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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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政办〔 2017〕 80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 年 7 月 13 日 驻马店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17〕 52 号),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 “ 十三五 ” 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和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能源节约、增加碳汇为手段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作用,加快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有效控制全市温室气体排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 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年下降 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甲烷、氧化亚氮等重点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积极推进绿色 能源体系建设 (一)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根据省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要求,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综合考虑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各县区发展定位、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情况等因素,将能耗增量增速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幅指标分解至各县区。组织实施能效 “ 领跑者 ” 制度,推动节能减排管理模式从 “ 底线约束 ” 向 “ 先进带动 ” 转变。到 2020 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1069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 2015 年下降 15,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到 7。(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 (二)推进重点领域能源节约。进一步加强需求侧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用能评价制度,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监察,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工业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高效利用低碳化改造,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控制。积极推广节能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推进节能低碳先进技术应用和绿色低碳产品试用。强化建筑节能,提高建筑能效水平;深入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促进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开展既有建 筑绿色节能改造;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模式。加强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机构绿色行动开展,实施公共机构重点节能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事管局) (三)优化利用化石能源。全面完成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任务,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煤炭入洗(选)比重,提升商品煤质量,分质分级梯级利用煤炭资源。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进集中供热、余热暖民、煤改气、煤改电等煤炭消费等量和减量替代工程建 设,减少能源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碳排放。提升电力供应能效,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实现现役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达到全国同类机组先进水平。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扩展延伸供气管道到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重点乡镇等用气集中区域,加大客货重卡 LNG(液化天然气)利用扶持力度。到2020 年,煤炭消费比重降到 70,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7.5。(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 (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不断扩大非化石能源利用规模和提高利用水平,提高非 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围绕建设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利用西南部山区加快发展风电项目建设。推动太阳能利用快速发展,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重点支持 300千瓦以下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提升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到 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 117 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11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 21.5 万千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扶贫办、国土资源局、林业局) 三 、加快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先进制造业强市、高成长性服务业强市、现代农业强市建设,加快推动低效产能退出,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建材、轻纺、化工等传统产业低碳化发展,培育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新兴金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低碳型服务业,加快发展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到 2020年,全市第三产业比重提高到 43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 位市科技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 (二)控制工业领域排放。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提升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和汽车制造等主导产业能级。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完善循环产业链,推进园区废弃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污染物集中处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高产业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碳排放管理,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在水泥、化工、火电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 。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工业余热暖民、能量系统优化、园区系统节能改造等节能低碳重点工程。严格制造业节能环保监管,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到 2020 年,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科技局等) (三)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实施农业农村节能降碳计划,加强农业机械节能,推进农村生活节能,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低碳农业。优化种植结构,积极推广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进耕作技术,减少农田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实 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引导施用高效缓(控)释肥料、生物肥料和有机肥,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化肥深施等。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逐步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比例。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开展低碳农业发展试点,大力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模式,重点开展种养循环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实施 “ 种 -养 -沼 -肥 ” 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应用,推广秸秆还田,提高土壤固碳水平。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能力,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 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力争在“ 十三五 ” 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推进地热能在设施农业和养殖业中应用。到 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7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畜牧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四)努力增加森林碳汇。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淮河防护林建设,加快绿化造林步伐,统筹城乡绿化,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固碳能力。实施林业 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重点推进森林抚育改造、林业产业化发展,健全林业生态文明体系,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提高林业生态承载能力。着力抓好西部山区生态体系和生态廊道建设,建设种类多样、结构复杂、功能强大的山区森林植被。推进平原农区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建设带、片、网相结合,多树种、多层次稳固的平原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快河湖水库周边观光林带、生态湿地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稳定并增强湿地固碳能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四、实施绿色城镇行动 (一) 绿色建筑行动。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强化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大绿色建筑规模,推广绿色建材,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到 2020 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50,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的应用比例达到 4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10以上。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 “65 + ” 节能设计标准。重点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开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被动式建筑建设试点。 “ 十三五 ” 期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 250万平方米以上。结合农村人 居环境改善,推进绿色农房建设,促进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开展绿色建材实施行动,动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及相关信息,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范围和规模,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制定专项发展规划,拟定工作推进路径,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强化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节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示范、保温绝热材料示范、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示范、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示范、建筑钢结构示范、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利用示范等重点工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绿色交通行动。将绿 色发展理念全方位融入交通运输发展过程,以运输结构优化、装备技术革新、运输效率提升为重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着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到 2020 年,全市营运客、货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预期下降 7。实施绿色交通示范市创建工程。开展 “ 公交优先 ” 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重点推进城市公交专用道等快速通勤系统基础设施工程,以及非机动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推进客货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和大型化,推动绿色货运发展 。实施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推广工程。加快推广 LNG 等清洁能源运输装备、装卸设施及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以及建设配套站场、加气站、充电桩等附属设施,提高城市公交、小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重。(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绿色生活行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模式。创建低碳家庭,制定居民节能节水行为规范,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减少无效照明和电器设备待机能耗。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实施 “135” 绿色低碳出行行动( 1公里以内步行, 3 公里以内骑自行车, 5公里左右乘 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引导垃圾合理分类,制定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完善居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废弃物低碳化处置行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垃圾焚烧发电等多种处理利用方式。开展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甲烷收集利用及与常规污染物协同处理工作。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 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燃煤耦合污泥等城市废弃物发电。到 2020 年,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 6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 30。(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五、全面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根据国家、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部署和进度安排,明确我市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企业名单,建立健全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推动重点企业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常态化。按照省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案,加强市场监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层次、大范围开展能 力建设培训,积极培育我市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业务和管理人员。注重宣传引导,强化企业碳排放权有偿使用意识。培育发展碳金融、碳咨询、碳认证等低碳新兴服务产业。定期向省报告我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进展情况,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同步推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全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职能。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根 据职责分工,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将有关任务、目标纳入本地、本行业工作布局,切实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健全保障制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逐步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监督和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评价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公开和披露制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常态化,继续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和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 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完善保障政策。加大节能减排领域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围绕 “ 十三五 ” 时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和任务,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及绿色债券等工具,统筹各种资金来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涵盖节能、环保、低碳等方面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认真研究落实国家出台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规范并逐步取消不利于节能降碳的化石能源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 委) (四)强化科技保障。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实施 “ 互联网+低碳 ” 行动,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与低碳融合发展。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加快重点领域低碳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快建立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机制,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形成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强人才保障。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研究队伍建设,整合多方资源建设碳交易专业技术支撑队伍。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低碳产业联盟和社会团 体。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学普及,强化应对气候变化教育教学内容,开展“ 低碳进课堂 ” 活动。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等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的低碳战略决策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附件驻马店市 “ 十三五 ” 各县(区)碳排放强度控制分解目标 附 件 驻马店市 “ 十三五 ” 各县(区) 碳排放强度控制分解目标 地 区 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 ) 驿城区 18.5 西平县 18.5 上蔡县 18 平舆县 18 正阳县 18.5 确山县 18.5 泌 阳县 18 汝南县 18 遂平县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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