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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壤 和 沉 积 物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测 定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 征 求 意 见 稿 ) 编 制 说 明 土 壤 和 沉 积 物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测 定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标 准 编 制 组二 〇 一 八 年 五 月附 件 7项 目 名 称 土 壤 和 沉 积 物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测 定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项 目 统 一 编 号 2016-21项 目 承 担 单 位 天 津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编 制 组 主 要 成 员 关 玉 春 、 李 利 荣 、 崔 连 喜 、 张 肇 元 、 吴 宇 峰 、 王 效 国 、赵 志 强 、 杨 华 、 王 艳 丽 、 刘 殿 甲标 准 所 技 术 管 理 负 责 人 朱 静监 测 司 项 目 负 责 人 赵 国 华I目 录1 项 目 背 景 ..........................................................................................................................................11.1任 务 来 源 ................................................................................................................................11.2 工 作 过 程 ...............................................................................................................................12 标 准 制 修 订 的 必 要 性 ......................................................................................................................32.1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理 化 性 质 和 环 境 危 害 ...........................................................................32.2 相 关 环 保 标 准 和 环 保 工 作 的 需 要 .....................................................................................102.3 污 染 物 分 析 方 法 的 最 新 进 展 .............................................................................................113 国 内 外 相 关 分 析 方 法 研 究 ............................................................................................................113.1 主 要 国 家 、 地 区 及 国 际 组 织 相 关 分 析 方 法 研 究 .............................................................113.2 国 内 相 关 标 准 分 析 方 法 研 究 .............................................................................................123.3 国 内 外 相 关 文 献 报 道 的 分 析 方 法 .....................................................................................153.4 本 标 准 与 国 内 外 标 准 的 异 同 .............................................................................................194 标 准 制 修 订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技 术 路 线 ............................................................................................204.1 标 准 制 修 订 的 基 本 原 则 .....................................................................................................204.2 标 准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204.3标 准 制 修 订 的 技 术 路 线 ......................................................................................................215 方 法 研 究 报 告 ................................................................................................................................225.1 方 法 研 究 报 告 的 目 标 .........................................................................................................225.2 方 法 适 用 范 围 .....................................................................................................................225.3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225.4 方 法 原 理 .............................................................................................................................225.5 试 剂 和 材 料 .........................................................................................................................235.6 仪 器 和 设 备 .........................................................................................................................255.7 样 品 .....................................................................................................................................255.8 分 析 步 骤 .............................................................................................................................415.9 结 果 计 算 与 表 示 .................................................................................................................435.10 注 意 事 项 ...........................................................................................................................445.11 检 出 限 和 测 定 下 限 ...........................................................................................................445.12 精 密 度 和 准 确 度 ...............................................................................................................465.13 质 量 保 证 和 质 量 控 制 .......................................................................................................525.14 方 法 的 适 用 性 ...................................................................................................................566 方 法 验 证 ........................................................................................................................................876.1 方 法 验 证 方 案 .....................................................................................................................876.2 方 法 验 证 过 程 .....................................................................................................................896.3 方 法 验 证 数 据 取 舍 .............................................................................................................896.4 方 法 验 证 结 论 .....................................................................................................................897 与 开 题 报 告 的 差 异 说 明 ................................................................................................................998 标 准 实 施 建 议 ................................................................................................................................999 参 考 文 献 ........................................................................................................................................99附 一 方 法 验 证 报 告 ......................................................................................................................1041 土 壤 和 沉 积 物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测 定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编 制 说 明1 项 目 背 景1.1任 务 来 源根 据 关 于 开 展 2016年 度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项 目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科 技 函 〔 2016〕 633号 ) , 按 照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制 修 订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 国 环 规 科 技 〔 2017〕 1号 ) 的 有 关 要 求 ,天 津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承 担 土 壤 和 沉 积 物 醛 、 酮 类 的 测 定 液 相 色 谱 法 标 准 制 订 任 务 。 项 目 统一 编 号 为 2016-21。1.2 工 作 过 程1.2.1 成 立 标 准 编 制 组2016年 4月 天 津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接 到 环 境 保 护 部 下 达 的 任 务 后 , 立 即 成 立 了 由 中 心 实 验 室 有机 分 析 技 术 骨 干 人 员 组 成 的 标 准 编 制 组 。1.2.2 国 内 外 相 关 标 准 和 资 料 调 研2016年 56月 标 准 编 制 组 根 据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计 划 的 要 求 , 搜 集 国 、 内 外 有 关 液 相 色 谱 法 测定 土 壤 和 沉 积 物 中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相 关 文 献 , 包 括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理 化 性 质 、 环 境 危 害 、 相关 法 律 、 法 规 限 值 标 准 、 研 究 现 状 、 检 测 方 法 等 资 料 。 研 究 分 析 标 准 制 订 的 必 要 性 , 并 制 定 了 工作 方 案 。1.2.3 编 制 开 题 报 告 和 标 准 文 本 初 稿2016年 78月 , 重 点 调 研 了 液 相 色 谱 法 测 定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应 用 情 况 。 包 括 国 内 外 相 关 分析 方 法 比 较 、 研 究 与 分 析 ; 研 究 确 定 标 准 适 用 范 围 和 制 修 订 技 术 路 线 ; 由 技 术 人 员 对 方 法 进 行 条件 试 验 研 究 , 确 定 分 析 方 法 标 准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2016年 1012月 , 开 展 实 验 室 内 标 准 方 法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实 验 , 包 括 方 法 前 处 理 条 件 、 仪 器 分析 条 件 和 方 法 精 密 度 、 准 确 度 、 检 出 限 和 线 性 范 围 以 及 质 量 保 证 和 质 量 控 制 方 法 , 编 制 标 准 草 案和 开 题 论 证 报 告 。1.2.4 召 开 标 准 开 题 论 证 会2017年 1月 17日 , 由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监 测 司 组 织 召 开 开 题 论 证 会 , 专 家 组 听 取 了 标 准 主 编单 位 关 于 开 题 论 证 报 告 和 标 准 草 案 的 内 容 介 绍 , 经 质 询 、 讨 论 , 形 成 以 下 论 证 意 见 2( 1)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提 供 的 材 料 齐 全 、 内 容 详 实 完 整 , 格 式 规 范 ;( 2)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对 国 内 外 相 关 标 准 及 文 献 进 行 了 充 分 调 研 ;( 3) 本 标 准 目 标 物 选 择 合 理 , 适 用 范 围 、 主 要 内 容 及 编 制 标 准 的 技 术 路 线 可 行 。专 家 组 通 过 该 标 准 的 开 题 论 证 。 提 出 以 下 修 改 意 见 和 建 议 ( 1) 标 准 题 目 “ 土 壤 和 沉 积 物 醛 、 酮 类 的 测 定 液 相 色 谱 法 ” 变 更 为 “ 土 壤 和 沉 积 物 醛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测 定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 ;( 2) 在 开 题 报 告 中 完 善 目 标 物 的 污 染 来 源 ; 细 化 方 法 验 证 方 案 , 选 择 有 代 表 性 的 样 品 进 行方 法 验 证 ;( 3)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标 准 制 修 订 技 术 导 则 ( HJ168-2010) 和 国 家 环 境 污 染 物监 测 方 法 标 准 制 修 订 工 作 暂 行 要 求 ( 环 科 函 ﹝ 2009﹞ 10号 ) 的 要 求 开 展 实 验 、 验 证 和 标 准 草 案的 编 制 工 作 。1.2.5 完 善 方 法 草 案 和 编 制 说 明2017年 15月 根 据 开 题 论 证 专 家 组 的 意 见 , 完 善 方 法 草 案 和 编 制 说 明 , 制 定 方 法 验 证 方 案 。1.2.6 召 开 方 法 验 证 方 案 专 家 研 讨 会2017年 5月 天 津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组 织 由 中 国 环 境 监 测 总 站 、 国 家 环 境 分 析 测 试 中 心 、 南 京 市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和 沈 阳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等 单 位 专 家 组 成 的 专 家 组 , 对 标 准 研 究 过 程 中 提 出 的 问题 及 验 证 方 案 进 行 了 充 分 讨 论 , 明 确 了 验 证 方 案 。 提 出 具 体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 1) 在 标 准 文 本 附 录 中 增 加 不 同 色 谱 柱 的 参 考 色 谱 图 ;( 2) 补 充 增 加 萃 取 剂 用 量 及 减 少 萃 取 次 数 的 实 验 ;( 3) 标 准 制 定 单 位 对 不 同 类 型 土 壤 和 沉 积 物 进 行 适 用 性 验 证 后 , 验 证 单 位 可 只 选 择 当 地 1种 土 壤 和 1种 沉 积 物 分 别 进 行 方 法 特 性 指 标 验 证 ;( 4) 鉴 于 液 液 萃 取 和 固 相 萃 取 结 果 无 显 著 性 差 异 , 可 各 选 择 3家 实 验 室 进 行 液 液 萃 取 或 固相 萃 取 方 式 进 行 验 证 ;( 5) 标 准 制 定 单 位 选 择 的 方 法 验 证 单 位 合 理 可 行 。1.2.7 组 织 方 法 验 证2017年 6-10 月 组 织 6家 具 有 相 关 资 质 的 实 验 室 进 行 方 法 验 证 。 六 家 实 验 室 分 别 为 国 家 环 境分 析 测 试 中 心 、 上 海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 沈 阳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青 岛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天 津 市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测 技 术 研 究 院 和 天 津 市 滨 海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 2017年 11月 汇 总 验 证 结 果 ,并 形 成 方 法 验 证 报 告 、 方 法 征 求 意 见 稿 标 准 文 本 和 编 制 说 明 。1.2.8 召 开 征 求 意 见 稿 技 术 审 查 会2018年 3月 7日 , 由 环 境 监 测 司 组 织 召 开 征 求 意 见 稿 技 术 审 查 会 , 审 查 委 员 会 听 取 了 标 准 主3编 单 位 所 作 的 标 准 方 法 研 究 报 告 和 验 证 报 告 的 内 容 介 绍 , 经 质 询 、 讨 论 , 形 成 以 下 审 查 意 见 ( 1)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提 供 的 材 料 齐 全 、 内 容 完 整 ;( 2)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对 国 内 外 相 关 标 准 及 文 献 进 行 了 充 分 调 研 ;( 3) 标 准 定 位 准 确 , 技 术 路 线 合 理 可 行 , 研 究 内 容 充 分 , 方 法 验 证 结 果 可 靠 。审 查 委 员 会 通 过 该 标 准 征 求 意 见 稿 的 技 术 审 查 。 建 议 按 照 以 下 意 见 修 改 完 善 后 , 提 请 公 开 征求 意 见 ( 1) 编 制 说 明 中 补 充 国 内 外 相 关 标 准 方 法 与 本 标 准 的 关 系 、 检 测 波 长 的 说 明 、 超 高 效 液 相色 谱 仪 的 色 谱 图 、 提 取 时 间 条 件 实 验 的 数 据 表 ; 完 善 方 法 适 用 性 中 实 际 样 品 色 谱 图 。( 2) 标 准 文 本 中 完 善 方 法 原 理 的 表 述 ; 根 据 实 验 数 据 适 当 延 长 样 品 保 存 时 间 ;在 质 控 指 标 中单 独 描 述 丙 酮 的 准 确 度 控 制 要 求 ; 规 范 方 法 检 出 限 、 重 复 性 限 、 再 现 性 限 的 有 效 数 字 保 留 。( 3)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标 准 制 修 订 技 术 导 则 ( HJ168-2010) 和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编 制出 版 技 术 指 南 ( HJ565-2010) 对 标 准 文 本 和 编 制 说 明 进 行 编 辑 性 修 改 。会 后 , 编 制 组 根 据 与 会 专 家 的 修 改 意 见 对 本 标 准 征 求 意 见 稿 进 行 了 修 改 和 完 善 , 因 为 本 方 法主 要 针 对 普 通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 , 编 制 组 现 有 条 件 下 无 合 适 的 超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柱 , 因 此 无 法 给 出 超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 的 色 谱 图 , 其 他 已 按 专 家 意 见 进 行 了 修 改 和 完 善 , 待 公 开 征 求 意 见 。2 标 准 制 修 订 的 必 要 性2.1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理 化 性 质 和 环 境 危 害2.1.1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理 化 性 质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均 为 含 羰 基 的 有 机 物 ,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 除 甲 醛 为 气 体 外 , 低 级 的 饱 和 醛 、 酮均 为 液 体 , 高 级 醛 、 酮 为 固 体 。 低 级 的 醛 、 酮 多 具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气 味 。 由 于 羰 基 的 极 性 较 大 , 所以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沸 点 要 比 相 对 分 子 质 量 接 近 的 烃 类 或 醚 类 高 , 而 由 于 分 子 间 不 能 形 成 氢 键 ,沸 点 又 比 相 对 分 子 质 量 接 近 的 酸 和 醇 低 。 由 于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可 以 与 水 形 成 氢 键 , 少 于 五 个 碳 原子 的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在 水 中 溶 解 性 都 很 强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化 学 性 质 活 泼 , 羰 基 容 易 进 行 亲 核 加 成 反 应 , 如 可 以 和 氨 的 衍 生 物 加 成 生 成肼 ; 碱 性 条 件 下 , 醛 酮 类 会 自 身 发 生 羟 醛 缩 合 反 应 , 使 碳 链 增 长 。 此 外 ,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还 具 有一 定 的 氧 化 还 原 性 , 可 以 被 氧 化 生 成 酸 或 者 还 原 生 成 醇 。 具 体 详 见 表 2-1。2.1.2 土 壤 中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来 源到 目 前 为 止 , 还 没 有 发 现 土 壤 中 大 量 产 生 醛 、 酮 类 污 染 物 的 天 然 来 源 , 土 壤 中 的 醛 、 酮 类 污染 物 主 要 是 人 类 生 产 活 动 造 成 的 。 2016年 , 我 国 甲 醛 行 业 共 有 企 业 一 百 多 家 , 产 能 3200万 吨 ,占 世 界 50以 上 , 丙 酮 行 业 产 能 192.55万 吨 。 其 他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产 能 也 在 万 吨 级 别 以 上 。 印 染 、制 药 、 农 药 生 产 、 化 工 等 企 业 大 量 使 用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 运 输 储 存 过 程 中 泄 露 的 污 染 物 和 排 放 的4废 水 进 入 土 壤 是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重 要 的 污 染 来 源 。 此 外 , 大 气 中 甲 醛 、 乙 醛 、 丙 酮 、 苯 甲 醛 等 化合 物 时 有 检 出 , 这 些 污 染 物 随 干 、 湿 沉 降 进 入 土 壤 , 也 是 土 壤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重 要 的 污 染 来 源 。具 体 详 见 表 2-1。2.1.3 土 壤 中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毒 性 和 危 害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是 重 要 的 污 染 物 之 一 。 无 论 在 大 气 还 是 在 水 体 中 , 甚 至 在 食 物 、 植 物 等 方 面 ,均 受 到 了 广 泛 关 注 。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大 多 有 刺 激 性 和 毒 性 , 对 人 的 眼 睛 、 鼻 子 、 皮 肤 、 肺 、 呼 吸道 有 强 烈 刺 激 作 用 , 且 有 “ 三 致 ” 作 用[ 18] 。 实 验 室 研 究 表 明 , 高 浓 度 的 甲 醛 环 境 对 老 鼠 有 致 癌作 用 ;研 究 还 表 明 , 甲 醛 容 易 与 细 胞 亲 核 物 质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 导 致 DNA损 伤 , 甲 醛 对 神 经 系 统 、免 疫 系 统 、 肝 脏 等 都 有 损 害 , 长 期 吸 入 含 甲 醛 的 空 气 可 导 致 慢 性 呼 吸 道 疾 病 、 妇 科 疾 病 患 病 率 增加 。 其 他 的 一 些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 尤 其 是 丙 烯 醛 和 丙 醛 , 即 使 在 浓 度 很 低 的 情 况 下 也 可 引 起 眼 睛 、皮 肤 和 上 呼 吸 道 黏 膜 刺 激 作 用 [ 9] 。 因 此 国 际 癌 症 机 构 已 将 甲 醛 列 为 一 类 致 癌 物 , 乙 醛 和 丙 烯 醛 已被 联 合 国 卫 生 组 织 认 定 为 可 疑 致 癌 物 。 丙 烯 醛 是 EPA优 先 控 制 污 染 物 。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对 农 业 的危 害 较 大 , 近 10多 年 来 在 我 国 发 生 过 几 次 较 大 的 农 业 污 染 事 故 , 主 要 原 因 是 用 含 醛 类 超 标 的 污水 灌 溉 农 田 或 是 施 用 化 工 行 业 中 的 废 酸 制 成 的 磷 肥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理 化 性 质 、 用 途 和 环 境 危 害 见 表 2-1。5表 2-1 醛 、 酮 类 化 合 物 的 理 化 性 质 、 用 途 和 环 境 危 害序 号 醛 酮 类化 合 物 CAS 号 化 学 式 理 化 性 质 用 途 来 源 毒 性 危 害1 甲 醛aldehyde 50-00-0 CH2O 密 度 0.815g/cm3, 分 子 量 30.03,熔 点 -92℃ , 沸 点 -19.5℃ 。 无 色 ,有 强 烈 刺 激 性 气 味 。 易 溶 于 水 、 醇醚 。 在 常 温 下 是 气 态 , 通 常 以 水 溶液 和 气 态 形 式 出 现 。 甲 醛 广 泛 用 于 制 造 树 脂 、 橡 胶 、 塑 料 、 农药 、 消 毒 剂 等 工 业 产 品 , 其 大 量 存 在 于 建筑 材 料 中 。 还 存 在 于 各 类 装 饰 材 料 如 贴 壁布 、 壁 纸 、 化 纤 地 毯 、 泡 沫 塑 料 、 油 漆 、涂 料 和 一 些 纺 织 品 内 。 甲 醛 挥 发 释 放 到 空气 中 , 造 成 室 内 环 境 甲 醛 污 染 。 甲 醛 水 溶液 又 称 为 福 尔 马 林 , 在 工 业 、 医 学 方 面 有着 广 泛 的 用 途 。 甲 醛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 对 皮 肤 黏 膜 有 刺 激 作用 , 有 致 癌 、 致 突 变 性 。 低 浓 度 的 甲 醛 会引 起 眼 红 、 喉 咙 疼 痛 、 胸 闷 、 气 喘 、 皮 炎等 不 适 症 状 ; 高 浓 度 的 甲 醛 会 引 起 急 性 中毒 , 造 成 咽 喉 灼 痛 、 呼 吸 困 难 、 肺 气 肿 、肝 转 氨 酶 升 高 等 症 状 。 长 期 接 触 甲 醛 会 造成 神 经 衰 弱 、 呼 吸 功 能 障 碍 、 肝 中 毒 性 病变 。2 乙 醛Acetaldehyde 75-07-0 CH3CHO 又 名 醋 醛 , 密 度 0.783 g/cm3, 分子 量 44.05, 熔 点 -121℃ , 沸 点20.8℃ , 无 色 易 流 动 液 体 , 有 刺 激性 臭 味 , 易 燃 易 挥 发 。 能 跟 水 、 乙醇 、 乙 醚 、 氯 仿 等 互 溶 。 乙 醛 是 有 机 化 学 合 成 工 业 中 一 种 重 要 的 中间 体 。 主 要 用 途 是 制 醋 酸 、 醋 酸 乙 酯 、 丁醇 、 2-乙 基 己 醇 以 及 季 戊 四 醇 、 吡 啶 、 三 氯乙 醛 等 。 空 气 中 碳 氢 化 合 物 在 光 化 学 作 用下 也 可 以 生 成 乙 醛 。 乙 醛 具 有 致 畸 性 。 慢 性 毒 性 类 似 于 酒 精 中毒 , 表 现 有 体 重 减 轻 、 智 力 丧 失 、 精 神 障碍 、 视 听 幻 觉 。 乙 醛 具 有 刺 激 性 , 低 浓 度引 起 眼 、 鼻 刺 激 症 状 和 支 气 管 炎 。 高 浓 度有 麻 醉 性 , 表 现 有 头 痛 、 嗜 睡 、 神 志 不 清 ,可 致 死 。3 丙 醛Propionaldehyde 123-38-6 C3H6O 密 度 0.80 g/cm3, 分 子 量 58.05,熔 点 -81℃ , 沸 点 48℃ , 无 色 易 燃液 体 。 有 刺 激 性 。 可 溶 于 水 , 可 与乙 醇 和 乙 醚 混 溶 。 丙 醛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丙 酸 、 丙 醇 、 三 羟 甲 基乙 烷 以 及 丙 酮 肟 等 化 工 中 间 体 , 大 量 用 于橡 胶 、 油 漆 、 塑 料 、 除 草 剂 、 轻 纺 、 橡 胶助 剂 方 面 的 精 细 化 学 品 生 产 。 丙 醛 有 刺 激 性 , 刺 激 眼 睛 、 呼 吸 系 统 和 皮肤 。 高 浓 度 丙 醛 会 造 成 支 气 管 炎 , 肺 炎 ,肺 气 肿 。6序 号 醛 酮 类化 合 物 CAS 号 化 学 式 理 化 性 质 用 途 来 源 毒 性 危 害4 丙 酮Acetone 67-64-1 C3H6O 密 度 0.788g/cm3, 分 子 量 58.08,熔 点 -94.6℃ , 沸 点 56.5℃ 。 无 色透 明 液 体 , 有 特 殊 的 辛 辣 气 味 。 易溶 于 水 和 甲 醇 、 乙 醇 、 乙 醚 、 氯 仿 、吡 啶 等 有 机 溶 剂 。 易 燃 、 易 挥 发 ,化 学 性 质 较 活 泼 。 易 燃 , 易 制 毒 。 丙 酮 是 重 要 的 有 机 合 成 原 料 , 用 于 生 产 环氧 树 脂 、 聚 碳 酸 酯 、 有 机 玻 璃 、 医 药 、 农药 等 。 也 是 良 好 溶 剂 , 用 于 涂 料 、 黏 结 剂 、钢 瓶 乙 炔 等 。 也 用 作 稀 释 剂 、 清 洗 剂 、 萃取 剂 。 还 是 制 造 醋 酐 、 双 丙 酮 醇 、 氯 仿 、碘 仿 、 环 氧 树 脂 、 聚 异 戊 二 烯 橡 胶 、 甲 基丙 烯 酸 甲 酯 等 的 重 要 原 料 。 在 无 烟 火 药 、赛 璐 珞 、 醋 酸 纤 维 、 喷 漆 等 工 业 中 用 作 溶剂 ; 在 油 脂 等 工 业 中 用 作 提 取 剂 。 丙 酮 急 性 中 毒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有 麻 醉 作用 , 出 现 乏 力 、 恶 心 、 头 痛 、 头 晕 、 易 激动 。 重 者 发 生 呕 吐 、 气 急 、 痉 挛 , 甚 至 昏迷 。 对 眼 、 鼻 、 喉 有 刺 激 性 。 口 服 后 , 先有 口 唇 、 咽 喉 有 烧 灼 感 , 后 出 现 口 干 、 呕吐 、 昏 迷 、 酸 中 毒 和 酮 症 。 长 期 接 触 丙 酮会 出 现 眩 晕 、 灼 烧 感 、 咽 炎 、 支 气 管 炎 、乏 力 、 易 激 动 等 现 象 。 皮 肤 长 期 反 复 接 触可 致 皮 炎 。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合 物 , 遇 明 火 、 高 热 极 易 燃 烧 爆 炸 。5 丁 醛Butyraldehyde 123-72-8 C4H8O 密 度 0.817g/cm3, 分 子 量 72.11,熔 点 -96℃ , 沸 点 75℃ , 无 色 透 明液 体 , 易 燃 烧 , 有 窒 息 性 醛 味 。 微溶 于 水 , 能 与 乙 醇 、 乙 醚 、 乙 酸 乙酯 、 丙 酮 、 甲 苯 及 多 种 其 他 有 机 溶剂 和 油 类 混 溶 。 丁 醛 是 重 要 的 中 间 体 , 用 于 合 成 多 种 有 机化 合 物 。 大 量 用 作 树 脂 、 塑 料 增 塑 剂 、 硫化 促 进 剂 、 杀 虫 剂 等 的 中 间 体 。 丁 醛 具 有 刺 激 性 , 对 眼 、 呼 吸 道 粘 膜 及 皮肤 有 强 烈 刺 激 性 。 吸 入 可 引 起 喉 和 支 气 管的 炎 症 、 水 肿 和 痉 挛 , 化 学 性 肺 炎 、 肺 水肿 , 并 出 现 麻 醉 作 用 。 长 期 或 反 复 接 触 对个 别 敏 感 者 可 引 起 变 态 反 应 。6 正 戊 醛Valeraldehyde 110-62-3 C5H10O 密 度 0.81 g/cm3, 分 子 量 86.13,熔 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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