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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 十二五 ” 和 2015 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及表彰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 十二五 ” 和 2015 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及表彰的通报 (琼府〔 2016〕 119 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 十二五 ” 期间,面对十分艰巨的节能目标任务,全省各部门、各市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节能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政策措施,实施预警调控,圆满完成了 “ 十二五 ” 节能目标任务,在国家 “ 十二五 ” 节能目标考核中,我省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成绩来之不易。根据 海南省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琼府〔 2012〕 25 号)和经省政府批准的海南省 “ 十二五 ” 和 2015 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琼节能减排办〔 2016〕 1 号),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省 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 “ 十二五 ” 和 2015 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根据综合评价考核,全省 18 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均完成了 “ 十二五 ” 和 2015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其中澄迈、三亚、屯昌、昌江、琼中等 5 个市县为超额完成等级;东 方、海口、白沙、保亭、儋州、万宁、五指山、临高、琼海、陵水、定安、文昌、乐东等 13 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为完成等级。 对澄迈、三亚、屯昌、昌江、琼中等 5 个超额完成等级市县,省政府决定给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 2017 年是实施 “ 十三五 ” 规划的重要一年,各市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节能工作部署,坚持不懈,再接再厉,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好 2017 年和 “ 十三五 ” 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6 年 12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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