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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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12月 1 日 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 2015〕 56 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化国土空间功能格局、推动经济绿色转型、改善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主导生态功能,制定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加强保护与监管,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 2016 年底,基本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配套管控政策制定工作,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 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为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逐步形成具有昭通特色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协调性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空间,合理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规模,实施有效的生态补偿或生态修复机制。 2.分区分类原则。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分为 “ 红线区域 ” 和 “ 黄线区域 ” 两个管控层级;根据区域不同类别,依 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差别化管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管理。 3.凸显特色原则。根据我市区位独特、地形复杂和资源富集等基本市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中凸显山、水的保护。 4.一线到底原则。在确保市域重要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和脆弱区纳入红线管控的同时,将县域的重要生态区域一并纳入,实现全市生态保护红线 “ 一张图 ” ,一管到底。 5.相对稳定原则。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要保证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退化、管理要求不降低,确需调整的,应依法依规进行。 二、生态保护红线 体系构成 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涵盖全市区域,实施分区分类管控。根据昭通市自然地理特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保护需求,划定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 (一)生态保护红线的类型组成 包括 10 个类型,即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重要湿地保护红线、水源涵养区保护红线、重要水体及生态岸线保护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保护红线、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草地生态保护红线和交通干线绿化带保护红线。 1.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小区、极 小种群及其生境、高寒生态脆弱区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实施有效保护。 2.重要湿地保护红线。对境内各类湿地进行实地踏勘,划定保护红线实施有效保护。 3.水源涵养区保护红线。对发源于市内重要河流源头区域和流经我市河流的重要汇水区域、重要湖库的水源区域实施有效保护。 4.重要水体及生态岸线保护红线。对境内金沙江、牛栏江、横江、白水江、洛泽河、以礼河、罗布河、赤水河、以萨河、泼机河等主要河流及其邻近区域、重要湖库及其邻近区域,洪水调蓄区及其邻近区域实施有效保护。 5.水土流 失敏感区保护红线。对土壤侵蚀敏感区域、石漠化敏感区域、水土保持重要区域实施有效保护。 6.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红线。对境内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传统村落、水利风景区的核心生态保护区实施有效保护。 7.生态公益林保护红线。对境内特种用途林、生态公益林实施有效保护。 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踏勘,划定红线实施保护。 9.草地生态保护红线。对境内草原生态环境进行踏勘,划定红线加强保护。 10.交通干线绿化带保护红线。对境内二级以上公路、铁路 两侧实施绿化工程,重点打造昭通中心城市二环路、昭鲁大道两侧绿化带建设,根据使用功能确定划定保护红线实施保护。 (二)分区分类管控方案 1.实行分区管控。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分两级管控,划分为红线区域和黄线区域。 红线区域对昭通市生态安全至关重要的区域,是生态安全的底线,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划定范围包括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草原生态系统等。 黄线区域对昭通市生态安全十分重要,目前保护力度较弱,生态系统有所退化,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允许适度的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以保持区域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范围是红线区域以外的受保护生态区域,是红线区域的重要补充。 2.实行分类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根据区域不同类别,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继续按照环境保护 “ 一岗双责 ” 工作分工,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若划定的区域兼具两类以上生态功能,按最严格的功能定位要求落实监管措施。 三、工 作分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类保护目标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划定过程需要市直各部门与县区政府的紧密协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统筹协调,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配套管控政策制定工作;负责牵头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划定和边界落图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草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边界落图工作;负责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维护渔业水域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的水域边界划定和落图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审核 把关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工作;负责完成全市石漠化生态保护划定和边界落图工作;提供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图件、矢量图件及文件等资料,将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系统纳入昭通生态市建设规划之中。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专项经费及管理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完成高寒生态脆弱区域的边界落图工作;提供国土相关数据等资料。负责提供最新 1 1万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 2.1m 分辨率资源三号遥感影像等资料。 市住建局负责完成传统村落边界落图工作;协助水利部门开展重要水体及生态岸线保护红 线边界落图工作;协助交通部门开展城市交通干线绿化带保护红线划定和边界落图工作。 市交运局负责交通干线绿化带保护红线边界划定和落图工作,涉及铁路的,要与铁路部门协调划定。 市林业局负责完成全市林业部门主管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极小种群及生境的边界落图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完成水利风景区、重要水体及生态岸线保护红线边界落图工作;结合专业资料核实划定的水源涵养区保护红线和水土流失敏感区保护红线。 市旅发委负责完成各级风景名胜区的边 界落图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督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各项工作。 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辖区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核实技术组提出的红线划定各阶段成果,针对辖区实际情况,提出修改完善建议。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落地核查工作。 四、技术单位组成及成图技术要求 (一)生态保护红线技术组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由市环保局按照规定牵头组织有关科研单位承担技术工作。 (二)成图技术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成图技术要求为采用高斯投影, 3度分带,涉及 到中央子午线 102°第 34 带,中央子午线 105° 第 35 带成果;坐标系为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程为1985 国家高程基准;成图比例尺为 1 10000;图件数据格式为 ArcGIS 软件支持下的coverage 或 shape 或 Microsoft Database 文件。 五、工作成果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果主要包括 4个部分总报告、图集与说明、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和配套管控政策。 (一)总报告 形成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文本,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指导思想、原则、编制依据、划分标准及各 类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图集与说明 在分县区综合图集的基础上,细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重要湿地保护红线、水源涵养区保护红线、重要水体及生态岸线保护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保护红线、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草地生态保护红线、交通干线绿化带保护红线等 10 个子图集,并配以文字说明。 (三)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 以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面向公众、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不同用户需求的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信息 管理系统,并纳入昭通生态市建设规划,为生态保护、环境管理、业务查询、综合评估、信息发布提供支撑。 (四)配套管控政策 制定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分类管控要求,提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开发建设项目准入制度及政府绩效考核等制度,为生态保护红线的长效管控提供制度保障。 六、进度安排 2015 年 12 月,技术单位开展实质性的红线划定工作;各部门按照分工完成相关工作并汇总至市环保局。 2016 年 4月,技术单位综合形成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初步 图纸成果报市环保局。 2016 年 5月 -11月,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通过矢量预制图、实地核查、编制各区域地理信息表、专家论证等形式进行甄别、确认。 2016 年 12 月,基本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配套管控政策制定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昭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严格 落实领导责任制,围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服从牵头单位的统一调度,做到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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