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LYT 1719—2017.pdf

返回 相似 举报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LYT 1719—2017.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LYT 1719—2017.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LYT 1719—2017.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LYT 1719—2017.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LYT 1719—2017.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ICS 65.060.80 B 95 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17192017 代替 LY/T 1719 -2007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 Forestry machineryPortable fire extinguishers with pneumatic and water spray (标准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标准发布稿,请以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 - 06 - 05发布 2017 - 09 - 01实施 国家林业局 发布LY/T 1719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LY/T 1719-2007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力喷水灭火机,与LY/T 171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由原来的“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力喷水灭火机”修改为“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2007年版第2章); 修改了型号编制方法的内容(见第4章,2007年版第4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增加了“低强度火”、“有效喷水量”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删除了关于背负式风水灭火机喷射筒长度的要求(2007年版5.2.3); 删除了有效喷水距离的要求及试验方法(2007年版5.3.2.2、6.2.2.2); 删除了最大喷水量的要求及试验方法(2007年版5.3.2.1、6.2.2.2); 增加了有效喷水量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3.3.1); 删除了“风水灭火机应具有灭中强度森林地表火的能力”的要求及试验方法(2007年版5.3.2.4、6.5); 修改了“翻转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4,2007年版5.2.7、6.3); 增加了“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3.6); 修改了储水器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4.2,2007年版5.2.2); 修改了背带的要求(见5.4.6,2007年版5.6.5); 增加了“高温部件的防护”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5.5); 增加了连续运转可靠性和耐久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6、5.7);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内容(见6.3,2007年版7.2); 增加了第三方检验的内容(见6.4); 将原抽样方案和判定原则的内容并入第三方检验的内容中(见6.4,2007年版7.3); 修改了风水灭火机主要技术参数的内容(见附录A,2007年版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的内容(见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中宇龙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泰州市玉林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陕西西北林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林业厅森林防火办、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镇江五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华盛中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敬群、王亚斐、盛平、陈三喜、尚念荣、王振东、吴占杰、张荣山、钟建平、刘向锋、于文男。 本标准于2007年9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LY/T 17192017 1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以下简称“风水灭火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型汽油机为动力的风水灭火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 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T 10280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GB/T 10283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振动的测定 GB/T 10284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噪声的测定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26133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 GB/T 31202 农业和林业机械及园林机械 手扶控制和手持控制机械 灼热表面可触及性的测定 JB/T 5135.1 通用小型汽油机 第1部分技术条件 JB/T 5135.2 通用小型汽油机 第2部分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JB/T 5135.3 通用小型汽油机 第3部分可靠性、耐久性试验与评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028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 portable fire extinguisher with pneumatic and water spray 单人携带并操作,以小型汽油机为动力,具有风力灭火和风力喷水灭火两种独立功能的,能灭低、中强度森林地表火的灭火机具。 3.2 低强度火 low-intensity fire 火焰高度小于1.5 m、火强度小于3 140 kJ/m的火。 3.3 中强度火 mid-intensity fire 火焰高度为(1.5~3)m、火强度为(3 140~11 304)kJ/m的火。 3.4 有效喷水量 effective water spray capacity 在2 m处直接用于灭火的水量。 4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4.1 风水灭火机的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参照LY/T 1045的规定进行。 4.2 风水灭火机以有效风力灭火距离、出口风量、有效喷水量和喷水垂直高度为主参数,出口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取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有效风力灭火距离(单位为厘米)、有效喷水量(单位为升每分钟)及喷水垂直高度(单位为米)均取前两位有效数字。型号编制方法如下 6 M FS □ - □ / □ -□ □ 变型代号A、B、C 主参数喷水垂直高度(m) 主参数有效喷水量(L/min) 主参数出口风量(m3/s) 主参数有效风力灭火距离cm 特征代号“风水” 组别代号灭火机械 类别代号林木保护机械类 示例6MFS16- 41/71-52A 表示有效风力灭火距离为160 cm~169 cm、出口风量为0.41 m3/s、有效喷水量为7.11 L/min~7.19 L/min 、喷水垂直高度为5.21 m~5.29 m、第一次变型的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 5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1 一般要求 5.1.1 风水灭火机应能在0 ℃~40 ℃的环境温度下正常工作。 5.1.2 风水灭火机的试验均应在室内进行,试验用仪器最低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秒表精度±0.2 s; b 台秤精度±0.1 kg; c 钢卷尺精度±1.0 mm/m; d 温度计精度±0.5 ℃。 5.2 配套汽油机 5.2.1 要求 风水灭火机的配套汽油机应符合JB/T 5135.1的规定。 5.2.2 检验 LY/T 17192017 3 汽油机的检验按JB/T 5135.2和JB/T 5135.3的规定进行。 5.3 整机性能 5.3.1 常温起动性能 5.3.1.1 要求 常温起动时间应不超过30 s。 5.3.1.2 检验 常温起动试验按JB/T 5135.2的规定进行。 5.3.2 风力灭火性能 5.3.2.1 有效风力灭火距离 5.3.2.1.1 要求 有效风力灭火距离应符合GB/T 10280的规定。 5.3.2.1.2 检验 有效风力灭火距离的检验按GB/T 10280的规定进行。 5.3.2.2 出口风量 5.3.2.2.1 要求 出口风量应符合GB/T 10280的规定。 5.3.2.2.2 检验 出口风量的检验按GB/T 10280的规定进行。 5.3.3 风力喷水灭火性能 5.3.3.1 有效喷水量 5.3.3.1.1 要求 在标定转速下,有效喷水量应不小于5 L/min。 5.3.3.1.2 检验 5.3.3.1.2.1 风水灭火机有效喷水量的测量装置示意图见图1。 5.3.3.1.2.2 将水量收集箱固定在室内高度为1 m的水平检测平台上。水量收集箱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水量收集箱的容积不小于1 m3; b 水量收集箱的收集孔开口为边长640 mm的正方形; c 喷射时应能保证喷射的水射入收集孔后不能出现从收集口反弹出水珠; d 水量收集箱设有排风口,但应保证排风时不能将喷射入水量收集箱的水排出; e 水量收集箱的材质应防锈蚀,宜采用不锈钢或塑料板。 5.3.3.1.2.3 将风水灭火机固定在试验台上,使喷射筒的中心线与水量收集箱的收集孔中心处于同一条水平直线上,喷射口距收集箱收集孔面的水平距离为2 m。固定时,手持式风水灭火机储水器底部高出试验台面0.2 m(见图1)。 5.3.3.1.2.4 按正常作业操作程序起动风水灭火机,在达到标定转速时,对准水量收集箱收集孔,开启连接水管开关喷水,从喷射筒出水到无水喷出的时间即为喷水时间。测量水量收集箱中水的重量,除以喷水时间,即为每分钟的有效喷水量。 单位为毫米 说明 1试验台; 2风水灭火机储水器; 3风水灭火机; 4水量收集箱; 5水平检测台。 图1 测量有效喷水量的装置示意图 5.3.3.2 喷水垂直高度 5.3.3.2.1 要求 风水灭火机喷水垂直高度应不小于4.5 m。 5.3.3.2.2 检验 按正常作业操作程序背负储水器起动风水灭火机,在达到标定转速时,使喷射筒中心线与地面夹角为75°,喷射筒口与垂直墙面的距离为1 m,开启连接水管开关对垂直墙面进行从75°开始喷水到90 °喷水终止。测量喷水墙面水迹最高点到喷射筒出口垂直距离的90即为喷水垂直高度。 5.3.4 翻转性能 5.3.4.1 要求 风水灭火机在标定转速下做翻转试验,应能正常喷水,且水管连接处和燃油系统不应出现漏水和漏油现象。 5.3.4.2 检验 手持式风水灭火机在标定转速且开启水阀喷水状态下,自喷射筒轴线水平位置向上、下、左、右倾斜90°,背负式风水灭火机在标定转速下运转平稳后,向前、后、左、右倾斜45°各一次,各位置停留时间均不少于10 s,观察风水灭火机是否能正常喷水,是否出现漏水和漏油现象。 5.3.5 整备质量 LY/T 17192017 5 5.3.5.1 要求 风水灭火机的整备质量(储水器加满水、油箱加满油,含背带)应不超过35 kg。 5.3.5.2 检验 用秤测量。 5.3.6 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 5.3.6.1 要求 一次加油连续工作(不喷水)时间不应少于25 min。 5.3.6.2 检验 在标定转速下进行连续运转试验(不喷水),测定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 5.4 主要零部件性能 5.4.1 风机 5.4.1.1 要求 风水灭火机风机性能应符合GB/T 10280的规定。 5.4.1.2 检验 风机性能检验按 GB/T 10280 的规定进行。 5.4.2 储水器 5.4.2.1 要求 5.4.2.1.1 储水器注水口应有过滤网,过滤网孔眼应小于30目。 5.4.2.1.2 储水器不应出现渗漏现象。 5.4.2.1.3 储水器从1 m高度处自由落下应不损坏。 5.4.2.1.4 储水器应防腐蚀。 5.4.2.1.5 手持式风水灭火机的储水器容积应不小于20 L,背负式风水灭火机的储水器容积应不小于15 L。 5.4.2.1.6 喷水结束后,储水器内的剩余水量应不超过0.15 L。 5.4.2.2 检验 5.4.2.2.1 目视检查是否安装有过滤网,并通过测量检测过滤网的网孔。 5.4.2.2.2 将储水器装满水,关好储水器盖,观察各连接处是否出现渗漏现象。 5.4.2.2.3 在符合5.1.1的环境条件下,将储水器装满水后,并将其系上绳子后悬挂,使储水器底部最低点距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为1 m± 0.005 m,然后使储水器通过自由坠落的方式与混凝土表面冲击1次。试验后观察储水器是否损坏。 5.4.2.2.4 目视检查储水器是否使用防腐材料,或者是否有涂镀层。 5.4.2.2.5 测量储水器的容积。 5.4.2.2.6 在5.3.3.1.2.4试验后,收集储水器内的剩余水并称重。 5.4.3 非金属零部件 5.4.3.1 要求 风水灭火机非金属零部件在持续灭火过程中不应软化及脆化。 5.4.3.2 检验 在可靠性试验后目视检查非金属零部件是否软化及脆化。 5.4.4 喷射筒 5.4.4.1 要求 手持式风水灭火机从风水灭火机的风机轴心到喷射筒出口的距离应不大于1 m,背负式风水灭火机从风水灭火机的风机轴心到喷射筒出口的距离应不大于1.5 m。 喷射筒应防腐蚀。 5.4.4.2 检验 用卷尺测量并计算。 目视检查喷射筒是否使用防腐材料,或者是否有涂镀层。 5.4.5 水管连接件 5.4.5.1 要求 水管连接件在装卸时应快捷方便,无松脱及渗漏,联接可靠。水管连接件应防腐蚀。 5.4.5.2 检验 实际操作检验。 目视检查水管连接件是否使用防腐材料,或者是否有涂镀层。 5.4.6 背带 5.4.6.1 要求 机器应配备双肩背带,背带应牢靠,且应可调节至适合操作者的尺寸。双肩背带应配备护垫,并应使操作者双肩受力均衡且在任何方向均不应滑脱。 背带应具有快速释放机构,快速释放机构在使用过程中不应松动及脱落,且应保证即使在载荷状态下,也能用一只手将其打开。 5.4.6.2 检验 实际操作检验。 5.5 安全 5.5.1 噪声 5.5.1.1 要求 风水灭火机操作者耳旁噪声(A计权)应不大于105 dB。 5.5.1.2 检验 噪声试验按GB/T 10284的规定进行。 5.5.2 振动 5.5.2.1 要求 LY/T 17192017 7 风水灭火机手把处的振动加速度应不大于25 m/s2。 5.5.2.2 检验 振动试验按GB/T 10283的规定进行。 5.5.3 废气排放 5.5.3.1 要求 风水灭火机正常工作时发动机排气方向不应朝向操作者。 5.5.3.2 检验 目视检查风水灭火机的发动机排气方向。 5.5.4 高压部件的防护 5.5.4.1 要求 外露高压件应绝缘良好,工作中不应漏电。 5.5.4.2 检验 实际操作机器,目视检查。 5.5.5 高温部件的防护 5.5.5.1 要求 缸体及与缸体或消音器直接接触的部件应加安全罩,确保操作者正常操作机器时不致意外接触上述部分,安全罩金属镀件温度应不超过80 ℃,塑料件温度应不超过94 ℃,如超出上述温度,高温连续表面面积应不超过10 cm2。 5.5.5.2 检验 高温部件的防护的测定按GB/T 31202的规定进行。 5.6 连续运转可靠性 5.6.1 要求 风水灭火机的连续运转可靠性应符合GB/T 10280的规定。 5.6.2 检验 风水灭火机的连续运转可靠性检验按GB/T 10280的规定进行。 5.7 耐久性 5.7.1 要求 风水灭火机的耐久性应符合GB/T 10280的规定。 5.7.2 检验 风水灭火机的耐久性检验按GB/T 10280的规定进行。 5.8 装配质量 5.8.1 要求 5.8.1.1 零部件(包括外购件、外协件)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配。 5.8.1.2 整机装配应正确、完整,运动件应转动灵活,无干涉、阻滞等异常现象。 5.8.1.3 风水灭火机在标定转速下各部件联接应牢固可靠。 5.8.2 检验 实际操作机器,目视检查 。 5.9 外观质量 5.9.1 要求 5.9.1.1 塑料零件表面应光滑,无裂痕、缩孔等缺陷。 5.9.1.2 冲压件应完整,无裂纹、毛刺。 5.9.1.3 铸件应无缩孔、疏松变形等缺陷。 5.9.1.4 焊接件焊缝应平整,无烧穿、裂痕、漏焊等缺陷。 5.9.1.5 涂镀层应均匀,附着牢固,表面平整。 5.9.2 检验 目视检查。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第三方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风水灭火机出厂前,须逐台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签发合格证,准予出厂。 6.2.2 下列项目应列为出厂必检项目,其他项目由生产厂家自定 a 常温起动性能(5.3.1); b 翻转性能(5.3.4); c 装配质量(5.8); d 外观质量(5.9)。 6.3 型式检验 6.3.1 在下列情况下需做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大量改进后投产时; b 当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行业管理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d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一次。 6.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 6.3.3 型式检验按6.3.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各项均合格,型式检验方为合格。检验结果只对样机效。 6.4 第三方检验 6.4.1 检验项目 LY/T 17192017 9 检验项目由委托方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 6.4.2 不合格分类 被检验项目若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均称为不合格,按其对产品质量特性影响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和C类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类见表1。 表1 不合格项目分类表 不合格分类 项 目 名 称 对应条款 合格判定数 A 有效风力灭火距离 5.3.2.1 0 出口风量 5.3.2.2 有效喷水量 5.3.3.1 连续运转可靠性 5.6 B 高压部件的防护 5.5.4 1 喷水垂直高度 5.3.3.2 常温起动性能 5.3.1 翻转性能 5.3.4 整备质量 5.3.5 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 5.3.6 风机 5.4.1 非金属零部件 5.4.3 喷射筒 5.4.4 水管连接件 5.4.5 C 储水器 5.4.2 2 背带 5.4.6 噪声 5.5.1 振动 5.5.2 废气排放 5.5.3 高温部件的防护 5.5.5 耐久性 5.7 装配质量 5.8 外观质量 5.9 标志 7.1 使用说明书 7.2 包装 7.3 6.4.3 抽样方案 采取总体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抽样方案和评定程序按照GB/T 2828.11的规定执行,声称质量水平DQL1、检验水平为第○检验水平。 6.4.4 判定准则 6.4.4.1 每台样机每个检验项目定义为1个项次,同一检验项目有多项检查内容的,各项检查内容均符合标准要求视为该项次合格。若单个产品样本所检验的A、B、C类不合格项数均小于等于对应的合格判定数,即认为该单个产品样本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4.4.2 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不合格品限定数L,即抽检合格时,可认定为通过核查。结论为“不否定该核查总体的声称质量水平”或“对该核查总体的抽检合格”。 6.4.4.3 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不合格品限定数L,即抽检不合格时,可认定为该核查总体不合格。 7 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要求 7.1.1.1 标志应牢固,不应在日晒、雨淋或汽油浸泡后脱落或卷曲,且其文字及图案应清晰可见。 7.1.1.2 机器操作须知应位于机器的醒目位置, 提醒操作者在操作前应先阅读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7.1.1.3 每台机器应有永久性铭牌,铭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并固定在机器外部醒目的位置。铭牌应标明下列内容 a 产品型号、名称、注册商标; b 主要技术参数排量、标定功率、储水器容积、有效风力灭火距离、出口风量、有效喷水量和喷水垂直高度; c 制造商名称; d 出厂编号及生产日期。 7.1.2 检验 目视检查。 7.2 使用说明书 7.2.1 要求 7.2.1.1 风水灭火机使用说明书按GB/T 9480的规定编写。 7.2.1.2 使用说明书中应给出产品整机型号、配套汽油机型号及附录A中规定的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7.2.2 检验 目视进行检查。 7.3 包装 7.3.1 要求 7.3.1.1 风水灭火机出厂前应采取防锈蚀措施,装箱后应固定稳妥,包装应牢固、可靠、防潮。 7.3.1.2 包装和包装箱应符合GB/T 191、GB/T 6388和GB/T 13384的规定。 7.3.1.3 包装箱应标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商名称、地址; b 产品型号、名称、注册商标、数量; c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d 出厂日期; e 包装箱外形尺寸、净重和毛重; f 贮存年限; g 运输、贮存要求的标志。 LY/T 17192017 11 7.3.1.4 风水灭火机出厂随机附件、备件、工具和技术文件应齐全,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说明书; c 装箱单。 7.3.1.5 如用户另有要求,可按合同执行。 7.3.2 检验 目视进行检查。 7.4 运输和贮存 7.4.1 机器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碰撞、受潮、受压。 7.4.2 机器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应露天堆放,并应避免与腐蚀性物质混放。 7.4.3 按说明书规定在正常贮存条件下,机器在两年内应能正常使用。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风水灭火机主要技术参数 A.1 整机 A.1.1 有效风力灭火距离,m。 A.1.2 出口风量,m3/s。 A.1.3 有效喷水量,L/min。 A.1.4 喷水垂直高度,m。 A.1.5 整备质量,kg。 A.1.6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A.1.7 储水器容积,L。 A.1.8 噪声,dB。 A.1.9 振动,m/s2。 A.2 配套动力 A.2.1 排量,cm3。 A.2.2 燃油牌号。 A.2.3 标定功率,kW。 A.2.4 标定转速,r/min。 A.2.5 润滑油牌号。 A.2.6 燃油与润滑油容积混合比。 A.2.7 火花塞型号。 B LY/T 17192017 13 参 考 文 献 [1] LY/T 1045 营林机械 型号编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最新标签

网站客服QQ:123120571
环境100文库手机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