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发〔2018〕61号)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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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 2018〕 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4月 19日 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提高对全市绿色发展的优质、高效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 2016〕 228 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甘政办发〔 2018〕 1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的重大意义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是引导要 素资源向绿色产业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是引领金融业发展新趋势、新潮流的有效途径,是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有利于加快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二、总体目标 通过金融、财政、环保 等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的配套支持,用 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多层级政策支持服务体系。全市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和项目数量显著增加,社会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绿色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绿色金融在推动全市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和促进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武威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保障和服务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绿色项目库,探索开展 绿色项目评级,确定绿色信贷支持项目清单,鼓励对列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信贷政策倾斜。加强企业环保信息归集、整理与应用,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时公示并共享评价结果,警示环境和社会风险。依托“武威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甘肃武威)”网站,探索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等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企业环保信息共享体系,构建集绿色信用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金融云平台,实现金融管理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及时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武威市 中心支行、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武威银监分局、武威保险行业协会等) (二)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绿色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产品的设计、绿色债券和绿色信托产品的发行工作。推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绿色信贷项目分类标准,将绿色信贷分类嵌入信贷流程管理,实现绿色信贷分类与企业评级相关联、绿色信贷全流程系统化管理与监测。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网上结算、第三方电子支付等无纸化结算支付方式,推广网上保险、自助银行等业务,提高农 村地区 ATM机、 POS机等现代支付终端布设率,提高绿色支付结算比率。支持发展智能化、便民化的小区金融超市。引导和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绿色增信业务 ,为全市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提供增信支持。引导和鼓励市内外具备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支持创投、私募基金等境内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委、市环保局、武威银监分局、武威保险行业协会等) (三)鼓励金融机构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创新与推广。人民银行武威市中心支行充分利用再贷款、宏观审慎评估等政 策工具,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再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研发针对节能减排、生态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加大对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对绿色环保产业和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或有重大环境风险的行业实行有差别的授信政策;科学设计绿色信贷产品、创新绿色信贷抵(质)押担保模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探索开展以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业务,完善绿色项目投融资风险补偿 机制。推动绿色金融与文化旅游有机融合,设立文化旅游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景区景点建设、旅游产品开发、乡村旅游、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绿色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涉农金融单位、涉农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推动绿色发展与支农惠农之间的融合,鼓励绿色惠农信贷产品创新,重点支持农村“三变”改革、现代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绿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绿色涉农产业发展。(责任单位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武威银监分局、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 委等) (四)探索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各县区政府和财政、发改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立以财政投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整合现有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旅游支柱产业培育壮大,以及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事业发展等,引入金融和社会资本,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重点投资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探索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 益、成本风险共担等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投资项目。支持绿色产业引入 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质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等) (五)争取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根据国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鼓励全国性、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武分支机构将我市 绿色产业项目加入总行绿色金融债券项目库,扩大我市绿色项目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通过发行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绿色债券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募集资金。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综合利用各类财税政策,出台增信支持、贴息优惠、专项奖励等政策措施,支持绿色债券发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武威银监分局、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六)多渠道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挂牌。支持纳入绿色项目库的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助推绿色资源的定价、交易和融资,推动 武威绿色资源资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组织金融机构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绿色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推动绿色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上市和挂牌融资。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6〕 19 号)精神,支持我市贫困县区挖掘、引入和培育绿色企业上市。修订完善支持我市绿色企业上市挂牌的扶持和奖补政策,对上市挂牌绿色企业按政策分阶段给予奖励,促进绿色企业优先上市。(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等) (七)围绕绿色发展着力扩大绿色保险覆盖面。环保、工信、金融等部门要依法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大力推动化工、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等企业和具有较高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应保尽保,逐步将一般环境风险企业纳入保险范围,拓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发挥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将发现的环境风险通报环保部门,为加强环保风险监督提供支持。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大政策性农业、森林保险的提标、扩面和增品,扩大政策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 范围,积极开发、引入、推广针对低碳环保类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农牧、工信、金融等部门要帮助绿色企业增信、融资,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证保险,支持特色农产品和绿色环保食品的出口,依托武威市政银险担合作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办法,鼓励保险资金直接参与、支持绿色中小微企业发展,形成“政府 银行 保险 绿色企业”的模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武威银监分局、武威保险行业协会等) (八)积极推进和落实新型绿色投融资交易工作。充分发挥我市风电、光 电等碳减排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现碳资产资本化。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林权等交易,集聚资本、技术、产业、中介、咨询等各类资源,为绿色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为政府提供污染治理、节能减排、低碳转型等综合投融资服务。落实市场化的环境权益定价机制,探索通过环境权益回购等模式解决抵(质)押物处置问题,推动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成为合格抵(质)押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 (九)切实强化绿色领域金融风险监管与 防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着力压减“两高一剩”行业贷款,腾出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发展;及时收集整理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反馈的重大环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和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企业名单信息,并将其纳入本机构信贷管理系统,在贷款“三查”、贷款定价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的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内部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重大风险的联动处置机制,对出现大额授信风险的企业,债权牵头行要牵头制定风险处置化解方案,推动各债权行步调一致、协调有序地处置化解风险,防止个别银行机 构随意抽贷、压贷。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监管协调,有效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违约风险,充分发挥股权融资作用,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本空转和“洗绿”等问题。(责任单位武威银监分局、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武威银监分局、武威保险行业协会为成员的市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 全市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计监测。人民银行武威市中心支行要在现有绿色信贷专项统计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统计指标,加强对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的统计监测。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同人行、银监、证监、保监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全面采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债券等相关业务数据,探索建立涵盖银行、保险、证券的全市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和绿色金融统计工作制度,推动绿色金融信息和统计数据共享。 (三)加强责任监督。各县区政府要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 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的重要工作目标,加大绿色金融宣传力度,加强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分析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绿色金融资金运用的监督和评估,推动形成共建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支持绿色金融的良好氛围。 附件武威市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武威市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正萍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陈日清 市发改委主任 文纲 市财政局局长 王永平 市环保局局长 罗开双 市工信委主任 李国清 市水务局局长 李鹏市 农牧局局长 戴继春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昌廉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周俊才 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行长 樊立农 武威银监分局局长 陈玉平 武威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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