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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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的通知 (黔府办函〔 2017〕 126 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在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决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印发〈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银发〔 2017〕 156 号)精神,确保贵安新 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有力有序推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细化分解任务。各有关地方、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细化分解任务清单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衔接。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中国人民银 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 监会、中国保监会等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更多支持。各有关地方、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任务清单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地方、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 10日前向省政府金融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意见建议。省政府金融办要及时梳理汇总,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四、加大督促检查。各有关地方、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跟进落实工作实行精准化调度。省政府金融办要会同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等省有关部门 和单位适时开展督查。 贵州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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