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生产率减排目标分配机制研究 ———基于不同环境责任界定视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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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0 卷 第 5 期 管 理 评 论 V o l . 3 0 , N o . 5 2 0 1 8 年 5 月 M a n a g e m e nt R e v i e w M a y , 2 0 1 8 中 国 碳 生 产 率 减 排 目 标 分 配 机 制 研 究 基 于 不 同 环 境 责 任 界 定 视 角 夏 炎 1 , 3吴 洁 2 ( 1 . 中 国 科 学 院 科 技 战 略 咨 询 研 究 院 , 北 京 100 1 90 ; 2 .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与 管 理 学 院 , 上 海 200 4 33 ; 3 .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公 共 政 策 与 管 理 学 院 , 北 京 1 00049 ) 摘 要 全 球 化 和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已 经 引 起 产 业 分 工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不 断 扩 大 , 跨 地 区 的 中 间 产 品 贸 易 发 展 迅 速 ,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消 费 环 节 在 地 理 位 置 上 分 离 , 因 此 生 产 和 消 费 相 关 的 碳 排 放 可 以 根 据 产 品 贸 易 进 行 转 移 , 这 就 意 味 着 不 同 碳 排 放 责 任 下 的 核 算 , 以 及 基 于 此 制 定 的 省 级 减 排 目 标 ( 如 碳 强 度 和 碳 生 产 率 目 标 ) 的 分 配 将 对 各 省 产 生 不 同 成 本 效 益 和 环 境 责 任 。 本 文 采 用 投 入 产 出 方 法 , 建 立 多 区 域 间 投 入 产 出 模 型 , 分 析 我 国 国 内 贸 易 和 国 际 贸 易 中 的 隐 含 碳 , 并 与 目 标 优 化 方 法 相 结 合 , 估 计 各 省 在 不 同 环 境 责 任 下 的 减 排 成 本 和 减 排 目 标 调 整 。 结 果 表 明 , 消 费 者 责 任 核 算 能 够 兼 顾 效 率 和 公 平 , 将 欠 发 达 地 区 的 生 产 排 放 责 任 适 当 的 分 配 到 最 终 消 费 的 较 发 达 的 消 费 地 区 , 有 利 于 减 少 区 域 间 碳 泄 漏 , 提 高 欠 发 达 地 区 的 经 济 竞 争 力 。 碳 生 产 率 目 标 强 调 在 能 源 效 率 方 面 重 新 规 划 减 排 目 标 , 并 进 一 步 改 善 欠 发 达 地 区 的 能 源 效 率 。 政 策 制 定 者 可 以 根 据 能 源 效 率 和 单 位 减 排 成 本 来 分 配 和 增 加 投 资 , 并 随 之 提 高 减 排 效 率 。 最 后 根 据 结 论 提 出 政 策 建 议 。 关 键 词 碳 生 产 率 ; 环 境 责 任 ; 隐 含 碳 ; 投 入 产 出 收 稿 日 期 2 0 1 6 - 0 4 - 2 9 基 金 项 目 国 家 重 点 研 发 计 划 ( 2 0 1 6 Y F A 0 6 0 2 8 0 0 ) ;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7 1 5 7 3 2 4 8 ; 7 1 7 0 4 1 0 0 ) 。 作 者 简 介 夏 炎 , 中 国 科 学 院 科 技 战 略 咨 询 研 究 院 副 研 究 员 ,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公 共 政 策 与 管 理 学 院 副 研 究 员 , 博 士 ; 吴 洁 ,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与 管 理 学 院 助 理 研 究 员 , 博 士 。 引 言 随 着 全 球 化 和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逐 步 加 深 , 产 业 分 工 的 深 度 和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 跨 省 际 的 中 间 品 贸 易 发 展 迅 速 , 产 品 生 产 跨 越 多 个 省 多 个 国 家 的 现 象 越 来 越 普 遍 , 国 家 间 和 地 区 间 贸 易 使 得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消 费 在 地 理 位 置 上 产 生 分 离 , 因 此 与 生 产 和 消 费 相 关 的 碳 排 放 都 可 以 通 过 贸 易 转 移 到 其 他 国 家 和 地 区 。 这 意 味 着 减 排 的 责 任 也 不 应 仅 由 生 产 该 产 品 的 国 家 或 地 区 负 责 , 而 是 整 个 生 产 链 上 的 各 个 环 节 的 消 费 者 都 应 承 担 排 放 责 任 , 并 为 整 个 产 业 链 的 减 排 负 责 [ 1 ] 。 因 此 , 一 个 地 区 的 环 境 责 任 会 依 据 该 地 区 如 何 处 理 进 口 和 出 口 产 品 和 服 务 相 关 排 放 问 题 , 即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直 接 排 放 和 间 接 排 放 问 题 而 有 所 不 同 , 产 生 了 不 同 的 环 境 责 任 [ 2 ] 。 排 放 责 任 划 分 原 则 是 确 定 各 国 减 排 目 标 的 根 本 基 石 , 将 影 响 各 国 的 减 排 政 策 、 国 际 贸 易 格 局 和 全 球 气 候 变 化 制 度 的 制 定 。 我 国 不 仅 是 贸 易 大 国 也 是 排 放 大 国 , 在 不 同 的 责 任 划 分 原 则 下 我 国 各 省 区 的 减 排 责 任 将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 因 此 , 重 视 排 放 责 任 划 分 原 则 的 研 究 对 我 国 区 域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至 关 重 要 。 目 前 , 我 国 现 行 的 碳 强 度 减 排 目 标 , 不 能 全 面 反 映 碳 排 放 空 间 的 稀 缺 性 , 更 容 易 导 致 各 省 级 政 府 盲 目 追 求 经 济 增 长 、 忽 略 地 区 环 境 责 任 , 导 致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决 策 的 误 判 和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制 定 的 失 误 [ 3 , 4 ] 。 因 此 , 碳 生 产 率 减 排 目 标 越 来 越 受 到 学 术 界 和 政 府 的 关 注 。 从 经 济 范 畴 来 看 , 碳 生 产 率 ( c a r bo n pr o du c t i v i t y ) 是 排 放 一 单 位 二 氧 化 碳 所 能 够 达 到 的 最 大 的 经 济 产 出 , 它 可 以 用 来 衡 量 一 个 国 家 的 经 济 竞 争 力 、 环 境 形 势 和 发 展 潜 力 。 碳 强 度 ( c a r b o n i n t e n s i t y ) 从 数 值 上 来 看 是 碳 生 产 率 的 倒 数 , 是 单 位 产 出 所 带 来 的 碳 排 放 。 宏 观 层 面 上 , 两 者 都 经 常 被 用 来 衡 量 一 个 国 家 的 碳 效 率 ( c a r b o n e f f i c i e n c y ) 。 区 别 在 于 碳 生 产 率 从 经 济 角 度 考 虑 排 放 , 把 碳 排 放 作 为1 3 8 管 理 评 论 第 3 0 卷 一 种 投 入 要 素 , 具 有 促 进 减 排 的 积 极 意 义 ; 碳 强 度 则 是 以 环 境 视 角 考 虑 排 放 , 强 调 碳 排 放 作 为 产 出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 5 ] 。 碳 生 产 率 有 其 特 殊 的 优 势 首 先 , 碳 生 产 率 本 身 表 达 的 是 一 种 效 率 概 念 , 因 此 碳 生 产 率 伴 随 着 “ 增 加 ” 和 “ 提 高 ” 等 积 极 含 义 , 而 碳 强 度 含 有 “ 压 力 ” 的 概 念 , 因 此 主 要 伴 随 “ 减 少 ” 和 “ 降 低 ” 等 负 面 意 义 ; 此 外 与 劳 动 生 产 率 、 资 本 生 产 率 和 全 要 素 生 产 率 等 概 念 一 致 , 碳 生 产 率 衡 量 单 位 投 入 所 获 得 的 产 出 , 以 价 值 量 来 衡 量 , 更 能 体 现 减 排 带 来 的 社 会 福 利 和 国 家 竞 争 力 。 其 次 , 无 论 碳 强 度 还 是 碳 生 产 率 , 减 排 目 标 的 制 定 都 需 要 基 准 年 份 作 为 参 照 , 因 此 碳 强 度 减 少 50 % 就 意 味 着 碳 生 产 率 增 加 了 10 0 % , 这 种 数 字 上 的 扩 大 也 彰 显 了 积 极 的 政 策 意 义 和 更 大 的 减 排 信 息 。 因 此 , 从 减 排 的 效 率 公 平 视 角 来 看 , 碳 生 产 率 指 标 都 更 具 有 优 势 。 目 前 , 我 国 正 处 在 “ 新 常 态 ” 经 济 发 展 关 键 时 期 , 如 何 在 省 区 层 面 上 , 估 计 不 同 的 排 放 责 任 下 碳 生 产 率 减 排 目 标 对 区 域 减 排 的 成 本 效 益 影 响 从 而 实 现 我 国 区 域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 顺 利 实 现 国 家 低 碳 战 略 转 型 已 经 成 为 新 形 势 下 我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核 心 技 术 关 键 。 为 了 回 答 这 一 问 题 , 本 文 通 过 建 立 多 区 域 间 能 源 - 碳 排 放 投 入 产 出 模 型 和 多 目 标 优 化 模 型 , 分 析 了 不 同 排 放 责 任 下 碳 生 产 率 指 标 的 分 配 设 计 , 并 估 计 了 不 同 排 放 责 任 下 碳 生 产 率 指 标 对 区 域 减 排 的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 并 为 提 高 碳 生 产 率 找 到 新 一 轮 经 济 增 长 的 突 破 口 提 出 相 关 的 政 策 建 议 。 区 域 间 贸 易 与 环 境 责 任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量 通 常 有 三 种 不 同 的 核 算 方 法 ( 见 表 1 ) 领 土 责 任 ( t e r r i t o r i a l ⁃ ba s e d e m i s s i o n i nv e nt o r i e s , T B E I ) 、 生 产 者 责 任 ( pr o d uc t i o n ⁃ ba s e d e m i s s i o n i nv e n t o r i e s , P B E I ) 和 消 费 者 责 任 ( c o n s um pt i o n ⁃ ba s e d e m i s s i o n i n ⁃ v e n t o r i e s , C B E I ) 。 ( 1 ) 领 土 责 任 认 为 一 个 国 家 的 排 放 和 清 除 应 该 以 直 接 排 放 为 标 准 , 且 发 生 在 “ 该 国 领 土 和 拥 有 管 辖 权 的 领 海 之 内 ” [ 6 ] , 按 照 这 一 原 则 , 国 家 和 地 区 间 贸 易 中 的 间 接 排 放 ( 也 叫 隐 含 碳 e m b o d i e d e m i s s i o ns , E E ) 则 不 应 计 入 任 何 国 家 。 目 前 的 京 都 议 定 书 、 政 府 间 气 候 变 化 专 门 委 员 会 ( I P C C ) 提 出 的 指 导 方 针 和 联 合 国 气 候 框 架 公 约 ( U N F C C C ) 等 都 是 以 领 土 责 任 进 行 划 分 的 。 因 此 , 如 何 确 定 排 放 指 标 引 起 了 学 术 界 对 于 排 放 责 任 的 讨 论 , 通 过 研 究 间 接 排 放 的 责 任 归 属 问 题 , 产 生 了 生 产 者 责 任 和 消 费 者 责 任 。 ( 2 ) 领 土 责 任 的 划 分 远 不 能 解 决 由 于 全 球 化 贸 易 增 长 所 带 来 的 碳 排 放 增 长 问 题 , 特 别 是 发 达 国 家 从 发 展 中 国 家 大 量 进 口 含 碳 密 集 型 产 品 而 导 致 发 展 中 国 家 排 放 急 剧 增 加 的 事 实 , 更 加 说 明 国 际 贸 易 对 各 国 和 全 球 碳 排 放 的 影 响 [ 7 , 8 ] 。 因 此 一 些 国 家 提 出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的 核 算 应 该 与 该 国 的 国 民 经 济 核 算 体 系 ( s y s t e m o f na t i o n a l a c c o unt s , S N A ) 的 边 界 一 致 ( 比 如 G D P 的 核 算 ) ① , 即 “ 谁 生 产 谁 负 责 ” 。 这 种 分 配 原 则 强 调 一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要 为 其 生 产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全 部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 包 括 直 接 排 放 和 间 接 排 放 ) 负 责 , 即 国 家 间 贸 易 隐 含 的 碳 排 放 应 计 入 贸 易 商 品 和 服 务 的 出 口 国 , 而 且 这 种 生 产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几 乎 总 是 表 现 为 直 接 的 生 产 贡 献 而 不 是 通 过 产 业 链 的 影 响 [ 9 ] 。 目 前 欧 盟 统 计 局 和 大 部 分 发 达 国 家 都 采 用 生 产 者 责 任 的 核 算 方 法 。 ( 3 ) 消 费 者 责 任 实 行 “ 谁 消 费 谁 负 责 ” 的 原 则 ② , 即 将 国 家 间 排 放 分 配 给 消 费 者 所 属 国 家 , 通 常 是 基 于 S N A 中 最 终 消 费 的 核 算 原 则 , 也 为 贸 易 调 整 后 的 排 放 [ 1 0 ] 。 从 概 念 上 来 看 , 消 费 者 责 任 下 核 算 的 排 放 应 等 于 生 产 者 责 任 排 放 减 去 来 自 出 口 品 生 产 的 排 放 加 上 来 自 进 口 品 生 产 的 排 放 ( 即 C B E I = P B E I - 出 口 隐 含 碳 + 进 口 隐 含 碳 ) 。 这 种 核 算 方 法 认 为 产 生 碳 排 放 的 责 任 应 该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属 于 产 品 的 消 费 者 , 这 是 因 为 所 有 碳 排 放 发 生 在 产 业 链 的 各 个 阶 段 , 是 为 了 满 足 产 品 的 最 终 消 费 者 的 需 求 [ 1 1 ] 。 表 1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三 种 核 算 方 法 与 环 境 责 任 分 类 需 求 地 区 R 其 他 地 区 供 给 地 区 R 其 他 地 区 T B E I C B E I P B E I 因 此 , 研 究 排 放 责 任 划 分 原 则 实 际 上 就 是 回 答 贸 易 货 物 和 服 务 所 隐 含 的 碳 排 放 究 竟 由 谁 来 承 担 由 出 口 国 负 责 则 为 生 产 者 责 任 , 这 有 助 于 提 高 生 产 国 的 管 理 水 平 和 技 术 进 步 ; 由 进 口 国 负 责 则 属 于 消 费 者 责 任 , 有 ① ② S N A 中 G D P 核 算 的 地 域 范 围 为 经 济 领 土 而 不 是 地 理 领 土 。 表 示 一 国 或 地 区 经 济 中 所 生 产 的 全 部 产 品 和 劳 务 的 价 值 。 S N A 中 最 终 消 费 的 核 算 与 G N P 的 核 算 类 似 。 两 者 的 区 别 在 于 G D P 核 算 以 国 界 为 准 计 算 一 国 的 经 济 总 体 , 而 最 终 消 费 是 以 本 国 常 住 居 民 为 准 计 算 一 国 消 费 支 出 。 而 G N P 是 以 本 国 常 住 居 民 为 准 计 算 一 国 经 济 总 体 。第 5 期 夏 炎 , 等 中 国 碳 生 产 率 减 排 目 标 分 配 机 制 研 究 1 3 9 助 于 改 善 居 民 的 能 源 消 费 行 为 和 偏 好 。 目 前 学 术 领 域 关 于 区 域 间 贸 易 与 环 境 责 任 的 研 究 主 要 体 现 在 两 个 方 面 一 是 区 域 间 贸 易 隐 含 碳 与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研 究 。 W i e dm a nn [ 1 2 ] 提 出 隐 含 碳 排 放 通 常 是 用 来 衡 量 隐 含 在 区 域 间 商 品 和 服 务 贸 易 中 含 碳 量 。 C he n [ 1 3 ] 认 为 与 国 际 惯 例 相 同 , 中 国 的 贸 易 隐 含 碳 被 定 义 为 包 含 直 接 能 源 消 耗 和 间 接 能 源 消 耗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总 量 。 D i e t z e n ba c h e r 等 [ 1 4 ] 和 X i a 等 [ 7 ] 分 别 建 立 了 20 02 和 200 7 年 反 映 加 工 出 口 的 中 国 非 竞 争 型 环 境 投 入 产 出 模 型 , 研 究 隐 含 碳 在 中 国 加 工 出 口 的 比 例 , 并 印 证 了 中 国 “ 碳 外 包 ” 的 假 说 。 这 种 假 说 认 为 发 达 的 经 济 体 通 过 从 发 展 中 国 家 进 口 高 碳 和 能 源 密 集 型 的 工 业 产 品 来 显 著 的 提 高 自 身 经 济 体 的 减 排 效 果 [ 1 5 - 1 7 ] 。 二 是 排 放 责 任 与 隐 含 碳 的 研 究 。 D a v i s 等 [ 1 8 ] 基 于 G T A P 数 据 库 建 立 了 投 入 产 出 模 型 , 研 究 生 产 者 责 任 与 消 费 者 责 任 发 现 全 球 37 % 的 化 石 燃 料 燃 烧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来 自 国 际 贸 易 , 2 3 % 的 排 放 隐 含 在 贸 易 商 品 之 中 。 P e t e r s 等 [ 1 9 ] 研 究 1 990 - 20 08 年 全 球 净 贸 易 转 移 时 发 现 , 大 多 数 发 达 国 家 的 消 费 者 责 任 的 排 放 增 速 远 高 于 领 土 排 放 , 非 能 源 密 集 型 制 造 业 在 排 放 转 移 中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 而 且 从 1 9 90 年 到 200 8 年 通 过 国 家 间 贸 易 产 生 的 排 放 转 移 从 发 展 中 国 家 流 向 发 达 国 家 正 在 逐 年 增 加 , 而 无 论 从 生 产 者 责 任 还 是 消 费 者 责 任 角 度 出 发 , 国 际 贸 易 都 是 影 响 近 年 许 多 国 家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变 化 的 主 要 原 因 。 C h o i [ 1 1 ] 通 过 研 究 美 国 三 大 城 市 间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的 环 境 责 任 , 指 出 研 究 城 市 间 贸 易 隐 含 碳 对 于 指 导 地 区 低 碳 经 济 发 展 政 策 , 促 进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消 费 行 为 非 常 重 要 。 因 此 , 考 虑 贸 易 隐 含 碳 和 环 境 责 任 之 间 的 关 系 , 并 基 于 此 制 定 中 国 的 环 境 政 策 和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政 策 , 对 实 现 区 域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 兼 顾 效 率 和 公 平 原 则 至 关 重 要 。 模 型 构 建 1 、 M R I O 模 型 及 不 同 环 境 责 任 碳 排 放 的 测 算 本 文 构 建 了 多 区 域 环 境 投 入 产 出 模 型 ( m ul t i ⁃ r e g i o n a l i np ut o ut pu t m o d e l , M R I O ) 的 基 本 框 架 见 表 1 , 用 于 估 计 贸 易 隐 含 碳 排 放 。 并 从 模 型 中 对 一 个 省 区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在 不 同 的 环 境 责 任 下 进 行 核 算 。 表 2 中 上 角 标 表 示 省 际 间 的 传 递 , 第 一 个 字 母 为 生 产 ( 供 给 ) 省 , 第 二 个 字 母 表 示 消 费 ( 需 求 ) 省 , 如 Z R R 表 示 R 省 内 的 中 间 需 求 矩 阵 , Z R S 表 示 R 省 生 产 并 提 供 给 S 省 用 于 其 中 间 消 耗 矩 阵 。 F R R 表 示 R 省 内 的 最 终 需 求 矩 阵 , F R S 表 示 R 省 生 产 并 给 S 省 最 终 消 费 矩 阵 。 E R 表 示 R 省 的 出 口 列 向 量 , X R 表 示 R 省 的 总 产 出 列 向 量 。 M 表 示 进 口 向 量 , M ∗ 表 示 进 口 总 额 , V 表 示 增 加 值 向 量 , C 表 示 碳 排 放 向 量 , C ∗ 表 示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总 量 。 表 2 多 区 域 间 环 境 投 入 产 出 表 式 中 间 需 求 最 终 需 求 R 省 S 省 R 省 S 省 出 口 总 产 出 中 间 投 入 R 省 Z R R Z R S F R R F R S E R X R S 省 Z S R Z S S F S R F S S E S X S 进 口 M R M S 增 加 值 V R V S 总 投 入 X R X S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C R C S M ∗ C ∗ 则 区 域 间 投 入 产 出 平 衡 关 系 矩 阵 表 达 为 Z R R Z R S Z S R Z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F R R F R S F S R F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E R E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X R X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1 )令 直 接 消 耗 系 数 矩 阵 A 表 示 生 产 单 位 产 出 所 需 要 的 中 间 投 入 , 其 元 素 A R R = a R R [ ] = [ Z R R X R ] 因 此 行 平 衡 表 达 还 可 以 写 成 , A R R A R S A S R A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X R X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F R R F R S F S R F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E R E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X R X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2 )各 地 区 总 产 出 可 表 示 为 X R X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I - A R R - A R S - A S R I - A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1 ( F R R F R S F S R F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E R E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 3 )1 4 0 管 理 评 论 第 3 0 卷若 直 接 碳 排 放 系 数 表 示 为 P , 其 元 素 P R = C R X R , 则 各 地 区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表 示 为 C R C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P R P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I - A R R - A R S - A S R I - A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1 ( F R R F R S F S R F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E R E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 4 )令 B = I - A R R - A R S - A S R I - A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1 = B R R B R S B S R B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L = I - A R R I - A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1 = L R R L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L 表 示 不 存 在 区 域 间 联 系 的 列 昂 剔 夫 逆 矩 阵 , B 表 示 存 在 区 域 间 联 系 的 列 昂 剔 夫 逆 矩 阵 , B R S 表 示 R 省 为 满 足 S 省 单 位 最 终 需 求 而 需 要 的 直 接 和 间 接 投 入 , A R S 表 示 两 省 间 的 投 入 系 数 矩 阵 。 因 此 ,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可 分 为 满 足 最 终 需 求 产 品 的 碳 排 放 和 出 口 隐 含 碳 排 放 。 对 于 R 省 来 说 , 满 足 最 终 需 求 产 品 的 碳 排 放 又 可 分 为 满 足 本 地 需 求 和 外 地 需 求 的 碳 排 放 , 其 中 满 足 外 地 最 终 需 求 的 碳 排 放 , 即 R 省 与 S 省 际 间 贸 易 隐 含 碳 排 放 C 1 R S 可 以 表 示 为 C 1 R S = ( P R ) B R R B R S B S R B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F R S F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5 )出 口 隐 含 碳 排 放 可 分 为 本 地 出 口 和 外 地 出 口 , 其 中 R 省 与 S 省 际 间 国 际 贸 易 隐 含 碳 排 放 C 2 R S 可 以 表 示 为 外 地 出 口 隐 含 碳 排 放 C 2 R S = ( P R ) B R R B R S B S R B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E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6 )R 省 的 国 际 贸 易 隐 含 碳 排 放 C 3 R 可 以 表 示 为 本 地 出 口 隐 含 碳 排 放 C 3 R = ( P R ) B R R B R S B S R B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E R é ë ê ê ê ù û ú ú ú ( 7 )根 据 排 放 责 任 划 分 原 则 , R 省 的 三 类 排 放 原 则 的 表 达 如 下 领 土 原 则 C T R = ( P R ) L R R L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F R R F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8 )生 产 者 责 任 C P R = ( P R ) B R R B R S B S R B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F R R F R S F S R F S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 E R E S é ë ê ê ù û ú ú æ è ç ö ø ÷ ( 9 )消 费 者 责 任 C C R = C P R - C 1 R S - C 2 R S - C 3 R ( 10 )2 、 生 产 和 消 费 者 责 任 下 碳 生 产 率 减 排 目 标 的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本 文 构 建 了 投 入 产 出 优 化 模 型 , 估 计 不 同 环 境 责 任 下 分 配 各 省 碳 生 产 率 目 标 的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 通 过 调 节 区 域 碳 生 产 率 的 目 标 来 实 现 全 国 的 总 减 排 目 标 。 目 标 优 化 使 得 各 省 增 加 值 V R 最 大 化 m a x V R = ∑ m j = 1 v r j · x r j ( 11 )约 束 条 件 如 下 A R X R + F R ≤ X R X R 0 ≥ X R ≥ 0 P ^ R X R ≤ C R ( 12 ) F R ≤ F R 0X R 表 示 区 域 r 的 总 产 出 列 向 量 , 其 中 x r j 是 总 产 出 列 向 量 的 要 素 , X R 0 、 F R 0 分 别 表 示 基 准 情 景 下 ( 没 有 减 排 ) 的 总 产 出 和 总 需 求 列 向 量 。 定 义 v r j 为 区 域 r 部 门 j 的 增 加 值 系 数 。 各 地 区 的 部 门 分 类 j = 1 , 2 , , m 。 3 、 数 据 来 源 与 说 明 中 国 国 内 最 早 开 始 从 事 区 域 间 投 入 产 出 表 的 编 制 和 应 用 研 究 的 单 位 有 国 家 信 息 中 心 、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第 5 期 夏 炎 , 等 中 国 碳 生 产 率 减 排 目 标 分 配 机 制 研 究 1 4 1 心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等 。 何 建 武 和 李 善 同 [ 2 0 ] 编 制 了 30 区 域 23 部 门 的 多 区 域 间 投 入 产 出 表 , 并 拓 展 为 D R C C G E 多 区 域 模 型 , 用 于 模 拟 碳 税 政 策 。 李 娜 等 [ 2 1 , 2 2 ] 编 制 了 中 国 八 区 域 30 部 门 多 区 域 投 入 产 出 表 , 模 拟 了 区 域 差 异 和 区 域 联 系 的 差 异 设 定 对 政 策 结 果 的 影 响 。 本 文 主 要 采 用 中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的 2 0 07 年 30 省 ( 不 含 西 藏 ) 4 2 部 门 投 入 产 出 表 , 以 及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编 制 的 30 个 省 30 个 行 业 的 多 区 域 间 投 入 产 出 表 。 本 文 中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数 据 仅 来 自 化 石 能 源 燃 烧 产 生 的 碳 排 放 , 不 包 括 非 化 石 能 源 燃 烧 的 排 放 。 能 源 消 耗 数 据 主 要 来 源 于 中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2008 年 和 20 1 3 年 中 国 能 源 统 计 年 鉴 和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 并 根 据 3 0 省 公 布 的 各 地 区 统 计 年 鉴 进 行 校 准 。 其 中 工 业 行 业 的 能 源 消 耗 数 据 来 自 中 国 能 源 统 计 年 鉴 中 工 业 分 行 业 终 端 消 费 量 、 能 源 平 衡 表 中 投 入 转 换 量 和 损 失 量 。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因 子 来 自 I P C C 报 告 中 各 种 能 源 相 应 的 排 放 因 子 。 结 果 分 析 1 、 各 区 域 领 土 、 生 产 和 消 费 碳 排 放 比 较 利 用 非 竞 争 型 多 区 域 投 入 产 出 模 型 中 关 于 碳 排 放 的 三 种 核 算 方 法 , 本 文 估 计 了 我 国 30 省 的 不 同 环 境 责 任 下 的 碳 排 放 量 ( 见 图 1 ) 。 结 果 表 明 , 由 于 领 土 责 任 核 算 仅 包 含 直 接 碳 排 放 , 因 此 由 此 核 算 的 地 区 碳 排 放 远 远 小 于 生 产 和 消 费 者 责 任 下 的 碳 排 放 值 。 其 中 , 领 土 责 任 核 算 下 排 放 最 大 的 是 山 东 、 江 苏 、 辽 宁 和 广 东 省 , 而 生 产 者 责 任 下 排 放 最 大 的 地 区 分 别 为 山 东 、 河 北 、 江 苏 和 河 南 省 , 消 费 者 责 任 下 排 放 最 大 地 区 的 顺 序 则 为 山 东 、 河 北 、 江 苏 和 广 东 省 。 分 省 来 看 , 生 产 者 责 任 核 算 的 碳 排 放 值 在 经 济 较 发 达 的 地 区 要 小 于 消 费 者 责 任 , 而 对 于 那 些 资 源 大 省 和 经 济 欠 发 达 地 区 , 生 产 者 责 任 核 算 的 碳 排 放 值 更 大 。 比 如 河 北 、 内 蒙 古 、 辽 宁 和 山 东 省 , 生 产 者 责 任 核 算 下 的 碳 排 放 值 则 比 消 费 者 责 任 下 大 26 - 48 百 万 吨 。 因 此 , 在 不 同 的 环 境 责 任 下 利 用 不 同 的 核 算 方 法 差 异 较 大 。 特 别 是 对 经 济 发 达 地 区 , 不 同 环 境 责 任 核 算 方 法 的 差 别 不 断 扩 大 。 比 如 天 津 和 上 海 , 两 个 地 区 在 生 产 和 消 费 者 责 任 下 核 算 的 差 距 分 别 高 达 35 % 和 31 % 。 而 对 于 四 川 、 青 海 、 安 徽 、 海 南 等 中 西 部 地 区 来 说 , 两 种 核 算 方 法 的 差 距 很 小 不 足 2 % 。 图 1 三 种 碳 排 放 环 境 责 任 比 较 2 、 隐 含 碳 排 放 表 3 列 向 表 示 隐 含 碳 从 各 个 行 地 区 流 向 列 地 区 , “ + ” 表 示 隐 含 碳 净 进 口 , “ - ” 表 示 隐 含 碳 净 出 口 , 颜 色 越 深 表 明 净 流 量 越 大 。 从 列 向 来 看 , 北 京 、 天 津 和 上 海 显 示 其 为 隐 含 碳 贸 易 的 净 进 口 地 区 , 以 上 海 ( 第 9 列 ) 为 例 , 河 北 省 对 上 海 隐 含 碳 贸 易 净 进 口 的 贡 献 最 大 , 达 到 14 % , 其 次 是 山 东 、 江 苏 和 浙 江 省 分 别 贡 献 了 上 海 地 区 隐 含 碳 贸 易 净 进 口 的 11 % 、 9 % 和 9 % 。 另 一 方 面 , 河 北 和 内 蒙 古 这 两 个 地 区 是 主 要 的 隐 含 碳 贸 易 净 出 口 地 区 。 以 内 蒙 古 ( 第 5 列 ) 为 例 , 吉 林 是 内 蒙 古 隐 含 碳 贸 易 净 出 口 的 最 主 要 贡 献 者 , 其 贡 献 率 为 21 % , 其 次 是 天 津 、 河 北 和 上 海 地 区 分 别 对 内 蒙 古 隐 含 碳 净 出 口 贡 献 1 8 % 、 10 % 和 10 % 。 此 外 , 大 多 数 资 源 地 区 ( 河 北 、 内 蒙 古 、 山 西 、 辽 宁 等 ) 都 会 将 隐 含 碳 净 出 口 到 经 济 发 达 地 区 ( 如 上 海 、 北 京 、 天 津 等 ) , 相 应 的 后 者 也 从 资 源 地 区 净 进 口 隐 含 碳 。 区 域 间 隐 含 碳 排 放 是 生 产 者 责 任 和 消 费 者 责 任 下 碳 排 放 的 差 异 , 而 这 种 差 异 具 有 重 要 的 公 平 意 义 , 如 果 根 据 消 费 者 责 任 来 分 配 各 地 区 碳 排 放 责 任 并 制 定 减 排 目 标 的 话 , 河 北 等 欠 发 达 地 区 的 排 放 责 任 要 比 实 际 排 放 低 很 多 , 而 上 海 等 发 达 地 区 的 排 放 责 任 相 应 会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 图 2 、 3 分 别 显 示 分 行 业 区 域 间 贸 易 和 国 际 贸 易 出 口 隐 含 碳 。 结 果 表 明 , 贸 易 隐 含 碳 的 分 布 具 有 行 业 集 中 性 , 依 次 集 中 分 布 在 电 力 、 金 属 冶 炼 、 交 通 运 输 、 开 采 业 、 石 油 加 工 和 化 工 行 业 。 国 内 贸 易 和 国 际 贸 易 出 口 隐 含1 4 2 管 理 评 论 第 3 0 卷表 3 区 域 间 贸 易 隐 含 碳 排 放 净 贸 易 流 向 碳 的 主 要 差 异 体 现 在 农 业 、 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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