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县(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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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市县(区)级温室气体清单 编制指南 (试 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能源活动1 一、概述1 (一)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排放源界定1 (二)生物质燃料燃烧排放源界定3 (三)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逃逸排放源界定3 (四)石油和天然气系统逃逸排放源界定4 二、化石燃料燃烧活动4 (一)清单编制方法4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8 (三)排放因子数据及其确定方法23 三、生物质燃烧活动34 (一)清单编制方法34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35 (三)排放因子数据及其确定方法35 四、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逃逸排放36 (一)清单编制方法36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36 (三)排放因子数据及其确定方法37 五、石油和天然气系统逃逸排放37 (一)清单编制方法37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38 (三)排放因子数据及其确定方法39 六、电力调入调出CO2间接排放39 第二章 工业生产过程42 一、 概述42 二、 水泥生产过程42 (一)清单编制方法42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43 (三)排放因子数据44 三、 石灰生产过程44 (一)清单编制方法44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44 (三)排放因子数据45 四、 钢铁生产过程45 (一)清单编制方法45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46 (三)排放因子数据47 五、 电石生产过程47 (一)清单编制方法47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48 (三)排放因子数据48 六、 己二酸生产过程49 (一)清单编制方法49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49 (三)排放因子数据49 七、 硝酸生产过程50 (一)清单编制方法50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50 (三)排放因子数据51 八、 一氯二氟甲烷生产过程51 (一)清单编制方法51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52 (三)排放因子数据52 九、 其他工业生产过程53 (一)铝生产过程53 (二)镁生产过程55 (三)电力设备生产过程56 (四)半导体生产过程58 (五)氢氟烃生产过程60 第三章 农业活动62 一、 概述62 二、 稻田CH4排放63 (一) 清单编制方法63 (二) 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64 (三) 排放因子数据65 三、 农用地N2O排放65 (一) 清单编制方法65 (二) 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68 (三) 排放因子数据70 四、 动物肠道发酵CH4排放70 (一) 清单编制方法70 (二) 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71 (三) 排放因子数据71 五、 动物粪便管理CH4和N2O排放72 (一) 清单编制方法72 (二) 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73 (三)排放因子数据73 第四章 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75 一、概述75 (一)中国土地利用分类与定义75 (二)LUCF温室气体清单内容与范围77 二、森林和其他木质生物质生物量碳储量变化77 (一)清单编制方法77 (二)活动水平数据与确定方法81 (三)排放因子数据与确定方法81 三、森林转化温室气体排放85 (一)清单编制方法85 (二)活动水平数据与确定方法86 (三)排放因子数据与确定方法87 第五章 废弃物处理89 一、概述89 二、固体废弃物处理90 (一) 填埋处理CH4排放90 (二) 焚烧处理CO2排放95 三、废水处理98 (一) 生活污水处理CH4排放98 (二) 工业废水处理CH4排放101 (三) 废水处理N2O排放104 第六章 不确定性107 一、概述107 二、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及降低不确定性的方法107 (一)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107 (二)降低不确定性的方法108 三、量化和合并不确定性的方法109 (一)量化不确定性方法109 (二)合并不确定性的方法110 第七章 质量控制112 一、概述112 二、质量控制程序112 (一)一般质量控制程序112 (二)特定类别质量控制程序114 三、质量保证程序114 四、验证、归类、存档和报告116 (一)验证116 (二)归档和存档117 (三)报告117 附录一温室气体清单基本概念119 附录二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值122 附录三市县(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报告格式及大纲123 V 前 言 由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引起的全球变暖,已经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成为当今人类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9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清单可以识别出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各部门排放现状,预测未来减缓潜力,从而有助于制定应对措施。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要求,所有缔约方应按照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编制各国的温室气体清单。我国于2004年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提交了中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报告了1994年我国温室气体清单,2008年我国启动了2005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工作。2010年9月,国家正式下发了关于启动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印发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各地制定工作计划和编制方案,组织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为规范市(县)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保持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统计口径、核算方法统一,结合市(县)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基础,我们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市(县)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以增强市(县)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的能力。 考虑到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的复杂性,本指南肯定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希望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及时得到相关反馈意见,以便做进一步的修改。 第一章 能源活动 一、概述 市县(区)级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报告的范围主要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排放;生物质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CH4和N2O排放;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 虽自2005年起我省关停了所有煤矿开采加工企业,但为了清单指南的完整性,煤矿和矿后活动产生的甲烷逃逸排放仍编入本指南范围内。 CH4逃逸排放以及石油和天然气系统产生的CH4逃逸排放。 (一)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排放源界定 化石燃料燃烧温室气体排放源界定为市县(区)境内不同燃烧设备燃烧化石燃料并排放温室气体的活动,涉及的温室气体主要包括CO2、CH4和N2O。按照该定义,国际航空航海等国际燃料舱的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所排放的温室气体不应计算在某一市县(区)境内,而火力发电厂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应计算在电厂所在地,尽管其生产的电力并不一定在本地消费。 1.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按场所是否固定可分为固定排放源和移动排放源。其中固定排放源按部门可分为公用电力与热力部门、工业和建筑部门、农业部门、服务部门(第三产业中扣除交通运输部分)、居民生活部门,其中工业部门可进一步细分为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及纸制品和其它行业;移动排放源指所有借助交通工具的客货运输活动,移动源的交通方式可细分为民航、公路、铁路、水运,其中水运“国际远洋内燃机”的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不计入某一市县(区)境内。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源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关系见表1.1。 表1.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源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关系 活动水平数据分类 国民经济工业行业分类 公用电力与热力部门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中公用电力与热力仅指公用电力/热力,不包含自备电厂及其他供热。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石油天然气开采与加工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固体燃料和其他能源工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钢铁工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有色金属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化学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 建筑材料 非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 其他工业部门 其他采矿业;开采辅助活动;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按燃烧设备技术类型可分为 固定源燃烧设备主要包括发电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如高炉、转炉、造气炉、烧结机、轧钢加热炉、氧化铝回转窑、水泥回转窑、石灰立窑、砖瓦轮窑、玻璃窑炉等)、户用灶炉、农用机械、发电内燃机、其他设备等; 移动源燃烧设备主要包括各类型航空器、公路运输车辆、铁路机车、船舶等。 3.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按燃料品种可以分为 固体燃料主要包括无烟煤、烟煤、褐煤、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煤矸石、焦炭、其他焦化产品等; 液体燃料主要包括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其他石油制品、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 气体燃料主要包括天然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其他煤气、炼厂干气等。 (二)生物质燃料燃烧排放源界定 生物质燃料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农作物秸秆及木屑等农业废弃物及农林产品加工业废弃物;二是薪柴和由木材加工而成的木炭;三是人畜和动物粪便。生物质燃料燃烧的排放源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的省柴灶、传统灶等炉灶,燃用木炭的火盆和火锅,工商业部门燃用农业废弃物、薪柴的炒茶灶、烤烟房、砖瓦窑、垃圾焚烧炉等。考虑到生物质燃料生产与消费的总体平衡,其燃烧所产生的CO2与生长过程中光合作用所吸收的碳两者基本抵消,只需要编制和报告CH4和N2O的排放。 (三)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逃逸排放源界定 我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的CH4排放源主要分为井工开采、露天开采和矿后活动。井工开采过程排放是指在煤炭井下采掘过程中,煤层CH4伴随着煤层开采不断涌入煤矿巷道和采掘空间,并通过通风、抽气系统排放到大气中形成的CH4排放。露天开采过程排放是指露天煤矿在煤炭开采过程中释放的和邻近暴露煤(地)层释放的CH4。矿后活动排放是指煤炭加工、运输和使用过程,即煤炭的洗选、储存、运输及燃烧前的粉碎等过程中产生的CH4排放。 (四)石油和天然气系统逃逸排放源界定 石油和天然气系统CH4逃逸排放是指油气从勘探开发到消费的全过程的CH4排放,主要包括天然气的加工处理、天然气的输送、原油输送、石油炼制、油气消费等活动。我省油气系统逃逸排放源涉及的设施主要包括集气系统的管线加热器和脱水器、加压站、注入站、计量站和调节站、阀门等附属设施,天然气集输、加工处理和分销使用的储气罐、处理罐、储液罐和火炬设施等,石油炼制装置,油气的终端消费设施等。 二、化石燃料燃烧活动 (一)清单编制方法 1.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市县(区)级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量采用以详细技术为基础的部门方法(也即IPCC方法2,以下称“部门法”)计算。该方法基于分部门、分燃料品种、分设备的燃料消费量等活动水平数据以及相应的排放因子等参数,通过逐层累加综合计算得到 CO2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温室气体排放量 EFi,j,k Activityi,j,k (1-1) 式中 EF排放因子kg/TJ; Activity燃料消费量TJ; i 为燃料类型; j 为部门活动; k 为技术类型。 计算步骤如下 1 确定清单采用的技术分类,基于市县(区)能源平衡表、统计年鉴、实地调研和专家推算等方式,确定分部门、分能源品种、分燃烧设备的化石燃料消费量; 2 确定分部门、分能源品种、分燃烧设备的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燃烧设备的氧化率; 3 根据分部门、分燃料品种、分设备的活动水平数据与排放因子数据,估算各种主要能源活动设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4 加总计算化石燃料燃烧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加上非能源利用排放量,其中非能源利用二氧化碳排放量非能源利用量低位发热量含碳量(1-固碳率)44/12。 鼓励各市县(区)采用参考法(也称IPCC方法1)进行检验市县(区)级能源活动CO2排放量,参考法是基于各种化石燃料的表观消费量,与各种燃料品种的单位发热量、含碳量,以及燃烧各种燃料的主要设备的平均氧化率,并扣除化石燃料非能源用途的固碳量等参数综合计算得到的。计算公式为 CO2排放量燃料消费量(热量单位)单位热值燃料含碳量-固碳量燃料燃烧过程中的碳氧化率 (1-2) 计算步骤如下 1 估算燃料消费量 燃料消费量(实物量)生产量进口量-出口量-国际航海/航空加油-库存变化 2 计算净碳排放量 净碳排放量燃料消费量(实物量)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固碳产品产量单位产品含碳量固碳率 3 计算实际碳排放量 实际碳排放量净碳排放量燃料燃烧过程中的碳氧化率 其中固碳率是指各种化石燃料在作为非能源使用过程中,被固定下来的碳的比率,由于这部分碳没有被释放,所以需要在排放量的计算中予以扣除;碳氧化率是指各种化石燃料在燃烧过程中被氧化的碳的比率,表征燃料的燃烧充分性。 2. 电站锅炉 N2O排放 电站锅炉的N2O排放根据燃煤流化床锅炉、其他燃煤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等不同锅炉类型的燃料消费量和燃料的排放因子进行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N2O排放量 ADi,j EFi,j (1-3) 式中 ADi,j化石燃料燃烧量TJ; EFi,jN2O排放因子kg N2O/TJ; i 锅炉类型(燃煤流化床、其他燃煤、燃油、燃气); j 燃料品种。 计算步骤如下 1 根据“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计算过程中公用电力和热力部门的发电锅炉化石燃料消费量和各部门自备电厂化石燃料消费量,结合实地调研、专家推算等方式,确定分锅炉类型、分燃料品种的化石燃料消费量(TJ); 2 分锅炉类型、分燃料品种的化石燃料消费量(TJ),乘以对应的N2O排放因子,得到各类锅炉的N2O排放量; 3 逐层累加计算出所有锅炉类型的N2O排放总量。 3. 移动源CH4和N2O排放 交通运输移动源的CH4和N2O排放根据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燃料消费量及基于燃料的排放因子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CH4或N2O排放量 ADi,j EFi,j (1-4) 式中 ADi,j化石燃料燃烧量TJ; EFi,jCH4或N2O排放因子kg CH4/TJ或kg N2O/TJ; i 交通运输方式(道路、铁路、水运、航空等); j 燃料品种。 计算步骤如下 1 估算各类交通运输方式(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的活动水平数据(TJ); 2 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的活动水平数据(TJ),乘以对应的CH4或N2O排放因子,得到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的CH4及N2O排放量; 3 逐层累加计算出移动源的CH4及N2O排放总量。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 应用详细技术为基础的部门法估算化石燃料燃烧温室气体排放量时,需要收集分部门、分能源品种、分主要燃烧设备的能源活动水平数据。部门可参照前述的部门排放源分类,结合各市县(区)的具体情况划分;化石燃料品种可参照前述的燃料分类,结合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的能源分类划分,我省能源统计体系自2011年开始才将原煤拆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2010年以前的的原煤可根据之后年份各市县(区)统计的无烟煤、烟煤和褐煤占比进行拆分;设备则可根据各部门的重点排放源分类方式划分。 1. CO2排放计算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 1.1 固定源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 1.1.1 能源生产与加工转换部门、工业部门 能源生产与加工转换部门、工业部门活动水平数据来源包括各市县(区)统计年鉴或统计局提供的能源平衡表、工业分行业终端能源消费量及其他能源统计资料等。具体的数据来源的采用可根据各市县(区)统计数据的实际情况而定,但需遵照以下总体原则 (1) 优先采用市县(区)统计局提供的能源平衡表数据若市县(区)能源平衡表中有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则能源生产与加工转换部门、工业部门活动水平数据可直接参考市县(区)能源平衡表中细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按照表1.1的对应关系摊分至各行业;若市县(区)能源平衡表中只有实物量主表,并无细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规上企业的能源消费数据可根据规上工业企业分品种分行业能源消费量数据按照表1.1的对应关系摊分至各行业即可,而市县(区)能源平衡表主表分能源品种消费量与规上企业分能源品种消费量之差则可根据市县(区)各行业规下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占比情况分摊至各行业中。 (2) 市县(区)能源统计资料中确实没有能源平衡表(a)无能源平衡表但有规上企业分行业、分品种的能源数据,规上企业的能源消费数据则按表1.1的对应关系摊分至各行业即可,而工业的总能源消费量与规上企业的能源消费量之差先按规下企业工业增加的占比分摊至各行业,再按规上企业该行业的燃料品种比例细分到各燃料品种;(b)无能源平衡表且规上企业能源消费数据不分燃料品种或不分行业时,则通过向当地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和行业协会等部门进行调研获取所需分行业、分品种能源活动水平数据。 能源生产与加工转换部门、工业各部门分能源品种消费量确定后,鼓励再细分排放设备。公用电力与热力各设备活动水平数据可根据能源平衡表中火力发电和供热加工转换投入量获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行业可通过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各行业有特殊设备(如自备电厂、高炉、水泥回转窑)的企业情况,通过调研获取有特殊设备的企业清单编制年份各特殊设备分能源品种消费量,在相应行业的能源消费量中扣除上述设备燃料消费量,将剩余的消费量划归为工业锅炉的活动水平数据。 另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中公用电力与热力部门能源消费量不包含工业部门企业自备电厂能源消费量,因此需与市县(区)统计部门确认能源平衡表中火力发电或供热加工转换投入量是否包含各行业企业自备热/电厂能源消费量,若包含则需从公用电力与热力部门能源消费量中扣减,并添加至相应行业能源消费量中。 1.1.2建筑、服务、居民、农林牧渔业 建筑业、服务业、居民生活、农林牧渔业活动水平数据优先采用市县(区)能源平衡表中终端能源消费量数据。若市县(区)确实没有能源平衡表,则通过向当地统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调研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分部门分能源品种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水平数据见表1.2。工业主要行业分设备分品种活动水平数据见表1.3。 1.2 移动源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 考虑到市县(区)温室气体清单所指的交通运输泛指所有借助交通工具的客货运输活动,而我国能源统计体系中交通运输部门一般只包含交通营运部门的能源消费量,大量的社会交通用能统计在居民部门、商业部门和工业部门,为了比较全面反映市县(区)全社会交通运输的能源消耗和排放情况,需要对交通用能进行整合,包括对汽柴油消费量在部门间进行重新调整。 公路交通活动水平数据可参考从市县(区)统计局获取的能源平衡表终端消费量中的道路运输业数据加上从其他部门抽取的能源消费量。汽油在其他各部门的抽取比例分别是工业部门95-100,农、林、牧、渔业78-85,居民生活95-100,服务业95-100;柴油在其他各部门的抽取比例分别是工业部门24-30,农、林、牧、渔业8-15,居民生活92-98,服务业95-100。 铁路运输、水路运输、民用航空等活动水平数据可优先从市县(区)统计局获取的能源平衡表终端消费量中获取。若上述方法无法获得数据,则可通过当地的交通运输局、民航局等相关部门调研获取。 移动源主要燃烧设备分品种活动水平数据见表1.4。 2. 非CO2排放计算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 (1)电站锅炉N2O排放活动水平数据 电站锅炉活动水平数据包括两部门,一是公用电力与热力部门活动水平数据,二是其他工业部门自备电厂活动水平数据。因此电站锅炉活动数据数据公用电力与热力部门发电锅炉能源消费量钢铁行业发电锅炉能源消费量化工行业发电锅炉能源消费量有色金属行业发电锅炉能源消费量建材行业发电锅炉能源消费量纺织行业发电锅炉能源消费量造纸行业发电锅炉能源消费量其他行业发电锅炉能源消费量。 电站锅炉活动水平数据总量确定后,各锅炉类型燃料消费量可通过实地或电话调研,了解电厂或自备电厂各锅炉类型燃料消费量或通过了解不同锅炉类型装机容量大小,按照各锅炉类型的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例进行摊分。 电站锅炉活动水平数据见表1.5。 (2)移动源CH4和N2O排放活动水平数据 移动源CH4和N2O排放活动水平数据可参考上节移动源活动水平数据,即表1.4所示。 3. 燃料低位发热量的确定 考虑到活动水平数据的可比性,需要将以实物量(万吨或亿立方米)表示的活动水平数据换算成以热值单位TJ表示的活动水平数据,即需乘以燃料低位发热量。各燃料的低位发热量优先采用当地实测值,若无法获取实测值,则可采用本指南的推荐值,见表1.6。 117 表1.2 分部门分能源品种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水平数据 部门 无烟煤 烟煤 褐煤 洗精煤 其他 洗煤 型煤 煤矸石 焦炭 焦炉 煤气 高炉煤气 转炉煤气 其他 煤气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亿m3 亿m3 亿m3 亿m3 化石燃料合计 能源生产与加工转换 公用电力与热力部门 石油天然气开采与加工业 固体燃料和其他能源工业 工业和建筑业 钢铁 有色金属 化工 建材 纺织 造纸及纸制品 其他工业 建筑业 服务业及其他 居民生活 农、林、牧、渔 续表1.2 分部门分能源品种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水平数据 部门 其他焦化产品 原油 汽油 煤油 柴油 燃料油 石油焦 液化 石油气 炼厂 干气 其他石 油制品 天然气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亿m3 化石燃料合计 能源生产与加工转换 公用电力与热力部门 石油天然气开采与加工业 固体燃料和其他能源工业 工业和建筑业 钢铁 有色金属 化工 建材 纺织 造纸及纸制品 其他工业 建筑业 服务业及其他 居民生活 农、林、牧、渔 表1.3 主要工业行业分设备分品种活动水平数据 行业 设备 无烟煤 烟煤 褐煤 洗精煤 其他 洗煤 型煤 煤矸石 焦炭 焦炉 煤气 高炉 煤气 转炉 煤气 其他 煤气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亿m3 亿m3 亿m3 亿m3 公用电力与热力 发电锅炉 工业锅炉 其他设备 钢铁 发电锅炉 工业锅炉 高炉 其他设备 有色金属 发电锅炉 工业锅炉 氧化铝回转窑 其他设备 化工 发电锅炉 工业锅炉 合成氨造气炉 其他设备 建材 发电锅炉 工业锅炉 水泥回转窑 水泥立窑 其他设备 续表1.3 主要工业行业分设备分品种活动水平数据 行业 设备 其他焦化产品 原油 汽油 煤油 柴油 燃料油 石油焦 液化 石油气 炼厂 干气 其他石油制品 天然气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亿m3 公用电力与热力 发电锅炉 工业锅炉 其他设备 钢铁 发电锅炉 工业锅炉 高炉 其他设备 有色金属 发电锅炉 工业锅炉 氧化铝回转窑 其他设备 化工 发电锅炉 工业锅炉 合成氨造气炉 其他设备 建材 发电锅炉 工业锅炉 水泥回转窑 水泥立窑 其他设备 表1.4 移动源主要燃烧设备分品种活动水平数据 烟煤 汽油 柴油 燃料油 喷气煤油 天然气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亿m3 航空 国内航班 港澳地区航班 国际航班 公路 铁路 水运 内河近海内燃机 国际远洋内燃机 表1.5 电站锅炉活动水平数据 无烟煤 烟煤 褐煤 洗精煤 其他洗煤 型煤 煤矸石 焦炭 焦炉煤气 高炉煤气 转炉煤气 其他煤气 其他焦化产品 原油 汽油 煤油 柴油 燃料油 液化石油气 炼厂干气 其他石油制品 天然气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亿m3 亿m3 亿m3 亿m3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万t 亿m3 燃煤流化床锅炉 其他燃煤锅炉 燃油锅炉 燃气锅炉 表1.6 分部门、分燃料品种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 部门 无烟煤 数据来源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2005)。 TJ/万t 烟煤3 TJ/万t 褐煤3 TJ/万t 洗精煤3TJ/万t 其他洗煤3TJ/万t 型煤3 TJ/万t 煤矸石 数据来源广东省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 TJ/万t 焦炭3 TJ/万t 焦炉煤气3TJ/亿m3 高炉煤气 数据来源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TJ/亿m3 转炉煤气5TJ/亿m3 其他煤气3TJ/亿m3 公用电力与热力部门 发电锅炉 223.09 203.67 131.38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工业锅炉 223.09 203.67 131.38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其他设备 223.09 203.67 131.38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石油天然气开采与 加工业 250.52 233.04 145.38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固体燃料和其他 能源工业 229.79 144.45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钢铁行业 发电锅炉 250.24 237.36 152.5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工业锅炉 250.24 237.36 152.5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高炉 250.24 237.36 152.5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其他设备 250.24 237.36 152.5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有色金属行业 发电锅炉 258.73 233.37 139.01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工业锅炉 258.73 233.37 139.01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氧化铝回转窑 258.73 233.37 139.01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其他设备 258.73 233.37 139.01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化工行业 发电锅炉 245.15 232.04 144.49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工业锅炉 245.15 232.04 144.49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合成氨造气炉 245.15 232.04 144.49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其他设备 245.15 232.04 144.49 263.44 153.73 174.6 83.73 284.46 1738.54 330 840 15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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