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返回 相似 举报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 1991年2月22日 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污染源监测是污染源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和掌握区域排污状况和排污趋势的手段其监测结果和资料是执行环保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工业污染源监测包括排污监测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效果监测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纠纷仲裁监测等 第四条 工业污染源监测按统一技术规范采取以工业部门监测排污企业的申报监测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五条 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领导所辖区域内的工业污染源监测工作 第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是对所辖区域内工业污染源实施监督性监测和监测技术管理的机构行使环保部门所赋予的监督权力其监测结果是执法监督管理和排污收费的依据 第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应设置具体负责工业污染源监测和监测业务管理工作的科室或岗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应有分管该项工作的科室直辖市和省辖市环境监测站设置工业污染源监督监测室县区或县级市环境监测站设置工业污染源监督监测组或岗位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状况和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性监测掌握所辖区域内的排污状况和变化趋势建立工业污染源档案和动态数据库负责对各部门企业环境监测站化验室进行技术指导专业培训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 工业交通部门所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是对本部门工业污染源实施监测和监测业务管理的机构行使本部门所赋予的监督权利负责对本系统内各有关单位的排污和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掌握本系统的排污状况和变化趋势建立工业污染源档案参加本系统重大污染事故调查负责对本系统内各有关单位监测站化验室的技术指导专业培训会同环保部门监测站组织对本系统监测站化验室的业务考核为本部门所属单位执行环保法规标准加强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服务 第九条 各企业所设置的环境监测站化验室负责对本单位的排污和处理设施运转进行定期检测掌握本单位的排污状况和变化趋势建立工业污染源档案为本单位遵守各项环境法规和标准执行排污申报制度和加强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为加强工业污染源监测和监测管理工作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环境监测网络管理规定组织建立工业污染源监测网络网络的任务是把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监测力量组织起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开展各项监测专业培训和业务考核等活动统一技术要求提高监测水平保证监测质量以便更好的贯彻执行各项环保法规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是所辖区域工业污染源监测网络的业务牵头单位 第十一条 工业部门监测站经本地区环境监测网考核合格后在环境监测网的组织安排下其监测结果可以做为管理的依据 第三章 监测管理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对污染物排放口处理设施的污染排放进行定期检测并纳入生产管理体系监测项目点位频次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其所属环境监测站根据行业特点环境管理的需要排放污染物类别和排放标准确定 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可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或委托经其考核合格并经环保部门认可的有关单位进行监测 第十三条 对锅炉窑炉的除尘效率和烟尘排放情况实行年检工业废水监测频次每年应不少于24次其他环境要素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等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年检工作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对企业发放或更换排污许可证时对其所申报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和处理设施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的核查监测合格否则不予发放或更换 对污染物排放设施的核查必须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根据有关监测技术规范所规定的采样点采样周期采样频率进行一定时间的连续监测 污染处理设施的核查主要是检查该设施的运转率和处理效果 第十五条 新建项目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老污染源治理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必须向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申请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或处理设施的验收监测其结果作为正式验收的依据 第十六条 当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肇事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写出监测报告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测人员到有关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或监督性监测时必须随身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挠被检查或监测单位必须密切配合环境监测人员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监测工作条件 监测人员有责任为被检查或监测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八条 进入保密单位进行检查或监测人员应预先报其主管部门备案监测人员执行任务时保密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挠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监测工作条件监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和各部门行业监测站应按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工业污染源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 工业污染源监测的采样分析监测数据的填报按环境监测统一分析方法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中规定的工业污染源监测所需经费按省以上有关规定执行规定之外的监测按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 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排污单位每月10日前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报告上月排污和处理设施的监测结果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每月20日前将上月排污单位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汇总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结果应及时对排污单位采取调控措施和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所属环境监测站 第二十三条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环境监测站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重点污染源排污监测数据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以下环境监测站按上一级环境监测站要求的时间上报监测数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工业污染源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由于能源资源的转换在生产过程中引起废水废气废渣废热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从而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或是以产生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给周围环境带来危害能产生这些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的单元重点工业污染源是指在所辖范围内按类型排污量毒性危害程度所处地理位置大型骨干企业特异污染物等因素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来一般将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等标污染负荷总量与区域等标污染负荷总量之比分成65 75 85三档依据环境管理的要求确定所要求的档次 第二十五条 排污单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整顿好排污口所有排污口必须具备采样和测定流量的条件在厂内或厂围墙外不超过十米处设置采样和流量计阴井按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计量装置并设立永久性标志锅炉窑炉的烟囱和工艺废气的排气筒均需按规定设置采样孔所需经费可在排污收费用于污染治理的补助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矿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场厂其他有关事业单位医院宾馆饭店等排污单位都应参照执行 第二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最新标签

网站客服QQ:123120571
环境100文库手机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