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返回 相似 举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 “ 十二五 ”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 “ 十二五 ” 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 “ 十二五 ” 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 ○ 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榆林市 “ 十二五 ” 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榆林市 “ 十二五 ” 规划纲要确定的到 2015年的单位生产总值能 耗比 2010年下降 17的节能目标,强化县(区)级政府目标责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目标责任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目标 到 2015 年底,全面实现本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的降低任务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 “ 十二五 ” 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 19;横山县、定边县、靖边县 “ 十二五 ”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 16;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十二五 ” 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 17。 “ 十二五 ” 期间的年度目标任务由市政府分年度下 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到各乡镇、部门、行业及企业,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按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节能降耗专项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 2007〕 124号)提出年度考核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考核结果及奖罚情况由市政府公布,并纳入市考核办年度考核责任书。 四、考核奖罚 (一)考核 实行百分制考核。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 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否决性指标。 (二)奖罚 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总分位居前三名的县区,在全市通报表扬。 2、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总分位居末位的县区,在全市通报批评。 五、考核期限 2011 年 1月 1 日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 六、考核解释 本办法由市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最新标签

网站客服QQ:123120571
环境100文库手机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