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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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钟昌明 副组长张晓强 成 员林 敏(县府办副主任) 叶常萌(县发改局局长) 陈丽海(县科技局局长) 杨唐珠(县监察局局长) 季 晓伟(县财政局局长) 沈永明(县国土局局长) 吴剑锋(县建设局局长) 陈海峰(县交通局局长) 陈阳南(县水利局局长) 刘万民(县农业局局长) 潘文彪(县林业局局长) 刘德灵(县经贸局局长) 雷李会〔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陈晓谷(县质监局局长) 胡克森(县环保局局长) 刘小荣(县气象局局长) 陈小明(县统计局局长) 练良东(县发改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叶常萌兼任办公室主任,练良 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人自然替补。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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