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0 -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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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HJ10-2018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 气相色谱 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SpecifcationsandTestProceduresforAmbientAirQ ualityQ Q QContiuosMonitoringSystemwithG asG G G ChroatographyforVolatileO rganicO O O Compounds( 发布 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8-12-9发 布 2019-07-01实 施发 布生 态 环 境 部i目 次前言 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系统工作原理与组成 15技术要求 26性能指标 47检测方法 6附录 A(规范性附录) 57种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表 .1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12i前言为 贯 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保 护 生 态 环境 , 保 障人 体健 康 , 规 范 环 境 空气 挥发 性有 机物 气 相色 谱 连 续监 测系 统性 能和 质量 , 制 定本 标准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环 境 空 气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气 相 色 谱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的 组 成 、 技 术 要 求 、 性 能 指 标 和检 测方 法。 本 标准 的附 录 A附 录 B为 规 范 性 附录 。本 标准 为首 次发 布。 本 标准 由生 态环 境部 生 态环 境监 测司 和 法 规与 标准 司 组织 制订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中 心 、 中 国 环 境 监 测 总 站 、 北 京 大 学 、 上 海 市 环 境 科学 研 究 院 、 上 海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 江 苏 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 浙 江 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 广 州 市 环 境 保 护科 学研 究院 、武 汉市 环境 监测 中心 。 本 标准 生态 环境 部 2018年 12月 29日 批准 。本 标准 自 2019年 7月 1日 起实 施。本 标准 由生 态环 境部 解释 。1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及检测方法1适 用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环 境 空 气 中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气 相 色 谱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的 组 成 结 构 、 技 术 要 求 、性 能指 标和 检测 方法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环 境 空 气 中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测 定 的 气 相 色 谱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的 设 计 、 生 产 和 检测 。2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本 标准 引用 了下 列文 件中 的条 款 。 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其 有效 版本 适用 于本 标准 。GB/T30431实 验室 气相 色谱 仪/T3864质 谱 仪 通用 规范HJ21 污 染物 在线 监控 (监 测) 系统 数据 传输 标准J654环 境空 气气 态污 染物 ( SO2、 NO2、 O3、 CO) 连 续自 动监 测系 统技 术要 求及检 测方 法 3术 语和 定义3.1 参 比状 态 refrencestae指 大气 温度 为 298.15K, 大气 压力 为 103.25hPa时 的状 态。3.2 有 效数 据率 validatedatrate在 一段 时间 内, 监测 数据 有效 的小 时数 占总 运行 小时 数的 百分 比。4系 统 工 作 原 理与 组成4.1工 作 原 理环 境 空 气 或 标 准 气 体 以 恒 定 流 速 进 入 采 样 系 统 , 经 低 温 或 捕 集 阱 等 方 式 对 挥 发 性 有 机 物进 行富 集 , 通 过 热 解析 等方 式 经 气 相色 谱分 离 , 并 由 氢 火 焰离 子化 检测 器 ( FID) 或 质谱 检测器 ( MSD) 进 行检 测, 得到 挥发 性有 机物 各组 分的 浓度 。4.2系 统组 成监 测 系 统 由 样 品 采 集 单 元 、 质 控 单 元 、 气 源 单 元 、 分 析 单 元 、 数 据 采 集 和 传 输 单 元 以 及其 他辅 助设 备等 组成 。24.21样 品采 集单 元样 品 采 集 单 元 主 要 由 采 样 管 路 、 采 样 泵 和 流 量 控 制 单 元 组 成 , 用 于 环 境 空 气 挥 发 性 有 机物 的 连续 自动 采样 。样 品采 集单 元 的 具 体要 求 见 5.4.1。4.2质 控单 元质 控 单 元 主 要 由 零 气 、 标 准 气 及 稀 释 系 统 等 组 成 , 用 于 对 分 析 仪 器 进 行 校 准 及 日 核 查 。质 控 单 元 的 具 体要 求见 5.4.2。4.23气 源单 元气 源 单 元 主 要 由 气 源 和 管 路 等 组 成 , 用 于 提 供 系 统 运 行 所 需 的 载 气 、 燃 气 和 助 燃 气 等 。气 源单 元 的 具 体要 求见 5.4.3。4.24分 析单 元分 析 单 元 主 要 由 富 集 模 块 、 柱 温 箱 、 色 谱 柱 、 检 测 器 等 组 成 , 用 于 对 采 集 的 环 境 空 气 中的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组 分 进 行 富 集 和 分 离 , 并 对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组 分 进 行 准 确 定 性 和 定 量 。 分 析 单元 的 具 体要 求见 5.4.。4.25数 据采 集和 传输 单元数 据 采 集 和 传 输 单 元 用 于 采 集 、 处 理 和 存 储 监 测 数 据 , 并 能 按 指 令 传 输 监 测 数 据 和 仪 器设 备工 作状 态信 息。 数 据采 集和 传输 单元 的 具 体要 求见 5.4.5。5技 术要 求5.1外 观要 求5.1外 观整 洁, 表面 涂、 镀层 无明 显剥 落、 擦伤 、露 底及 污垢 ,零 件表 面 无 锈 蚀;5.12应 具有 产 品铭 牌 , 其 上应 标有 仪器 名称 、 型 号规 格 、 生 产单 位 、 出 厂编 号 、 制 造日 期 、额 定电 压和 功率 等 信息 ;5.13主 机面 板显 示清 晰, 字符 、标 识易 于识 别;5.14所 有紧 固件 无 松 动, 各 操 作键 、 按 扭 使用 灵 活, 功能 正常 ;5.15可 拆卸 部分 应能 无障 碍地 拆装 。5.2工 作条 件监 测系 统在 以下 环境 条件 中应 能正 常工 作 环 境温 度 ( 20~ 30) ℃ ;相 对湿 度 ≤ 85;大 气压 ( 80~ 106) hPa;供 电电 压 AC( 20±2) V或 ( 380±38) V, ( 50±1) Hz。35.3安 全要 求5.31绝 缘电 阻在 环境 温度 为 ( 20~ 30) ℃ , 相 对湿 度 ≤ 85条 件下 , 监 测系 统 电 源端 子对 地或 机壳 的绝缘 电阻 不小 于 20MΩ。5.32绝 缘强 度在 环境 温度 为 ( 20~ 30) ℃ , 相 对湿 度 ≤ 85条 件下 , 监 测系 统 在 150V( 有 效值 ) 、 50Hz正 弦波 实验 电压 下持 续 1m in, 不应 出现 击穿 或飞 弧现 象。5.3电 源 要 求监 测 系 统 应 配 有 稳 压 电 源 , 以 确 保 供 电 符 合 AC( 20±2) V或 ( 380±38) V, ( 50±1)Hz的 要求 。5.34其 他要 求有 易 燃 气 体 、 有 毒 气 体 存 在 的 单 元 和 管 路 的 气 密 性 应 满 足 GB/T30431, 即 0.3MPa压 强下 , 30m in压 降不 大于 0.1MPa, 确保 其 不会 泄露 。仪 器的 高温 加热 区应 设 有 防烫 伤标 识。5.4功 能要 求5.41样 品采 集 单 元5.41.样 品采 集单 元可 采用 符 合 HJ654中 要求 的 采样 总管 , 也 可直 接采 用满 足要 求的 独 立管 路 。 采 用 多 支 路 采 样 总 管 时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采 样 支 管 应 位 于 采 样 总 管 的 最 前 部 。 采 样 管路 应尽 量短 以减 少对 目 标化 合物 的 吸 附 。5.41.2采 样 管 路 、 阀 门及 连接 部件 的 制作 材料 , 应 选 用不 释放 干扰 物质 且 不 与 目 标化 合物发 生 化 学 反 应 的 材 料 , 如 聚 四 氟 乙 烯 、 硼 硅 酸 盐 玻 璃 或 不 锈 钢 等 。 若 使 用 不 锈 钢 材 料 , 需 进行 惰性 化处 理。 5.41.3采 样 管 路 应 加 装 加 热装 置 , 加 热温 度一 般控 制在 ( 30℃ 50℃ ) , 避 免 采 样 管 路 内 壁结 露。 5.41.4应 安 装 孔 径 ≤ 5μm 的 聚四 氟乙 烯滤 膜, 以去 除空 气中 的颗 粒物 。5.41.5应 以稳 定流 速进 行采 样, 每 小时 累 积 采 样时 间应 不少 于 30m in。5.42质 控单 元监 测 系 统 的 质 控 单 元 用 于 定 期 核 查 和 校 准 。 应 具 有 自 动 核 查 功 能 , 实 现 对 挥 发 性 有 机 物组 分 的 定 期 自 动 核 查 , 且 频 次 可 设 置 。 具 备 手 动 和 /或 自 动 校 准 的 功 能 , 火 焰 离 子 化 检 测 器 应采 用外 标法 校准 ,质 谱检 测器 应采 用内 标法 校准 。45.43气 源单 元根 据 监 测 系 统 使 用 需 要 , 配 备 高 纯 氮 气 、 氦 气 、 氢 气 、 空 气 等 气 源 。 气 源 进 入 分 析 单 元前 需加 装除 烃装 置。 气 密性 要求 满足 5.3.4。5.4分 析单 元5.4.1富 集模 块对 待测 挥发 性有 机物 组分 进行 富集 浓缩 , 同 时在 线 去 除水 、 CO2等 干扰 ,并 能实 现快 速热 解 析 。5.4.2气 相色 谱能 实现 目标 化合 物的 有效 分离 。5.4.3检 测器 对目 标化 合物 响应 良好 、 稳 定 , 符 合 GB/T30431和 GB/T3864要 求 。 如 配备 氢 火 焰 离 子 化 检 测 器 应 能 判 断 检 测 器 工 作 状 态 , 并 具 有 熄 火 自 动 点 火 功 能 。 如 配 备 质 谱 检测 器, 应具 有全 扫描 /选 择离 子扫 描、 自动 /手 动调 谐、 谱库 检索 等功 能。5.4.4具 有参 考分 析方 法 并 可 编 辑 。5.4.5具 有记 录工 作过 程中 流量 、 温 度 、 压 力 、 色 谱图 及 测量 浓度 等数 据的 功能 , 能 自动识 别色 谱峰 ,峰 高和 峰面 积可 自动 批量 计算 。5.45数 据采 集和 传输 单元5.45.1具 有中 文界 面数 据采 集和 传输 软件 。5.45.2对 监 测 数 据 实 时 采 集 、 存 储 、 计 算 , 能 输 出 1h时 间 分 辨 率 的 数 据 。 输 出 结 果 应 能设 置 为 标 准 状 态 下 的 浓 度 或 参 比 状 态 下 的 浓 度 并 能 够 进 行 两 种 状 态 的 切 换 ; 具 有 质 量 浓 度 和体 积浓 度单 位切 换功 能 , 质 量浓 度单 位为 µg/m 3, 体 积浓 度单 位为 nm ol/m l。 最 小显 示单 位 0.1µg/m 3或 0.1nm ol/m l。5.45.3具 有网 络接 入功 能, 能定 时传 输数 据和 图表 。传 输协 议应 符合 HJ21的 要求 。5.45.4能 够 实 时显 示各 目标 化合 物监 测数 据和 工 作状 态 参 数 等 , 可 设置 条件 查询 和显 示历史 数据 。5.45.能 够记 录存 储半 年 以 上 的 数 据 , 具 有历 史数 据查 询 、 导 出功 能 。 停 电后 , 能 自动 保存 数据 。 5.46其 他要 求5.46.1具 有显 示和 设置 系统 时间 的功 能。5.46.2监 测系 统正 常状 态下 停机 后再 次启 动, 达到 技术 指标 要求 所需 的时 间在 6h以 内。6性 能指 标6.1测 量范 围测 定 组 分应 至 少 包 括 57种 挥 发性 有机 物 , 57种 组 分见 附录 A。 各 组分 浓 度最 高量 程不 低于 50nm ol/m l。56.2标 准曲 线目 标化 合物 的 标 准曲 线 相 关系 数 ≥ 0.98。使 用 标 准 曲线 计算 最 低点 浓 度, 其 测量 平 均值 与 标 准值 的 相 对误 差 ≤ 15。6.3零 点噪 声各 组 分 仪 器零 点噪 声 ≤ 0.5nm ol/m l。6.4方 法检 出限90组 分( 至少 包括 乙烷 和乙 烯) 的 方 法检 出限 ≤ 0.1nm ol/m l。6.5准 确度各 组分 准确 度 ±10。6.精 密度各 组分 精密 度 ≤ 10。6.7分 离度环 戊 烷 和 异 戊 烷 的 分 离 度 、 2,3-二 甲 基 戊 烷 和 2-甲 基 己 烷 的 分 离 度 及 邻 -二 甲 苯 和 苯 乙 烯的 分离 度达 到 1.0以 上。6.824h浓 度 漂 移10nm ol/m l的 24h浓 度 漂 移 不 超过 ± 1nm ol/m l。6.9长 时间 浓 度 漂 移、 保留 时间 漂移连 续运 行 30d, 氢 火焰 离子 检测 器检 测组 分的 浓度 漂 移 ≤ 15; 质 谱检 测器 检测 组分 的浓度 漂 移 ≤ 30; 保 留时 间漂 移 ≤ 0.5m in。6.10有 效数 据率监 测仪 器连 续运 行 30d, 有效 数据 率 ≥ 80。6.1仪 器平 行性各 组 分的 仪 器平 行性 ≤ 20。6.12时 钟误 差仪 器正 常工 作状 态下 测试 6h, 时钟 误差 ±20s。仪 器 工 控机 断 电总 计 3次 ( 各 次断 电的 持续 时间 分别 为 20s、 2m in和 20m in, 且 在每 次断 电之 间应 保证 不少 于 10m in正 常电 力供 应 ) , 测 试 6h, 时钟 误差 2m in以 内 。66.13系 统残 留90组 分的 系 统残 留浓 度 ≤ 0.1nm ol/m l。7检 测方 法7.1一 般要 求7.1抽 取至 少 2套 同型 号 仪 器 在 指定 的实 验室 场地 同时 进行 检测 , 并 对每 套仪 器的 检测 结果 进行 评价 。7.12每 种型 号仪 器测 试时 选择 默认 的运 行方 法, 此方 法满 足 5.4.1.5和 5.4.5.2的 要求 。7.13如 果因 供电 问题 造成 测试 中断 , 在 供电 恢复 正常 后 , 继 续进 行检 测 , 已 经完 成的 测试指 标和 数据 有效 。 7.14如 果因 仪 器 故 障造 成测 试中 断 , 在 仪 器 恢 复正 常后 , 重 新开 始检 测 ; 检 测期 间 , 每 套仪 器 故 障次 数 ≤ 2次 。7.15各 技术 指标 检测 数据 均采 用 仪 器 数 据采 集与 处理 单元 存储 记录 的最 终结 果。7.2标 准物 质要 求7.21标 准 气 体 含 57种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 为 有 证 标 准 气 体 或 有 资 质 单 位 生 产 的 标 准 气 体 。本 标准 中, 除单 独说 明外 ,各 技术 指标 评价 目标 化合 物为 57种 挥发 性有 机物 。7.2内 标 标 准 气 体 组 分 为 一 溴 一 氯 甲 烷 、 1,4-二 氟 苯 、 氯 苯 -d5、 1-溴 -4氟 苯 。 用 于 使 用质 谱检 测器 的监 测系 统。7.3标 准曲 线在 仪 器 正 常工 作 状 态 下 , 依 次从 低浓 度到 高浓 度通 入 0.5、 2、 4、 6、 8、 10nm ol/m l的 标准 气 体 进 样 分 析 , 每 个 浓 度 至 少 分 析 3次 。 火 焰 离 子 化 检 测 器 采 用 外 标 法 , 目 标 化 合 物 浓 度为 横 坐 标 , 目 标 化 合 物 峰 面 积 ( 或 峰 高 ) 为 纵 坐 标 , 用 最 小 二 乘 法 绘 制 标 准 曲 线 ; 质 谱 检 测器 采 用 内 标 法 , 目 标 化 合 物 和 内 标 物 的 浓 度 比 为 横 坐 标 , 目 标 化 合 物 与 内 标 物 的 响 应 比 为 纵坐 标 , 用 最 小 二 乘 法 绘 制 标 准 曲 线 。 计 算 目 标 化 合 物 的 标 准 曲 线 相 关 系 数 , 使 用 标 准 曲 线 计算 最 低点 浓 度, 按 公式 ( 1) 计算 其测 量 平 均值 与 标 准值 的 相 对误 差 , 应符 合 6.2要 求。10−l ltestCd ( 1)式 中 d最 低浓 度点 测量 平均 值与 标准 值的 相对 误差 , ;testC最 低浓 度点 测量 浓度 平均 值 , nm ol/m l;l最 低浓 度点 标 准 浓 度值 , nm ol/m l。7.4零 点噪 声在 仪 器 正 常 工 作 状 态 下 , 通 入 高 纯 氮 气 或 空 气 进 行 分 析 , 至 少 连 续 测 量 7次 , 计 算 待 测仪 器 所 测 浓 度 值 ri, 其 中 i为 测 量 次 数 ( i1,2.,n) , 按 公 式 ( 2) 计 算 所 取 得 数 据 的 标 准 偏 差7S0, 即为 仪器 的零 点噪 声 , 应符 合 6.3要 求 。 11 20 −−∑nrrSni i ( 2)式 中 S0零 点噪 声, nm ol/m l;ri 第 i次 测 量 浓 度值 , nm ol/m l;rn次 测 量 浓 度平 均值 , nm ol/m l;i记 录数 据的 序号 ( i1~ n) ;n记 录数 据的 总个 数。7.5方 法检 出限在 仪 器 正 常工 作 状 态 下 , 通 入 接 近检 出限 浓度 的标 准气 体 进 行分 析 ( MDL标 准气 体浓 度10 MDL, 建议 不高 于 0.5nm ol/m l) , 至 少 连 续测 量 7次 ,计 算待 测仪 器所 测浓 度值 Xi, 其中 i为 测量 次数 ( i1,2.,n) , 按公 式( 3) 计算 所取 得数 据的 标准 偏差 S。 11 2−−∑nXXSni i ( 3)式 中 S标 准偏 差 , nm ol/m l;Xi 第 i次 测 量 浓 度值 , nm ol/m l;n次 测 量 浓 度平 均值 , nm ol/m l;i记 录数 据的 序号 ( i1~ n) ;n记 录数 据的 总个 数。然 后 根 据公 式( 4) 计算 方法 检出 限 MDL, 应 符合 6.4要 求 。MDLtn-1,0.9 S ( 4)7.6准 确度 和精 密度在 仪 器 正 常 工 作 状 态 下 , 通 入 5nm ol/m l的 标 准 气 体 进 行 分 析 , 计 算 待 测 仪 器 中 各 组 分监 测浓 度 Yi, 每种 浓度 至 少 重 复测 试 7次 。根 据公 式 ( 5) 计 算 平 均 测 量浓 度与 已知 标准 气体浓 度 的 相 对 误 差 , 即 为 准 确 度 , 应 符 合 6.5要 求 ; 根 据 公 式 ( 6) 计 算 多 次 测 量 浓 度 的 相 对 标准 偏差 RSD, 即为 精密 度 , 应符 合 6.要 求 。10−ssYYYδ ( 5)8式 中 δ待 测仪 器准 确度 , ;Y多 次测 量 浓 度 平 均值 , nm ol/m l;Ys标 准气 体浓 度, nm ol/m l。 1011 2−−∑YnYYRSDni i ( 6)式 中 RSD待 测仪 器精 密度 , ;Yi 第 i次 测量 浓 度 值 , nm ol/m l;多 次测 量 浓 度 平 均值 , nm ol/m l;n记 录数 据的 总个 数。7.分 离度在 仪 器 正 常 工 作 状 态 下 , 通 入 15nm ol/m l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标 准 气 体 , 待 读 数 稳 定 后 , 记录 峰宽 及保 留时 间来 评估 相邻 两组 分之 间的 分离 度 。 计 算环 戊烷 和 异 戊烷 的 分离 度 、 2,3-二 甲基 戊烷 和 2-甲 基己 烷 的 分离 度 、 邻 -二 甲苯 和苯 乙烯 的分 离度 , 应符 合 6.7要 求 。j j112t-tRRi j jRW−− ( 7)式 中 Ri相 邻组 分的 分离 度;tRj 相 邻两 组分 中后 一组 分的 保留 时间 , m in;tRj-1相 邻两 组分 中前 一组 分的 保留 时间 , m in;Wj 相 邻两 组分 中后 一组 分的 峰宽 , m in;j-1相 邻两 组分 中前 一组 分的 峰宽 , m in。7.824h浓 度 漂 移在 仪 器 正 常工 作 状 态 下 , 通 入 10nm ol/m l标 气 , 计 算待 测仪 器连 续 3次 测得 浓度 平均 值 。通 气结 束后 , 待 测分 析仪 器连 续运 行 24h( 期 间不 允许 任何 维护 和校 准 ) 后 , 重 复上 述操 作 ,并 计算 24h后 3次 测量 浓度 的平 均值 。 按公 式( 8) 计 算 24h浓 度 漂 移 , 应符 合 6.8要 求 。( 8)式 中 待 测分 析仪 24h的 浓度 漂 移, nm ol/m l;24h前 3次 测量 的平 均浓 度 , nm ol/m l;24h后 3次 测量 的平 均浓 度 , nm ol/m l。7.9长 时间 浓度 漂移 、保 留时 间漂 移待 测仪 器通 过调 试后 , 开 始连 续 30d的 运行 , 期 间无 仪器 调整 , 且 每天 进 行一 次 2nm ol/m l的 标 准气 体测 试 。 按 公式 ( 9) 、 ( 10) 计 算 每 天 测 量浓 度与 标准 值的 浓度 漂移 Dn和 各组 分保 留时 间的 漂移 DTn, 应 符合 6.9要 求。910ssnn C-D ( 9)式 中 Dn第 n天 的浓 度漂 移, ;Cn第 n天 仪器 测量 浓度 , nm ol/m l;s标 准 气 体的 浓 度, nm ol/m l。 10000nn RT-DT ( 10)式 中 DTn第 n天 的保 留时 间漂 移, ;RTn第 n天 某组 分的 保留 时间 , m in;RT0第 1天 测 试某 组分 的保 留时 间, m in。7.10有 效数 据率待 测 仪 器 通 过 调 试 后 , 开 始 连 续 30d的 运 行 , 测 试 有 效 数 据 率 。 期 间 对 每 次 维 护 时 间 及内 容进 行详 细记 录 , 每天 进行 一次 2nm ol/m l的 标准 气体 的日 核查 。统 计 30d内 数据 缺失 及异 常 数 据 的 小 时 数 , 数 据 缺 失 指 正 常 维 护 及 仪 器 故 障 导 致 的 数 据 缺 失 。 当 日 核 查 数 据 不 满 足长 时 间 浓 度 漂 移 要 求 时 , 其 前 后 24h小 时 的 数 据 均 记 为 异 常 数 据 。 按 公 式 ( 1) 计 算 有 效 数据 率, 应符 合 6.10要 求。 1024301 −TD ( 1)式 中 D30d有 效数 据率 , ;T30d仪 器数 据缺 失及 明显 异常 的小 时数 , h。7.1仪 器平 行性在 同 一 试 验 环 境 条 件 下 , 将 至 少 两 台 仪 器 的 采 样 器 入 口 调 整 到 同 一 高 度 , 仪 器 采 样 口 之间 的距 离为 1m 左 右 , 或 从同 一采 样总 管取 样 。 选 择高 中低 不同 污染 浓度 天气 3d, 每 天至 少20个 小时 样品 , 记 录每 台仪 器测 得的 每小 时样 品浓 度值 Cij, i为 仪器 编号 ( i1,2.,n) , j为 每个 采 样 时 间 段 的 样 品 序 号 ( j1,2.,m) 。 对 平 均 浓 度 高 于 方 法 定 量 限 的 组 分 按 公 式 ( 12) 计 算浓 度 的 相 对 标 准 偏 差 , 作 为 每 个 样 品 的 仪 器 平 行 性 结 果 Pj。 按 式 ( 13) 计 算 仪 器 平 行 性 , 应符 合 6.1要 求。 1001 2−∑jni jijj CnCCP ( 12)式 中 Pjn台 仪器 第 j个 样品 测量 的平 行性 ;10Cij第 i台 仪器 第 j个 样品 测量 的浓 度值 , nm ol/m l;n台 仪器 第 j个 样品 测量 的浓 度的 平均 值, nm ol/m l;i仪 器的 序号 ( i1,2.,n) ;j 检 测样 品的 序号 ( j1,2.,m) 。 ∑mj jPP1 21 ( 13)式 中 P仪 器平 行性 。7.12时 钟误 差7.12.1仪 器 正 常工 作过 程条 件下 时钟 误差在 仪 器 正 常 工 作 状 态 下 , 读 取 并 记 录 显 示 时 间 ( 时 -分 -秒 ) 记 为 开 始 时 间 t0, 同 时 启 动电 子秒 表开 始计 时, 当运 行 6h±60s时 ,分 别读 取和 记录 仪器 显示 时间 t1和 秒表 显示 时间 t2。按 公式 ( 14) 计算 时钟 误差 ,应 符合 6.12要 求。201 tttt −∆ ( 14)式 中 Δt计 时误 差, s;t0监 测仪 初始 时间 , ( 时 -分 -秒 ) ;t1监 测仪 结束 时间 , ( 时 -分 -秒 ) ;t2秒 表显 示时 间 , ( 时 -分 -秒 ) 。7.12.仪 器工 控机 断 电条 件下 时钟 误差在 监测 仪工 控机 正常 开启 过程 中 , 读 取并 记录 显示 的时 间 ( 时 -分 -秒 ) 记 为开 始时 间 t0,同 时启 动电 子秒 表开 始计 时 。 进 行断 电条 件测 试 , 测 试总 时长 为 6h, 在 这期 间要 求断 电总 计3次 各 次断 电的 持续 时间 分别 为 20s、 2m in和 20m in左 右 , 且 在每 次断 电之 间应 保证 不少于 10m in正 常供 电 。 当 运行 6h±60s时 , 分 别读 取和 记录 仪器 显示 时间 t1和 秒表 显示 时间 t2,按 公式 ( 14) 计算 时钟 误差 ,应 符合 6.12要 求。7.13系 统残 留待 测仪 器稳 定运 行后 , 通 入 10nm ol/m l的 标 准气 体 进 行测 量分 析 。 分 析结 束后 , 连 续两次 通入 高 纯氮 气或 空气 进 行分 析 , 记 录两 次测 量浓 度值 。 第 二次 测量 浓 度中 , 90组 分的 浓度值 应 符合 6.13要 求 。1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录 )57种 挥 发性 有机 物 组 分表表 A.157种 挥 发性 有机 物 组 分表序号 CASNo. 英文名 中文名 序号 CASNo. 英文名 中文名174-8-0 Ethane 乙烷 2956-59-32,3-Dim ethylpentae 2,3-二甲基戊烷274-85-1 Ethylen 乙烯 30589-34- 3-Methylexane 3-甲基己烷374-98-6 Propane 丙烷 31540-84-12,,4-Trim ethylpentae2,,4-三甲基戊烷415-07-1 Propylen 丙烯 32142-8-5 n-Heptane 正庚烷575-28-5 iso-Butane 异丁烷 3108-7-2Methylclohexane 甲基环己烷6106-97-8 n-utane 正丁烷 3456-75-32,3,4-Trim ethylpentae2,3,4-三甲基戊烷774-86-2 Acetylen 乙炔 35108--3 Toluen 甲苯8624-6- trans-2Buten 反 -2丁烯 36592-7-82-Methyleptane 2-甲基庚烷9106-98- 1-uten 1-丁烯 37589-1- 3-ethyleptane 3-甲基庚烷10590-18- cis-2Buten 顺 -2丁烯 381-65-9 n-Octane 正辛烷1287-92-3 Cyclopentae 环戊烷 3910-41- Ethylbenze 乙苯1278--4 iso-Pentae 异戊烷 40/1108-3-/106-42-3 m,p-Xylen 间、对 -二甲苯13109-6-0 n-Pentae 正戊烷 4210-42-5 Styren 苯乙烯1464-04-8trans-2Pente 反 -2戊烯 4395-47-6 o-Xylen 邻 -二甲苯15109-67-1 1-Pente 1-戊烯 41-84-2 n-Nonae 正壬烷16627-0-3 cis-2Pente 顺 -2戊烯 4598-2-8iso-Propylbenze 异丙苯1775-83-22,-Dim ethylbutane2,-二甲基丁烷 46103-65-1n-Propylbenze 正丙苯1879-2-82,3-im ethylbutane2,3-二甲基丁烷 47620-14- m-Ethyltoluen 间乙基甲苯19107-83-52-Methylpentae 2-甲基戊烷 4862-96-8p-Ethyltoluen 对乙基甲苯2096-14-03-ethylpentae 3-甲基戊烷 49108-67-81,3,5-Tri-m benze 1,3,5-三甲基苯2178-9-5 Isopren 异戊二烯 5095-63- 1,2,4-Tri-m benze 1,2,4-三甲基苯210-54-3 n-Hexane 正己烷 51526-73-81,2,3-Tri-m benze 1,2,3-三甲基苯23592-41-6 1-exne 1-己烯 5261-4-3 o-Ethyltoluen 邻乙基甲苯2496-37- Methylclopentae甲基环戊烷 53124-18-5 n-Decane 正癸烷25108--72,4-Dim ethylpentae2,4-二甲基戊烷 5414-93-5m-iethylbenze 间二乙基苯2671-43-2 Benze 苯 5105--5p-Diethylbenze 对二乙基苯2710-82-7 Cyclohexane 环己烷 56120-1-4 Undecane 正十一烷28591-76-42-Methylexane 2-甲基己烷 5712-40-3 Dodecane 正十二烷12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录 )检 测项 目 及 技术 要求表 B.1检 测项 目 及 技术 要求序号 检测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对应章 条1 测量范围 测定组分应包括 57种挥发性有机物, 57种组分见附录 A;各组分浓度最高量程不低于 50nm ol/m l。 2 标准曲线 目 标 化 合 物 的 标 准 曲 线 相 关 系 数 ≥ 0.98; 使 用 标 准 曲线 计算 最低 点浓 度, 其测 量平 均值 与标 准值 的相 对误 差 ≤ 15。 7.33 零点噪声 ≤ 0.5nm ol/m l 7.44 方法检出限 90组 分 ( 至 少 包 括 乙 烷 和 乙 烯 ) 的 方 法 检 出 限 ≤0.1nm ol/m l。 7.55 准确度 ± 10 7.66 精密度 ≤ 107 分离度 环戊烷和异戊烷的分离度 、 2,3-二甲基戊烷和 2-甲基己烷的分离度及邻 -二甲苯和苯乙烯的分离度达到 1.0以上。 7.8 24h浓度 漂移 10nm ol/m l的 24h浓度漂移不超过 ± 1nm ol/m l。 7.89长时间 浓度 漂移、保留时间漂移 连续运行 30d,氢火焰离子检测器检测组分的浓度漂移 ≤ 15;质谱检测器检测组分的浓度漂移 ≤ 30; 保留时间漂移 ≤ 0.5m in。 7.910 有效数据率 监测仪器连续运行 30d,有效数据率 ≥ 80。 7.101 仪器平行性 ≤ 20 7.112 时钟误差 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测试 6h,时钟误差 20s;仪器 工控机 断电总计 3次 (各次断电的持续时间分别为 20s、 2m in和 20m in, 且在每次断电之间应保证不少于 10m in正常电力供应 ) , 测试 6h, 时钟误差 2m in以内 。 7.1213 系统残留 90组分的 系统残留浓度 ≤ 0.1nm ol/m l。 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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