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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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 2013〕 7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 5 月 6日 温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温室气体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编制工作,全面完成我市作为国家第二批低碳城市试点的清单编制 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温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完成 2005-2012 年分年度的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城市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排放的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氧化亚氮( N2O)、氢氟碳化物( CFCS)、全氟化碳( PFCS)和六氟化硫( SF6)等 6 种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及各领域分报告。从 2012年起实施逐年常态化清单报告编制工作。同时, 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动态监测、统计、核算体系。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全面掌握 2005 年以来我市温室排放气体排放总量与构成情况,以及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和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分布状况,通过分析研究,把握关键排放源,为我市分解落实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提供基础性依据; (二)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动态监测、统计、核算体系,及时存储和高效管理清单数据信息,为清单编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培养相对稳定的清单编制工作专业机构和专家队伍,不断完善我市清单报告审核确认工作机制,为构建科学的温室气 体排放统计监测考核制度创造必要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基本要求。 1.统筹安排,分层推进。先行启动我市 2005 年度清单编制工作,积累经验,开展2006-2012年清单编制工作, 2012年度起实施逐年常态化清单报告编制工作。在推进市级清单编制工作的同时,各县(市、区)做好清单编制工作的各项准备。 2.数据准确,实事求是。编制清单所需的活动水平数据要按以下顺序优先采用一是统计年鉴、公报、普查数据;二是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地方统计数据;三是文献数据和专题调研实测 数据;四是专家估算数据。对没有现成数据且具备实测条件的重要排放因子及相关参数,应尽量开展实测,并组织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对实测方法和结果进行论证把关。 3.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重点抓好温室气体关键排放源的排查确认。对排放总量大、未来增长快、减排潜力大的排放种类要做深做细;对排放总量小、操作难度高、工作量大的排放种类,可结合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简化处理。 4.体现特色,保持可比。清单编制工作要在总量、领域、种类等方面与国家总体要求相衔接,实现方法一致、结果可比。同时应根据我市实际需要,在排放源分类、 活动水平数据采集、排放因子选择等方面突出温州特色。其中 2005 年和 2012 年五大领域的活动水平等相关数据要分县(市、区)分别收集(有条件的领域可延伸至功能区或中心镇),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5.审核确认,保证质量。切实做好清单数据审核确认和报告评审工作。由各领域市级牵头单位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专业机构,对相关领域清单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清单报告进行评审,确保清单数据质量和报告的完整规范。 6.严格保密,加强管理。我市温室气体清单结果由市发改委实施归口管 理,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正式使用和对外公布,参与编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编制过程中的清单数据和相关信息。 (二)组织分工。 在市建设低碳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低碳城市办)的组织领导下,成立温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专题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具体组织实施编制工作。 1.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清单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由市低碳城市办主任(市发改委主任)担任组长,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委农办(农业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等市有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各单位要明确一位联络员并将名单报市低碳城市办备案(联系电话88968161)。 2.专题工作小组。承担清单编制各项具体工作。分别组建综合、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数据库和交换平台建设等 7 个专题工作小组。各专题工作小组分别由市级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清单编制具体承担专业机构共同组成,并接受国家、省 发改委和省专家单位的对口指导(详见附件 1)。 3.专家咨询组。负责协助清单报告编制及质量把关。依托国家和省对口指导专家单位的专家组建我市专家咨询组,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调整充实。专家咨询组成员的专业领域应涉及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数据库和交换平台建设、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环境、气候以及节能提高能效等方面。 (三)进度安排。 1.数据收集及初稿编制和审核确认。 ( 1)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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