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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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财政局、畜牧局 为加强中央及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 [2012]425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畜牧食 品局制定了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2012 年 5 月 17 日 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各项政策规范有效运行落实,根据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 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 2011〕 285 号)、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农〔 2012〕 425号)、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 2011〕 70 号)和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 2012〕 257 号),结合四川牧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是指财政部门和畜牧部门运用一定的考核评价方法、标准和指标体系,对中央财政安排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和省财政安 排的配套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效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程度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 绩效考评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规范原则。绩效考评工作按照 “ 公平、公正、公开 ” 的要求,采取客观统一的考核标准和规范公正的考核程序,全面衡量、科学评价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绩效情况。 (二)责权统一原则。通过绩效考评促进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权益与承担责任义务相统一,把实施补奖政策的各项责任、义务和权益落到实处。 (三)奖惩分明原则。绩效考评结果是安排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 的重要依据,并结合目标责任制管理和有关规定,实行奖优惩劣,激励和推动补奖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及所辖 48 个县(市)。 第二章 绩效考核评价的依据和内容 第五条 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各级政府和财政、畜牧部门制定下发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意见(细则)、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州、县(市)财政部门下达的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专项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州、县(市)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复的草原生 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年度实施方案; (四)州、县(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年度实施情况总结; (五)州、县(市)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资料; (六)州、县(市)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七)州、县(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与管护情况、草原执法监理监测相关资料、草原生态改善、牧业提质增效、牧民增收情况统计监测等资料; (八)州、县(市)开展草原承包、基本草原划定、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进 度与动态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 (九)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十)州考核验收报告、县自查验收报告、州对县绩效考核验收及评价意见等相关资料; (十一)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绩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制度建设主要考评州、县(市)资金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编审制度、配套政策办法等相关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二)基础工作主要考评州、县(市)草原承包制度落实、基本草原划定、草原生态监测、执法监督及体系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档案资料归集管理、政策 宣传和技术培训、进度双月报和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制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施成效主要考评州、县(市)禁牧任务及禁牧补助资金落实、草畜平衡任务及草畜平衡奖励资金落实、人工种草任务及牧草良种补贴资金落实、牧民生产资料补贴资金落实、畜牧品种改良补贴资金落实、绩效评价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以及草原生态改善、牧业提质增效、牧民增收等情况; (四)组织保障主要考评州、县(市)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立运转、目标责任制执行落实等情况; (五)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核查被监察、审计 、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出,或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并经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整改情况。 第七条 省财政厅、畜牧食品局和省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制定有关具体的绩效考评指标,并依据指标逐项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第八条 各州、县(市)可参考本办法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确定本级绩效考核验收及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指标体系。 第三章 绩效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绩效考评工作在省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由省财政厅、省畜牧食品局和省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 织实施,根据中央、省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年度(上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对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所有州、县(市)进行绩效考评,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安排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奖励政策,并加强对州、县绩效考核验收评价工作的指导。 第十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一)根据财政部和农业部下达的上年度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绩效评价通知,省上于每年 8月初制定下达上年度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和通知;州、县(市)根据工作方案和通知要求,结合州对县(市)绩效考核验收情况,填报评价指标信息,归集、准备相关考 核评价资料; (二)省上于每年 8月中旬至 9 月中旬组织省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绩效考评组,分别对州、县(市)开展绩效考评; (三) 9 月下旬汇审总结绩效考评工作。 第十一条 绩效考评的方式 省绩效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审核资料、现场查验、走访群众、交换意见等方式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第四章 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绩效考评结果实行量化指标计分制,满分为 100 分。绩效考评依据所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之后分别计算汇总州、县(市)得分。根据不同得分将考 核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 80-89 分(含 80 分)为良好, 60-79(含 60分)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 绩效考评完成后,省上将向各州、县(市)通报绩效考评结果,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安排各州、县(市)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的重要因素。 对获得合格以上(含合格)绩效考评等级的州、县(市),按照等级排名,并考虑草原面积、工作难度等因素安排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对获得不合格绩效考评等级的州、县(市),不安排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并按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有关 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各州、县(市)应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采取举措,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州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州绩效考核验收及评价办法,做好与中央、省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的有效衔接,并报省上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畜牧食品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绩效考评指标表 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价得分 评价具体说明 制度建设 ( 15分) 资金管理 制度建设情况 5 主要考评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等情况。 实施方案编审制度落实情况 2 主要考评实施方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审批等情况。 配套政策、管理办法和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主要考评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管理办法和制度以及配套投入安排落实等情况。 绩效考评制度落实情况 3 主要考评绩效考评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基础工作 ( 27分) 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情况 5 主要考评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承包到户、发放承包经营权证等情况。 基本草原划定情况 5 主要考评禁牧和草畜平衡 草原划为基本草原的情况。 草原生态监测情况 3 主要考评草原生态监测开展情况。 执法监督管理情况 4 主要考评草原监理、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管理情况 3 主要考评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及管理情况。 档案资料归集管理情况 2 主要考评档案资料归集管理情况。 技术培训和宣传情况 2 主要考评开展政策宣传及技术培训情况。 进度双月报制及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制执行情况 3 主要考评政策落实进度双月报制度以及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制度执行情况。 实施成效 ( 54分) 禁牧任务落实情况 10 主要考评草原禁牧任务及禁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草畜平衡任务落实情况 10 主要考评年度超载减畜计划完成情况及草畜平衡奖励资金落实情况。 牧草良种补贴落实情况 5 主要考评牧草良种补贴落实及人工种草任务完成情况。 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落实情况 5 主要考评补贴发放到户情况。 畜牧品种改良补贴落实情况 4 主要考评牲畜良种补贴落实及效果情况。 绩效评价奖励资金落实情况 4 主要考评资金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情况。 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6 主要考评资 金使用、项目完成及效益情况。 草原生态改善、牧业增效、牧民增收情况 10 主要考评草原植被盖度、高度、产草量等改善情况、牧业提质增效、牧民增收等效果情况。 组织保障( 4 分) 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运转情况 1 主要考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运转情况。 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2 主要考评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情况 1 主要考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违规违纪行为(减分指标) 重大违规违纪 -100 经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出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 的。 一般违规违纪 -20 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各种渠道反映并经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能够及时整改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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