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 十二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 “ 十二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 2013〕 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 “ 十二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 2013〕 6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并制定年度具 体实施办法。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负总责,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应参照福建省“ 十二五 ” 控制温室气体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由牵头部门做好组织协调。要注意增强企业和社会各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识和自觉性,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格局,确保完成 “ 十二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 “ 十二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厦门市人民 政府 2013 年 2 月 21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