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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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 “ 十二五 ” 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 “ 十二五 ” 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京政发〔 2011〕 42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 “ 十二五 ” 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 “ 十二五 ” 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北京市 “ 十二五 ” 市级综合专项规划 北京市 “ 十二五 ” 时期节 能降耗及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二〇一一年八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发展回顾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回顾 二、面临形势 第二章 推动未来五年领先发展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第三章 着力提升内涵促降能力 一、突出科技创新驱动,强化技术支撑 二、突出先进标准引领,强化能耗约束 三、突出市场服务机制,强化市场作用 第四章 深度挖掘结构促降潜力 一、深度推进产业升级,强化节能低碳发展 二、优化 能源供应结构,持续提升优质能源比重 三、优化城市功能布局,降低城市运行系统能耗 第五章 系统提升重点领域能效 一、深化工业领域节能,进一步降低碳排放 二、大力发展低碳建筑,系统推进运行节能 三、深入推动绿色交通,综合促进交通节能 第六章 提升其它领域减碳能力 一、开展农业减源增汇能力建设 二、强化废弃物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控制 三、增强园林绿化系统碳汇能力 第七章 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一、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二、提高极端气候事件应急能力 三、增强医疗与公共卫生体系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八章 夯实节能减碳基础工作 一、完善能源与碳排放统计计量体系 二、健全能源与碳排放监测平台 三、健全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 四、加强多方交流合作 第九章 强化规划实施综合保障 一、落实目标责任 二、加强统筹调控 三、动员社会参与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途径,是实 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宜居之都的战略举措,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处理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关系,以降耗促发展,在发展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本市 “ 十二五 ” 期间的重要任务。按照国家建设 “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 的战略部署,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进 “ 十二五 ” 时期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3. “ 绿色北京 ” 行动计划( 2010- 2012 年); 4.其他相关规划等。 规划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规划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规划实施期限为 2011-2015 年,规划基准年为2010 年。 第一章 发展回顾与面临形势 “ 十一五 ” 时期是节能工作受关注程度最高、推进力度最大、成效最明显的五年。本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强重点工程实施推进,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 以年均 4.7%的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 11.4%的经济增长,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0.41, “ 十一五 ” 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前一年完成。 一、发展回顾 (一)能源利用效率位于全国首位。 万元GDP能耗由 2005年的 0.792 吨标准煤下降到 2010年的 0.582 吨标准煤(按2005 年可比价格),年均下降 5.99%,累计下降 26.59%,下降幅度位居全国首位,绝对值全国最低,是全国唯一连续 5年完成年度目标的省级地区。碳排放强度降低约29%,降幅位居全国前列。 (二)低消耗低排放的绿色 经济特征初步显现。 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 2005 年的 69.6%提高到 2010年的 75%,低能耗服务业快速发展, 2010 年,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 0.343吨标准煤,不足全市能耗水平的 60%。高耗能企业加快退出,首钢石景山厂区钢铁主流程、焦化厂、化工二厂等搬迁调整或全面停产,累计推动 180 多家 “ 三高 ” 企业退出,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由2005 年的 1.52 吨标准煤下降为 2010 年的 0.933吨标准煤,累计下降 38.72%,产业结构调整对本市节能工作的贡献率达 80%左右。 (三)能源结构优 质低碳化调整成效显著。 2010 年,电力、油品、天然气等优质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70%,比 “ 十五 ” 末提高12.7 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比重大幅降低,占一次能源比重由 2005年的 42.7%下降到2010 年的 30%。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开发利用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 3.2%。能源结构调整对碳排放强度下降贡献率达到 11%。 (四)科技创新支撑能力逐步增强。 成功研发新型天然气锅炉、余热余压发电、太阳能热发电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的节能新技术。连续 3 年编制发布节能节水减排技 术推荐目录,推广了 45 类 175 项新技术、新产品。累计推广节能灯 3200万只,在全国率先实现居民家庭、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推广工作的基本覆盖;推广高效电机、节能变压器 1000余台。建成了德青源沼气发电、全国首座二氧化碳捕集装置等节能低碳示范项目。 “ 十一五 ” 时期,技术节能贡献率约为 12%。 (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应对气候变化方案。 成立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加强林业碳汇工作管理,全市活立木蓄积量由2005 年的 1521 万立 方米增加到目前的 1810 万立方米。提升优化基础设施能力和布局,城市设施适应气候变化、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进一步加强。水资源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提高,万元GDP水耗降至 29.4立方米( 2005年可比价), “ 十一五 ” 时期累计下降 40.46%,再生水年利用量 6.8 亿立方米,年雨洪利用量达 5055 万立方米。 (六)政策机制创新取得明显成效。 节能降耗管理体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强化落实节能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区县、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工业、统计 等部门联动。不断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意见、北京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北京市节能减排奖励暂行办93法及节能监察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制定工业能耗水耗指导指标,建筑节能等 40 多项地方节能减排规范和标准。率先建立节能监察执法队伍,自 2007年开始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执法检查。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率先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和 “ 条块结 合 ” 节能目标分解机制。率先实施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累计完成 712个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评估后净核减能耗27 万吨标准煤。率先建立清洁生产全过程工作体系,组织 150多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制订出台合同能源管理资金奖励政策,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达到 153 家。构建市区两级联动宣传机制,连续 5年举办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本市 “ 十一五 ”时期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 “ 十二五 ” 科学发展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有待提高。与同纬度世界城市相比,在万元GDP能 耗、制造业万元增加值电耗、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方面均有较大差距。二是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以政府主导推广为主,企业和社会公众接受程度不高,大范围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环境尚不健全。三是基础支撑工作仍需加强。法规标准、统计计量等基础工作尚未健全,综合性激励约束手段仍然欠缺。四是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的自觉性有待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亟待加强,公众自觉参与节能减碳的行动仍然不够,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尚未充分显现。五是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 十一五 ”时期初 步形成部门联动、市区协同的工作机制,但在数据共享、形势分析、重点问题会商和重大项目联合调度等机制还需完善和固化。 二、面临形势 未来五年,是本市全力实施 “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 ” 发展战略,推动北京向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迈出坚实步伐的关键时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形势更加严峻,本市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更高的发展要求。 (一)能源刚性需求快速增长,推进节能工作难度更大。 “ 十二五 ” 时期,本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规模持续扩 大、交通总量保持高增长势头,预计到 2015 年,全市建筑规模将达到 8.5 亿平方米,汽车保有量接近 600 万辆,常住人口规模预计突破 2000 万,全社会能源刚性需求大幅增加。不断增长的能源消费需求与有限的能源供应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必须深入推进节能减碳工作,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实现以有限的能源消耗和较低的碳排放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能耗重点领域发生变化,结构促降空间逐渐缩小。 本市能源消费特点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第三产业能耗和居民生活能耗占比已达到全市总能耗的 60%以上 ,成为新的能耗重点领域,与工业领域相比, “ 面广点散 ” 的特点更为突出,推进节能工作的手段和措施仍需要深入探索研究。同时, “ 十二五 ” 时期工业领域 “ 以退促降 ” 的空间进一步缩小,与其他省市相比,以传统手段推进节能减碳工作的边际成本逐渐增加,实现 “ 以退促降 ” 向 “ 内涵促降 ” 的转变还需要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 (三)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亟需深化创新工作模式。 “ 十二五 ” 时期,国家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本市产业结构步入深度转型的新阶段,需要下大力气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此背景下,本市能源结构、能效水平 、终端用能效率都需要深度优化和提升,需要进一步深化创新节能工作模式,以技术创新丰富工作手段,以制度创新实现各部门合力推进,以利益机制调动各方积极参与。 (四)国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出温室气体减排要求。 “ 十二五 ” 时期,应对气候变化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绿色低碳成为全球发展的大势所趋。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出到 2020 年碳排放强度比 2005 年下降40% -45%的目标。北京作为首善之区,需要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 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第二章 推动未来五年领先发展 一、指导思想 “ 十二五 ” 时期,本市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实施 “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 ” 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减碳关系,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强化倒逼机制,变压力为动力,强化顶层设计、合力推进,以降耗促发展,加快形成 “ 内涵促降、系统促降 ” 的绿色发展新格局,推动本市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在规划实施 中,突出 “ 创新驱动、标准引领、制度引导、市场培育、整体推进 ” ,更加注重五个方面的转变 ---坚持创新驱动,在依靠结构调整促降的同时,更加注重依靠技术进步。把推进节能减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的引领作用,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好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以节能低碳发展创新服务平台为依托,针对节能低碳发展的技术需求,加强科技攻关,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的节能低碳技术与产品,使北京成为节能低碳技术 “ 创新源 ” 。 ---坚持标准引领,在挖掘存量节能潜力的同时,更加 注重增量准入约束。抓好节能低碳相关标准的制订、修订与实施,切实推进国际国内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完善形成适应首都特点的地方节能标准体系,力争使节能低碳标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使北京成为先进标准创制 “ 引领者 ” 。 ---坚持制度引导,在夯实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合力推进。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的统计计量、能源在线监测、能源审计评估、能源管理师制度、目标责任与评价考核等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增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快研究制定完善有利于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产业准入、价格调控、财政支持等各项政策, 使北京成为节能低碳发展配套政策改革 “ 试验区 ” 。 ---坚持市场培育,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重视利用市场化资源配置手段,增强企业参与动力,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试点推进节能量交易和碳交易,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培育壮大节能低碳服务产业,使北京成为节能市场服务资源 “ 集聚地 ” 。 ---坚持整体推进,在强化生产用能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活用能管理。顺应城市转型升级发展趋势,在进一步提升工业能效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挖掘建筑、交通、供热等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节能潜力,着眼从能 源供应、消费和碳排放控制全流程,将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深入推向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 2015 年,能效水平显著提升,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主要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节能减碳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内生动力,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使北京成为节能低碳技术 “ 创新源 ” 、先进标准创制 “ 引领者 ” 、市场服务资源 “ 集聚地 ” 和节能低碳发展配套政策改革 “ 试 验区 ” 。 (二)具体指标。 ---能耗强度保持全国领先。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 2010 年下降 17%。 ---碳排放强度实现显著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0年下降18%。 ---能源结构实现低碳化调整。优质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其中天然气比重超过 20%;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力争达到 6%左右。 ---控制工业碳排放总量。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 2010 年水平。 ---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森林覆盖率达到 40%,林木绿化率达到 57% ,碳储量增加 100万吨。 第三章 着力提升内涵促降能力 一、突出科技创新驱动,强化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节能低碳科技创新机制,统筹规划,全面部署,调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构筑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节能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节能低碳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把完成节能减碳的工作压力转变为促进低碳绿色发展的新动力。 (一)提升节能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首都创新资源优势,结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节能低碳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加强 节能低碳领域科技平台建设,推动已有各类科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支持产学研用合作,建成一批国家级、市级节能低碳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围绕提高建筑能效、降低交通能耗、推行清洁生产等本市节能低碳发展中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相关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领域的技术攻关力度,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二)加大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力度。 继续制定发布北京市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技术推广目录,加大重点用能领域的新 技术、新产品推介力度。通过组织技术论坛、召开产品推介会、编制项目案例等方式,大力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变压器等工业节能设备和节能汽车等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大力推广绿色高效照明产品,基本淘汰白炽灯。 (三)加强节能低碳创新示范引导。 试点推进延庆等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系统规划通州新城、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等低碳示范区建设。支持一批重大节能低碳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新能源和节能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四)搭 建节能低碳创新服务平台。 以系统提升节能低碳技术发展水平为宗旨,整合本市技术、资金、机构等各类资源,搭建节能低碳发展创新服务平台。以平台为载体,加强对节能低碳各个环节的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并系统推动落实。大力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打造集需求调研、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为一体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二、突出先进标准引领,强化能耗约束 围绕产业发展、产品能效、居民消费等多个领域,研究建立重点产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标准,综合健全区域节能标准体系,全方 位推动各领域能效水平提高,努力使本市节能低碳标准走在全国最前列。 (一)完善产业能耗标准体系。 以标准为手段引导产业发展,注重产业标准与国际水平的对接,实施更加严格的用水、用能等产业准入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重点工业设备和生产工序能耗限额标准,修订工业用能用水指导指标,严格控制 “ 两高一资 ” 项目和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准入。以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通讯业、批发零售及宾馆饭店业等为重点,研究制定行业合理用能指南。推进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探索推行行业 “ 领跑者 ” 计划,塑造一批能效水平领先 的先进企业。 (二)综合提升建筑节能标准。 修订完善建筑节能标准,力争使本市成为同等气候条件地区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较低的城市。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实施 75%节能设计标准,加快修订完善新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细化相关设计指标。研究制定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建筑能耗定额标准、用能设备节能运行管理规程等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全面加强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加大重点建筑项目的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察力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 (三)强化能效标 识引导。 建立完善生活消费品能效对标体系,试点推进纺织、食品、汽车等行业能效对标工作,针对重点技术、重点工序、重点设备和重点产品,挖掘节能潜力,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建立完善各类电子电气产品能耗定额,在批发零售企业强制推行产品能效标识,着力推进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产品的普及。加大 “ 中国能效标识 ” 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产品。加强能效标识市场管理,强化对不达标和虚标产品的监管。积极探索低碳标识的应用推广。 (四)健全节能低碳管理标准。 积极落实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鼓励 执行ISO 50001 全球自愿能源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地方能源管理标准体系,推进企业能源管理标准化。健全节能监测标准体系,修订完善综合监测、单项用能设备监测、用能系统监测、供能质量监测等各类监测标准。研究制订功能区、行业、单位等不同层面的低碳发展指导指标。 三、突出市场服务机制,强化市场作用 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大力完善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落实节能低碳相关领域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低碳市场服务机构,探索建立节能量交易 与碳交易机制,促进节能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出台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加强对节能服务机构发展规范引导,培育壮大一批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落实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在公共机构、工业、民用建筑等领域大力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研究完善地方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综合配套政策,探索加强对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能源费用托管等多种模式项目的支持。培育节能量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完善资质管理。 (二)试点推行节能量交易和碳交易机制。 结合能源消 费总量控制机制,推进区域间、重点用能单位之间开展节能量交易。落实国家自愿碳排放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自愿减排交易。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研究制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制定碳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统筹节能量交易与碳排放交易关系,完善交易市场建设,培育节能量和碳排放第三方核证机构。 (三)强化价格杠杆调控作用。 充分发挥能源价格对节能降耗行为的市场调控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适时合理调整优化能源价格,理顺天然气、供热、电力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国 家促进风力发电、垃圾发电、太阳能发电的电价政策,完善地方新能源发电价格补贴机制。加大本市差别电价、峰谷电价等的实施力度,探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落实国家对 “ 万家企业 ” 的属地节能管理要求,根据能源消费定额标准以及碳排放总量要求,研究设定重点用能企业年度能耗指标,探索对超出指标部分实施累进加价制度。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研究完善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等收费制度。 (四)积极完善财税金融政策。 落实促进节能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财政补贴、贴息贷款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引入能源节约与 温室气体减排评价要素,开展绿色金融,提供节能减碳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鼓励银行建立绿色信贷机制,设立绿色信贷专营机构,开展能效融资项目合作。扩大社会资本投入,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融资渠道、国际组织援助、发行债券等方式广泛融资,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支持设立节能低碳和新能源基金、碳基金等各类绿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第四章 深度挖掘结构促降潜力 一、深入推进产业升级,强化节能低碳发展 坚持高端、高效、高辐射产业发展方向,坚决淘汰退出劣势产能,积极培育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新经济增长点,全面 打造节能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节能减碳的双赢局面。 (一)积极培育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服务经济、总部经济、知识经济和绿色经济的发展定位,巩固和强化首都经济特征。加快落实中关村 “1 + 6” 政策,进一步优化中关村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优先发展服务主导型、创新驱动型、生态友好型的低能耗服务产业,促进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制定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加快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高技术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制造业协同发 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和低碳服务业,着力打造节能低碳领域的 “ 北京创造 ” 、 “ 北京服务 ” 品牌。 (二)继续推进落后生产能力退出。 进一步推动水泥行业落后产能淘汰, “ 十二五 ” 期末水泥年生产能力控制在 700 万吨以内。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小化工、小铸造、电镀等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行业企业退出,继续加大工业企业落后工序和设备淘汰力度。做好工业闲置资源再利用,加快发展高端替代产业。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提倡文明、节约消费理念, 鼓励减量消费,创建绿色消费城市。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探索建立地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专业机构回收与企业逆向物流回收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研究探索资源再生产品市场推广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培育扩大再生资源产品市场。推进一批高端再制造项目建设,打造 “ 城市矿产 ” 示范基地。 (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加强清洁生产工作统筹管理和协调推进,修订完善本市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政策。深入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完成重点污染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中高费项目。扩大审核范围,研究制定服务业清 洁生产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进农业、建筑等行业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从项目建设到产品开发设计、生产经营、销售服务的全过程绿色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绿色标志认证工作,塑造一批清洁生产典范企业。加强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探索开展清洁生产后评价。 二、优化能源供应结构,持续提升优质能源比重 按照 “ 适度超前、优质高效 ” 的原则,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构建安全、稳定、多元化的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大幅削减煤炭终端消费,减排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强化能源的高效经济利用。 (一)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全面压缩发电、工业及民用燃煤总量,加快中心城燃煤热电厂、大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整合供热资源,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 “‘1 + 4+N ’ +X ” 供热体系。继续推进非文保区平房、简易楼小煤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五环路内无煤化。严格控制新城新建燃煤设施,在具备条件地区,逐步推动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到 2015年,煤炭消费量控制在 2000 万吨以内。 (二)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 加快建设 “ 安全、高效、智能 ” 天然气管网系统,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扩展应用空间和领域。到 2015年,实现天然气消费量达 180亿立方米,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20%以上。 (三)打造智能电力系统。 加快本地电厂清洁低碳改造力度,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并网,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比重,提升电力生产环节发电效率。建设电网智能监测与调度系统,优先安排节能、环保、高效发电机组上网,改造升级老旧线路及设备,降低电力输送环节能耗。出台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完善需求侧管理工作体系,支持能效电厂工程建设,鼓励实施蓄能、分布式能源项目,探索建立电力需求响应机制和系统工程,提升终端用电效率。 (四)大力发展可 再生能源。 开展可再生能源调查评估工作,重点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的开发利用,到 2015年,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25 万千瓦,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达到 900 万平方米,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20 万千瓦,地热能利用规模力争达到 5000万平方米。 三、优化城市功能布局,降低城市运行系统能耗 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突出功能分区特色,完善绿色出行系统,降低城市运行系统能耗水平。 (一)加强城市人流物流与能流的统筹规划。 加强城市发展的规划管理 ,统筹城市功能布局,把资源能源节约纳入城市空间开发的重要评价因素,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组织开展城市系统运行与能耗的关系研究,找准影响城市运行系统能耗的关键环节,制定配套解决措施。把系统节能作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因素和城乡规划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决策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城市功能配置、空间布局与能源利用等资源环境配套设施的统筹衔接。 (二)着力推进城市服务与产业功能融合布局。 以集聚集群发展为导向,加强对就业、公共服务、商业休闲等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鼓励就近就业,形成与空间结构、产业发 展和人口分布相协调的公共资源配套体系。着力推进旧城功能疏解、重点新城和功能区生态化建设,形成与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和人口分布相协调的医疗卫生、交通、教育等公共资源设施配套体系,实现城市服务与产业功能协调发展,以城市功能布局优化推动能源利用方式优化和能源利用效率提升,降低城市经济社会活动的系统能耗。 第五章 系统提升重点领域能效 一、深化工业领域节能,进一步降低碳排放 通过实施适度超前的行业准入制度、更加严格的淘汰退出机制、更大力度的技术改造措施、更为精细的节能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工业发展能效水 平,减少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工业领域节能工作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一)深入推进工业企业节能改造。 充分发挥能源审计对企业能效提高的提升作用,扩大能源审计实施范围,对年综合能耗 5000 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鼓励和支持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综合改造。制定百家企业节能行动方案,组织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深度挖掘节能潜力。加强对能源审计与节能改造效果的后评价,推动重点企业持续改进。 (二)引导企业加强能源利用管理。 将节能低碳理念贯穿到新建工业项目设计、施工、生产全 过程,加强对新建工业项目的能效管理,鼓励企业从产品生态设计、工艺改造、生产过程和废物回收利用等全流程加强碳排放控制。在汽车、家电等行业试点推行 “ 能效领跑者 ” 制度,推进生产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工作。加强企业内部能源运行动态监控,鼓励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加强生产过程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精细化管理。强化能源管理队伍建设,逐步完善企业能源及节能管理机构。 (三)加快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加强企业用能、用水管理,推动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促进企业能源设施共享,降低园区整体运行能耗。鼓励有条件 的园区和企业发展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供分布式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园区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 二、大力发展低碳建筑,系统推进运行节能 全面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实现单位建筑面 积能耗水平逐步降低。加快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力推进绿色建筑与住宅产业化契合发展,减缓温室气体排放。 (一)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强化各企事业单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 6000 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 20 万户农宅节 能工程。统筹加强建筑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建筑抗震加固、改建扩建要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同步实施。鼓励采用市场化融资和组织模式实施改造项目,大力推广节能建筑门窗、节能电器等节能产品。全面推动建筑供热计量改革,到 2015年,实现公共机构、符合 50%节能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 (二)突出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 制定公共机构用能定额标准,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用能调查测评,推动政府办公楼、市属高校等重点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完成 2000 家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政府机构率先全部完成。全面加强政府机关用能管理,严格公务车油耗定额管理和日常办公耗能管理。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支出制度改革。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减碳表率作用,创建 50 个节约型公共机构。 (三)推广绿色建筑与住宅产业化发展模式。 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制定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产业园区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绿色建筑标准。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向园区集群扩展,绿色建筑规模力争达到 3500万平方米。持续改进建筑生产组织方式,扩大住宅产业化试点规模,到 2015年实现产业化住宅占当年新建 住宅面积的比例达到 30%。 三、深入推动绿色交通,综合促进交通节能 加快完善公交网络,建立起以轨道交通为骨干、步行和自行车等多种交通方式协调运转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居民出行结构进一步优化,全行业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 (一)优化居民出行结构。 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到 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 50%。加快轨道交通新线建设, 2015 年建成运营里程达到 660公里。依托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枢纽,加强自行车租赁服务网络,设置 1000 个左右自行车租赁点,形 成5 万辆以上租赁规模,建成一批自行车、步行交通示范街区。建成完善的微循环交通网络,优化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对接系统,破解 “ 最后一公里 ” 交通难题。 (二)建成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 建设完善智能化交通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系统,加强交通运行管理和调度协调。建设区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化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实时交通信息服务与诱导系统,为市民出行提供更为实时、便捷的交通信息服务。拓展动态交通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域范围。全面推行甩挂运输和不停车收费,动态导航终端应用达到 100 万台,ETC标签应用达到 60 万 张。 (三)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鼓励使用轻型或燃烧效率高的节能环保型汽车,大力推广应用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输配电网络,到 2015年新能源汽车规模达到4 万辆以上,力争淘汰老旧机动车 40 万辆。 (四)提升交通设施运行的综合能效水平。 充分挖掘交通场站节能潜力,实施综合改造。加强对交通运输工具的能耗管理,力争 2012 年起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构建 “ 物流信息平台 ” ,提升物流运输效率。引导减少重型柴油卡车使用,鼓励使用轻型或燃烧效率 高的车辆,优化货运车辆结构。组建 5 万辆规模的 “ 绿色车队 ” 。 第六章 提升其它领域减碳能力 一、开展农业减源增汇能力建设 (一)大力发展低碳农业。 遵循减源增汇原则,加快发展都市型生态农业和设施农业,重点发展高效优质种植业、绿色低碳养殖业、生态观光休闲产业和低碳、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加强冬春季农田生物覆盖,治理裸露农田。推广建设新型节能日光温室大棚,推动建设一批低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积极推广农业生产节能设施设备,推广节能型农业机械,提高低耗高效农业设施比例。 (二)积极推进农业废 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因地制宜开展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生物能转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业的减源增汇。推广复式机械联合作业、保护性耕作与节水农业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发展绿色畜禽业,培育高产优良畜禽品种,采用生物处理,厌氧发酵等技术做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 二、强化废弃物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控制 (一)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积极推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优先推进厨余垃圾分类回收,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运。推动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车辆、密闭式垃圾清洁站、转运站等配套设备设 施的购置、更新、升级改造。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回收试点社区、街道建设,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多样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模式。 (二)提高废弃物处置能力和水平。 合理规划建设一批先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 3万吨/日。推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力争 2015年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 2900 吨/日。推进园林废弃物就近处理设施建设,推动资源化利用。加强处理设施污染防控,治理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鼓励填埋场开展垃圾填埋气回收项目。继续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一批污泥处理设施, 有效减少废弃物处置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三、增强园林绿化系统碳汇能力 到 2015 年,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 “ 山区绿屏、平原绿网、城市绿景 ” 三大体系,全市碳储量增加 100万吨。 (一)提升山区森林碳汇能力。 大力推进山区生态建设和森林健康经营,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综合服务功 能。稳步推进岩石裸露地区植被恢复,完成 40万亩宜林荒山绿化、 5.5万亩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 150 万亩山区低质生态公益林升级改造以及 300 万亩中幼林抚育工程。继续积极开展义务植树,鼓励开展森林碳汇项目 和相关的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森林碳汇能力。 (二)构筑平原绿色生态网络。 沿主干道路、大中河道及部分铁路线,新改建 12 万亩通道绿化带,基本实现大中河道、主干交通线、铁路线两侧全部绿化。改造提升 16.7 万亩防护林,建成 11 个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南中轴森林公园、南海子郊野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积极推动未来科技城等重点功能区绿化建设。综合治理平原沙坑、荒滩、零星沙地和残次林,完善平原防护林网。完善一批绿色生态景观走廊,提高平原绿网骨架水平。加强野鸭湖、汉石桥等湿地公园建设与保护,充分发挥湿地固碳作用。 (三)加快城市绿色景观体系建设。 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建设百余处精品休闲绿地, 2015年实现中心城 80%居住区出行500 米到达公共绿地的目标。加强中心城立体绿化,大力实施公共建筑屋顶绿化、建筑墙体垂直绿化、立交桥和停车场绿化等多层次、立体化绿化工程,完成 2000 公顷代征绿地绿化和 100 万平方米立体绿化。 第七章 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一、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推进城市空间布局气候可行性论证研究工作,探索开展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对城市安全运行的影响 评估,科学系统制定适应性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完善供气、供电、供热调度系统的协调联供机制,实现城市能源供应系统的统筹管理,提高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抗灾等级,有效应对极端气候事件。加快完善科学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立足基本市情,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科学规划,提高设施的系统性,狠抓集雨工程规划建设,提高雨水收集利用水平。优化城市绿地和水体布局,有效控制城市热岛效应。加强园林绿化系统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增强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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