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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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府发〔 2017〕 22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现将自贡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17 年 9 月 26 日 自贡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川府发〔 2017〕 31 号文印发),为全面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 “ 十三五 ” 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将低碳发展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 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省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 2020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 2015 年下降19.5,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继续增强。全市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 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低碳试点示范取得成效,节能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控制。严格实行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双控管理,以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和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为主要路径,努力实现 “ 十三五 ” 省下达我市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到 2020 年,力争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100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较 2015年下降 15。〔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业局、市商务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大力推进能源节约。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善能效标识制度,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和节能低碳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推进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和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或绿色化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深入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 (三)扩大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统筹推进电力、燃气、热力、供冷等一体化集成互补、梯级利用,以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为重点,构建大规模集中利用与小型分散利用并举的新型能源利用体系。加快工业节能升级改造,以锅炉、电动机、内燃机等关键用能设备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和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回收利用。延长天然气产业链,提高 民用、交通、分布式能源、工业领域天然气消费比重。积极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治理,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四)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动电力、油气体制改革,创新清洁能源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清洁能源市场体系,最大幅度减少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促进能源要素高效配置,扩大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培育购售电主体,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放开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健全勘探开发区块准入、退出和转让机制,推动油气管网业务独立和公平开放,推动油气管网及接收、储备设施投资多元化。(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三、建立低碳产业体系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促进工业提质增效,按照 “ 中国制造 2025 四川行动计划 ” ,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等高附加值产业,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提品质、创品牌。加快传统产业技 术改造,促进五大优势产业迈上中高端。推动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产能转移、转产升级,遏制低端产能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优先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孵化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实施 “ 互联网+服务 ” ,鼓励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碳资产管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服务业。依托盐龙灯特色文化资源,推进 “ 全域景区 ” 建设,积极打造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 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质监局等配合) (二)控制工业领域排放。到 2020 年,全市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在工业生产领域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到 2020年,力争全市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积极参与实施国家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积极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改进水泥、有色金属、石灰、硝酸等生产设备、工艺和技术,发展替代产品,压缩过剩产能,积极研发并推广应用控制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技术,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配合) (三)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在全市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农业生产过程化肥用量,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到 2020 年,实现全市农田氧化亚氮排放达到峰值。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控制农田甲烷排放。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鼓励农村使用沼气能源。加 强养殖设施标准化改造,推进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和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到2020 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75以上。适时开展低碳农业试点示范。(市农牧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配合) (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推进大规模绿化自贡行动,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河湖和湿地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努力增加全市森林碳汇和湿地固碳能力。到 2020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35,森林蓄积量达到 600万立方米,森林火灾损失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 1‰ 、 3‰ 以内。(市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农牧业局等配合) 四、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 (一)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按照建设生态城镇、推广绿色建筑、发展绿色交通、完善市政设施、承传历史文脉的发展思路,融入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理念,统筹规划城乡建设,推进管理创新。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编制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低碳发展规划,制定低碳发展考核指标。全市分区域分阶段逐步推 进居住建筑执行 65的节能标准。以提高基础设施和建筑质量、防止大拆大建为重点,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到 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 5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或绿色化改造。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到 2020 年,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 10,大型公共机构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 15,重点监控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 30。开展绿色农房与绿色生态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创建绿色能源示范县和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牵头,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 (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全市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和以低碳运输方式为主的低碳物流体系。提升自贡融入 “ 一带一路 ” 、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的能力。铁路方面,积极融入国家高铁网络,重点推进内自泸城际铁路、成自宜高铁、乐自泸铁路建设,积极推进内昆铁路自贡城区段改建。内河水运方面,推进高等级内河航道建设,实施沱江(自贡至泸州段)航道升级和综合开发工程,提升通江达海能力,积极推进沱江李家湾港、沱江牛佛港建设。航空方面,积极发 展通用航空,建成自贡凤鸣通用机场,与周边支线机场、干线机场、枢纽机场组成无缝衔接的航空网络,纳入区域航空总体布局。实施 “ 公交优先 ” 战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增设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公交专用道,优化城市公交路线和场站设置,实现重要区域、重要场所等客流集散点全覆盖。鼓励发展 “ 共享单车 ” 等绿色出行方式。到 2020 年,公路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 2015年下降 4.5,水路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 年下降 5.5,城市客运单位客运量二氧化碳排放较 2015年下降 10。鼓励公共机构 、私人和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到 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使用量力争达到 1800 辆。(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 (三)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加大城镇、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收转运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推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和无害化处置。推进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具备条件的地区 鼓励发展垃圾焚烧发电等多种处理利用方式,有效减少全社会的物耗和碳排放。探索开展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甲烷收集利用及与常规污染物协同处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配合) (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积极践行低碳理念,倡导简约生活。大力宣传和倡导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反对过度包装。大力宣传和倡导低碳健康餐饮,推行 “ 光盘行动 ” ,遏制食品浪费。大力宣传和倡导低碳居住,普及低碳居住知识,推广普及节水器 具。大力宣传和倡导低碳出行,鼓励 “135” 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1公里以内步行, 3 公里以内骑自行车, 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等配合) 五、促进区域低碳发展 (一)对区县碳排放强度控制实施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各区县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战略定位、生态环保等因素,根据省上下达自贡市到 2020 年碳排放量较 2015年下降 19.5的目标,分类确定各区县碳排放控 制目标。(市发改委牵头,市统计局、市目督办等配合) (二)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不同区县的特点,分别选择有条件的区县、园区、企业以及城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企业、城镇等申报参与国家级试点。力争到 2020年,建设低碳产业园区 2 个、低碳小城镇 2个、低碳社区 3 个、低碳企业 3 家。(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国资委等配合) 六、积极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一)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建立我市专职工作队伍,健全完善相应机制。根据省下达的碳排放权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目标,督促符合纳入标准的重点排放企业参与西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碳排放配额管理。积极运用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和抵消机制,加强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探索多元化交易模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等配合) (二)强化基础支撑能力。培养壮大碳交易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体系,完善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系统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等配合) 七、加强低碳科技创新 (一)加强气候变化科技创新。积极对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专项,组织市内相关科研机构开展气候变化对我市的影响及风险评估研究。积极推进市内相关科研机构参与国家组织的气候变化基础研究、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等相关研究。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在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研究中的应用力度。(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等配合) (二)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示范。以清洁高效燃煤发电装 备、燃气轮机发电装备、水电装备、太阳能发电装备、其他新能源发电装备、储能装备、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高效清洁节能锅炉、低温余热余能利用、高效节能电机及电力装备、新型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系统、低碳建筑技术、低碳水稻品种、高固碳树种等为研发主攻方向,研发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等重点领域经济适用的低碳技术。建立低碳技术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利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等市场资金,加快推动低碳技术进步。(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农牧业局、市林业局等配合) (三)加大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引导全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形成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联动机制。对减排效果好、应用前景广阔的关键产品组织规模化生产。增强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产业化基地、高新区对低碳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在低碳试点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重点区域,加强低碳技术集中示范应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等配合) 八、强化基础能力支撑 (一)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完善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强化全市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相关统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按省上统一安排定期组织编制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快推动区县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和监测体系,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台账记录。建立完善市、区(县)两级行政区域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报告制度。(市统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 化委、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等配合) (二)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推动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公开。推动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企业主动公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鼓励全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率先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措施。(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三)完善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加大市预算内资金对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综合配套政策,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绿色债券等手段,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 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及相关政策,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开展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医院等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国家有利于低碳发展的税收和价格政策,完善区域低碳发展协作联动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 (四)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快培养技术研发、产业管理、国际合作、政策研究等各类专业人才,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低碳产业联盟和社会团体,依托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国家 相关专业机构,加强气候变化研究后备队伍建设。推进全市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等各领域的国际国内合作,加强人员交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强化应对气候变化教育教学内容,开展 “ 低碳进课堂 ” 活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知识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的低碳战略决策能力。(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配合) 九、广泛参与国际国内合作 (一)努力扩大合作领域。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努力扩大我市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领域,在清洁能源、生态保护、气候适应型农业、绿色市场培育、防灾减灾等方面,通过合作扎实推动全市实现低碳转型。(市发改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配合) (二)积极推进务实合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加强气候变化领域对话交流,广泛开展与各类组织的务实合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和环境变化交流合作,利用相关机构优惠资金和先进技术支持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结合实施 “ 一带一路 ” 战略、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低碳项目合作,推动海外投资项目低碳化。全面深化与国内各地市州的 友好合作,通过交易机构股权合作、共建项目、共同参与重大课题研究和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实力。(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配合) 十、强化保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自贡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职能。各区县要将全市下达的碳排放控制目标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体制。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 ,积极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对各区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探索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标预测预警机制,推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落实低碳发展工作任务。(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实现 “ 十三五 ” 全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统筹 各种资金来源,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本工作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市财政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全国低碳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重要节点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低碳意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媒体人员专业传播培训,提升媒体从业人员报道的专业水平。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公众参与机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工程决策等领域,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牵头,市级相关部 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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