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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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2008 年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2008年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环然〔 2008〕 10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 2008年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和我厅 2008 年工作总体安排,制定 2008 年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 2008 年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 二 ○○ 八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2008年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 2008年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进以生活垃圾和污水、 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农民身边的环境问题;推进以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障生态安全;推进以生态市为重点的良好生态系列创建,切实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推进良好生态创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序号 工作内容 目 标 主要任务 1 生态省建设 配合省政府筹备召开生态省建设大会 1、配合省政府开会前的调研。拟定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生态省建设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办法及责任状、配合拟定推进生态 省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报领导小组审议。 2、配合省政府分解生态省建设年度目标和任务。 3、配合和协助召开生态省建设大会。 2 生态县(市、区)创建 部分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考核标准。新沂、铜山通过全国生态示范区省级考核验收。 1、召开创建形势分析会,对照创建标准找差距,定措施。 2、组织专家现场指导和技术培训。 3、对条件基本成熟的市、县(市、区),组织省级技术考核。 4、请国家总局组织专家来我省技术指导或进行技术考核。 3 生态市复核 按生态县(市)新标准进行复核 1、发文对复核提出明确要求。 2、现场指导、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 3、组织专家对照新标准赴现场复核,并向总局报送复核报告。 4 环境优美乡镇(街道)、生态村的创建 建成一批环境优美乡镇(街道)和生态村 1、指导环境优美乡镇(街道)、生态村的创建,突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2、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基本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进行省级考核。 3、命名一批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街道)和生态村,上报一批全国优美乡镇(街道)和生态村。 5 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发布考核结果 1、组织审核考核数据,并发布考核结果。 2、指导各县城创建环境优美镇。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序号 工作内容 目 标 主要任务 6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提出贯彻意见 1、组织学习, 提出适合我省实际的实施意见。 2、在苏南、苏中、苏北各选一个县(市、区)进行试点。 7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根据省政府要求,提出年度目标,年终组织考核。 2、推进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和太湖流域为重点的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3、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以奖代补 ” 行政村的验收、评审。 8 农村地 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提交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报告 1、完善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法。 2、指导各市、县(市、区)按要求按时完成监测任务。 3、配合省监测中心严格监测质量控制。 9 农村饮用水源地状况调查 提交调查报告 1、拟定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2、针对调查情况,提出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保障安全供水的对策建议。 10 土壤污染防治 完成 08 年调查任务,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 1、拟定 08 年土壤调查目标任务,组织实施。 2、完成总局规定的调查任务。 3、贯彻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组织 开展土壤治理的试点和环境质量监督管理的研究。 11 农村环境的基础工作 1、印发农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手册。 2、探索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组织形成和管理模式。 三、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保证生态安全 序号 工作内容 目 标 主要任务 备注 12 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 印发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划并制定管理办法 1、配合省发改委划分主体功能区划。 2、完成重要生态功能区电子地图及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研制。 3、拟定管理办法,并首先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执行。 13 自然保护区管理 对自然保护区 进行评估,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 1、审议各市上报的自然保护区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现场检查,形成全省评估报告。 2、做好泗洪自然保护区的组织机构建设。 3、重点指导盐城、泗洪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认真实施总体规划和生态旅游规划及规范化建设。 4、拟定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保护区生态监察试点。 14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发布调查报告,制定管理办法 完善物种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成果,并上报省政府。 建立物种资源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 拟定物种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提交联席会议审议。 启动第二阶段物种资源调查工作 。 做好物种保护的宣传工作。 15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 发布评价报告 1、指导、配合省监测中心制定适合省情的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2、形成包括各县(市、区)、各省辖市的评价报告。 16 资源开发和旅游环境保护工作 配合有关厅局及厅有关处室做好工作 1、协助开发处做好资源开发类项目的环境管理。 2、配合相关厅局做好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3、配合相关厅局做好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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