置。加快实现驾培模拟器教学与 IC卡计时联网,建成较完善的驾培行业节能减排体系,提升驾培机构使用模拟器教学的覆盖面。 加快推广绿色维修。加快推广不解体诊断、超声波清洗等绿色维修技术,从废物分类、管理要求、维修作业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加强机动车维修业节能减排,重点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机油、废旧蓄电池、废旧轮胎等废弃物的处置和污染治理。 (五)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 推动隧道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与应用。积极推广高速公路隧道节能设计方案和智能通风照明控制技术,推行公路隧道、桥梁、 场站、港区等 “ 绿色照明工程 ” ,推广应用发光二极管等节能灯具。 推广温拌沥青铺路和建设材料循环利用等技术。积极推广温拌沥青混合料、沥青路面冷再生等技术。推广使用废旧轮胎橡胶沥青、泡沫沥青冷再生等技术,再生利用废弃材料,减少材料拌合、路面铺设时产生的烟气污染。 加快港口航道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推广应用港口机械节能技术和操作方法,对新建 5000 吨及以上级别码头,原则上应同步配套建设靠港船舶使用岸电供电设备设施,或在结构和设备上进行预留;在集装箱码头推广使用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武汉、黄 石、鄂州、荆州、宜昌等港口城市率先完善港口油污水接收和集中处理设施,开展散货码头粉尘污染治理。 (六)加快智能交通运输系统建设。 推广不停车收费系统。扩大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用户规模,减少收费过程中由于车辆低速行驶增加的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 加快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和引导各种类型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发展,为广大企业和货主找车,以及货车找货提供网上交易、撮合,降低货车空驶率。 强化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整合资源,建立统一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向公众 提供各种交通信息,引导公众优化出行路线。加快推进全省公共交通 “ 一卡通 ” 系统建设步伐,并向多种运输方式拓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省国防科工办、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的湖北省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州也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交通各单位应明确相应的绿色循环低碳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交通运输重点用能企业应有相关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负责本企业能源利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完善 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和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指标考核体系,细化考核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和单位及时进行督导。 (三)加大政策激励作用。为与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相配套,整合现有省级层面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各地也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激励政策。研究实施在工程预算或概算中,加大对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的投入。加强培养节能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持合同能源管理 。 (四)加快示范引领。发挥武汉、十堰的全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示范作用,积极争取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试点省份。发挥我省车、船、路、港 “ 千家企业 ” 和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推动全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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