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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I 鸣谢 行业扫描调研报告 有幸 得到了福特基金会和 佛山市顺德区创新创业公益基金会 的大力资助,同时获得了 S o ci al En t e rpr i se UK ( 英国社会企业联盟 ) 的技术支持 。 我们的调研团队非常多元, 本土 的 执行机构 包括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企业研究中心 、 北京商道纵横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慈善与社会企业研究中心 、 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 、 I m p ac t H u b Sh angh ai 、 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以及 SZ C 山寨城市。 参与到调研 、 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的专家和团队成员包括 (按姓氏拼音顺序) 邓东宁、邓国胜(总报告撰写者)、冯天丽、伏欣、古若愚、关珊珊、贾孟媛、鞠晴江(社会投资子课题负责人)、李琴、李琼、林达、林茜、林喆、刘艳霞、陆璇、罗灿、吕秀娟、吕朝、邵剑旸、盛少岚、宋天琪、王冰洁、王珺(支持型机构子课题负责人)、 王茜、韦炳成、 许卉、于晓静(政策环境子课题负责人)、余晓敏(社会企业子课题负责人)、钟毅,朱熠凝 等。 同时,感谢在调研过程中 为我们推荐样本机构的单位 英国文化教育协会( B C ) 、 深圳市 社创星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 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 、 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 、 云南连心社区照顾服务中心 、 山东省社会创新发展与研究中心 、 海南创新促进会 、 深圳市创新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 、 亚洲公益创投网络( A V PN ) , 深圳国际公益学院 等。 最后,我们还要特别感谢所有曾给与我们各种宝贵的调研意见,以及接受我们的问卷调查或者访谈的机构和个人。 中国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论坛 南都公益基金会 2019 年 4 月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II 目录 鸣谢 I 目录 . II 1 报告概要 . 1 1 .1 背景 . 1 1 .2 报告框架和调研方法 . 1 1 .3 核心发现 2 2 总报告 6 2 .1 引言 . 6 2 .2 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现状 . 7 2 .2 .1 中国社会企业的数量 . 8 2 .2 .2 中国社会企业的基本特征 . 11 2 .2 .3 中国社会企业的价值功能 . 14 2 .3 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环境 . 17 2 .3 .1 社会投资 . 18 2 .3 .2 支持型机构 . 21 2 .3 .3 政策环境 22 2 .4 挑战与机遇 . 27 2 .4 .1 面临的挑战 . 27 2 .4 .2 发展的机遇 29 2 .5 结论与展望 . 30 2 .5 .1 主要结论 . 30 2 .5 .2 未来发展趋势 32 3. 社会企业 34 3 .1 基本概念 . 34 3 .2 主要发现 . 34 3 .3 发展建议 . 54 4. 社会投资 56 4 .1 基本概念 . 56 4 .2 基金会、政府类机构以及商业投资机构主要对比发现 . 57 4 .3 基金会 . 66 4 .3 .1 主要发现 . 66 4 .3 .2 小结与建议 68 4 .4 政府类机构 . 70 4 .4 .1 主要发现 . 70 4 .4 .2 小结与建议 . 72 4 .5 商业投资机构 74 4 .5 .1 主要发现 . 7 4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III 4 .5 .2 小结与建议 . 75 5. 支持型机构 78 5 .1 现状 78 5 .2 内部和外部挑战 81 5 .3 建议 . 81 6. 政策环境 84 6 .1 行业政策 84 6 .2 地方政策 . 86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1 1 报告 概要 1 . 1 背景 由中国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论坛 和 南都公益基金会 联合启动 的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调研, 选取了行业生态里的 四 个重要 部分 ,即 社会企业、社会投资、支持 型 机构 1 和政策环境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形成国内首份全面而准确反映行业发展现状的报告。 该报告 旨在建立和完善 社会企业 与 社会投资 行业数据库 , 为利益相关方提供行业发展数据,帮助了解现状与趋势 ,同时 获得开展国际比较的信息和数据,支持国际交流 。 1 . 2 报告框架和调研方法 本报告 (简版) 包括 六 部分内容,在本节的概要之后,第 2 小节是整个行业生态的总报告 全稿 ,第 3 - 6 小节分别 为 针对社会企业,社 会 投资,支持 型 机构 和政策环境等 主题的 四 个子课题报告 中的概要,结论和建议部分(详尽的数据披露和分析, 敬请期待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告完整版) 。总报告的数据除标注出处外,主要 来源于各个子课题提供的资料与报告 。 四 个子报告的调研方法不尽相同 ,包括问卷调查、访谈、文献资料等。其中,社会企业子课题问卷回收的有效样本为371 份;社会投资子课题的投资机构访谈样本总数达到 44 家,支持型机构的问1 本报告中的“支持型机构”,专指为社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而并非泛指社会企业行业生态体系中的所有提供支持的机构 。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2 卷和访谈样本共 21 家,政策环境子课题共计梳理国家政策法规 1 3 0 项和地方政府政策文件 16 项,以及深度访谈各地相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行业专家共计13 人。 1 . 3 核心发现 ⚫ 社企规模估算 为全面客观,调研采用高低 两 个方案来估算 社企的数量, 低方案为 1684 家 ,高方案为 1 7 5 0 4 2 0 家。 低方案 即统计 “ 自觉 意识 ” 的社企数量根据各种社 企 名录,统计出自己认同社企身份且被行内认可的社企;高方案 即 统计 “ 无意识 ” 的社企数量按照宽口径,纳入一定比例的民非和农民合作社(因 中国中小企业 数量庞大,难以甄别 其 是否有公益目标 ,暂无法纳入估算范围 ) 。 ⚫ 多数社会企业处于组织发展的初创期近半数(占 44 )的 受访 社会企业成立于 2015 年及以后,成立时间不超过 三 年 。 ⚫ 社会企业的组织类型呈现多样化形态 工商注册企业占 5 9 .5 ,非营利组织占 3 2 .4 , 5 .1 的社会企业同时注册了工商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同性质的机构 。 ⚫ 社会企业主要收入来源 市场运营 9 1 .6 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5 8 .4 占比最大的收入来自市场运营。 8 4 .5 的社企 2 0 1 7 年度利润用于再投资, 61 的社企规定禁止或限制利润分配。 ⚫ 社会企业在 7 个方面的商业运营能力评价偏低营销与品牌管理、法律税务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3 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利益相关方沟通与关系管理、战略管理、生产管理。 ⚫ 从年度收入总额 , 资产总额、融资总额等指标来看,多数社会企业属于中小型组织。收入总额在 101 - 1 0 0 0 万元的中型社会企业占 4 1 .6 ,收入总额在11 万 - 100 万元的小型社会企业占 3 7 .5 。资产总额在 11 - 100 万元 的 小型社会企业占 3 6 .5 ,资产总额在 101 - 1 0 0 0 万元 的 中型社会企业占 3 1 .1 。融资总额在 11 - 1 0 0 万元 的 小型社会企业占 3 9 .4 ,融资总额在 101 - 1000万元 的 中型社会企业占 2 8 .3 。 但 从受薪员工数量来看 , 多数社会企业属于小微型组织。 5 3 .4 的社会企业的受薪员工总量在 10 人以下, 4 0 .1 的社会企业的受薪员工总量在 11 - 100 人之间。 ⚫ 多数社会企业处于健康的财务状况 2017 年 3 6 .2 的社会企业实现了财务收支平衡, 2 0 .5 的社会企业实现盈余。 ⚫ 社会企业在广泛的社会与环境领域实现其社会使命,包括教育( 2 1 )、社区发展( 1 3 .4 )、就业与技能( 1 2 .3 )、环境与能源( 9 .8 )、公益 / 社企行业支持( 9 .3 )、医疗与健康( 7 .4 )、老年服务与产业( 6 .5 )、扶贫( 5 . 7 )、艺术文化体育( 4 .6 )等众多领域 。 ⚫ 相当比例的社会企业直接或间接服务各类弱势人群,弱势群体在其服务对象总量中的占比平均高达 3 3 .3 ,在其客户总量中的占比平均达到 1 8 .2 ,在其受薪员工总量中的占比平均达到 13 。 ⚫ 绝大多数社会企业的原始资本主要来自于社会企业家个人(占 8 6 .1 ) 。 社会企业创立后获得融资的成功概率偏低,仅有 3 4 .8 申请过并成功融资。 社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4 会企业成立后的融资规模有限, 5 5 .6 的融资 100 万元以下, 3 4 .2 的融资在 101 - 1 0 0 0 万元之间, 1 0 .2 的融资在千万元以上。 8 8 .6 从未申请或未成功实现融资的社会企业是需要外部投资的。 在社企发展的不同阶段,商业创投机构、新兴的社会投资机构和传统的商业银行均未成为我国社会企业的主要融资来源。 ⚫ 社会 投资机构发展趋势 受访商业投资机构中,最早从事社会投资的时间是2002 年。 受访基金会和政府类机构分别于 2 008 年和 2 009 年进入社会 投资领域。自此, 进入 社会投资 领域的 机构数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并于 2014年达到新增机构数的峰值( 8 家)。 ⚫ 社会投资机构 都以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力 为目标 ,环境影响目标与受访机构关注的生态环境领域有关; 所有政府类机构 在公益创投实践中都不追求财务回报,而 基金会( 6 3 .2 ) 和商业投资机构( 9 1 .7 )则在影响力投资中确立了对财 务回报的 要求。 ⚫ 社会 投资规模 在 2 0 1 7 年 社会投资 新增 规模上, 六成以上受访 基金会和政府类机构的新增投资额都 集中在 100 ~ 5 0 0 万元和 1 0 0 0 ~ 3 0 0 0 万元之间 ,而商业投资机构的新增投资额则分布 较为 平均。 基金会和商业投资机构 的 最大投资额 都 突破了 3 0 0 0 万元 。 截止到 2017 年底,受访 基金会和商业投资机构 的社会投资总额都在 100 万元以上,规模分布较为均衡 ,其中有 6 家机构的投资总规模超过了 5000 万元。 ⚫ 社会 投资回报 的 财务绩效 商业投资机构在影响力投资中大多数实现了与预期一致( 5 0 )或高于预期( 2 0 )的财务回报,无低于预期的情况。然而,在基金会的影响力投资实践中,有 三成 社会投资项目 低于 财务回报 预期 , 面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5 临挑战 。 ⚫ 社会投资 回报的 影响力绩效 政府类机构和商业投资机构均没有低于预期的影响力绩效, 7 6 .9 的政府类机构实现了与 预 期一致的影响力绩效, 70 的商业投资机构实现了高于预期的影响力绩效。 尽管 6 3 .2 的基金会实现了 与预 期一致的影响力绩效, 仍有 1 5 .8 的基金会项目低于预期 。 ⚫ 支持型机构数量约为 30 - 40 家, 21 个样本多集中 在 广东、北京、上海等省市且大多数注册时间不早于 2 0 1 2 年; 6 6 .7 是民非注册, 2 3 .8 是公司注册, 9 .5 是民非与公司双重注册 。 ⚫ 支持型机构可提供 一 种或以上的 六 个维度的服务能力建设 、 传播倡导 、 孵化 、 空间 、融资服务和 社企认证。 ⚫ 政策环境 报告梳理了 九 大行业领域的近年利好政策共计 130 条分别是教育( 18 )、养老( 17 )、医疗( 15 )、科技与互联网( 8 )、文体( 10 )、环保( 6 )、助残( 15 )、三农( 16 )、扶贫( 25 ) 。 ⚫ 四 地政策 先行 , 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北京最早明确提出鼓励社会企业发展 , 2017 年底 启动 了 社会企业试点工作;成都首创 社会企业成为一个工商注册形式,并为 经认 证 的社会企业 提供培育计划 ;深圳市福田区 则致力于 建设社会影响力投资高地,从构建生态体系的宽阔视角服务社会企业发展 ; 佛山 市 顺德 区 是国内最早开展社会企业认证的地方政府。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6 2 总 报告 2 .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中国面临的 社会问题 、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在解决这些复杂问题的过程中,不仅存在政府失灵,而且,原本被寄予厚望的社会组织同样存在失灵。在这一背景下,世纪之交兴起于发达国家的社会企业概念于 2006 年左右被引入中国并开始受到业内关注。 社会企业由于用商业模式解决社会和环境问题 , 其部分收入来源于市场经营,对社会捐赠与政府补贴的依赖程度较低,财务自主性较强,发展的潜力较大。再加上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不以社会企业的利润分配比例作为衡量社会企业的标准,因此,社会企业为那些有志于 解决 社会问题的人们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路径。正因为以上特征,社会企业 概念引入中国后,便受到公益行业的热捧。在国际机构、国内基金会和社会投资基金的推动下,业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社会企业的培训与考察活动,还设立有社会企业奖、社会企业支持基金。 2 014 年, 南都公益基金会联合国内 1 6 家知名基金会和公益创投机构发起了中国社会企业与 影响力投资论坛( C h i n a S o ci al E n t e rpr i se and I m p ac t I n v e st m e n t F o rum , 以下简称社企论坛 )。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如成都市还出台了培育和扶持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受此影响,中国的社会企业在短短的十余年时间取得了快速发展。 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国到底有多少社会企业中国的社会企业具有哪些特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7 征发挥了哪些作用中国的社会企业又面临怎样的发展环境 由于中国并没有实施社会企业的登记注册制度,因此,缺乏官方的统计数据,而民间也鲜有对中国社会企业生态系统的全面调查。这限制了政府、社会、媒体、社会投资者、受益群体 对 这个新兴 行业的整体了解 ,也不利于社会企业的发展壮大。为此,社企论坛与南都公益基金会联合启 动了本次“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调研,旨在形成 一份反映行业发展现状的 报告 , 并基于调研数据对行业趋势做出科学的分析。 本次调研分为四个子课题,不同子课题所采取的调研方法也不尽相同。社会企业子课题主要以问卷调查为主,社会投资子课题主要以问卷调查和文献资料为主,支持型机构调研主要以问卷和访谈为主,政策子课题主要以文献资料和访谈为主。总报告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各个子课题提供的资料与报告 2 。 2 .2 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现状 关于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现状,人们通常最想了解的便是中国社会企业的规模、特征及其作用。然而,对于这些基础性问题的回答并不容易。它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即到底什么是社会企业,定义是什么如何衡量 社会企业是一个见仁见智的概念,不仅各国的法律对此的规定存在很大差异,即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专家的看法也存在分歧。根据衡量标准的不同,社会企业存在狭义与广义之别。通常,狭义的定义不仅要求社会企业具有社会或环境目标,收入主要来源于市场运营、 而且要求其 大部分利润必须用于再投资, 实行资2 特此鸣谢各个子课题的辛勤付出。关于子课题的具体研究方法与数据,详见各个子课题报告。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8 产锁定, 甚至要求社会企业必须符合创新性的标 准。广义的定义通常只要求社会企业具有社会或环境目标,并能够采用商业手法实现目标,而对社会企业的利润分配比例、创新性等没有严格的规定。 本次社企调研采用的定义是指用商业模式解决社会和环境问题的组织 , 其中,组织在通过产品和服务为顾客提供价值的过程中,在其价值链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嫁接社会 \ 环境价值,使其产品或服务同时具备商品价值和社会 \ 环境价值。也就是说采用的是广义的社会企业概念。不过,所调查的 371 家社会企业首先是依据各种社企名录进行遴选,然后采用滚雪球的办法扩大调研对象,即实际调查的是“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而 不是“无意识”的社会企业。所谓“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是指通过参与业内活动,认同自己的社会企业身份,同时同行也接纳并认同其社会企业身份的社会企业。而“无意识”的社会企业是指这类组织尚未认识到自己社 会企业 的身份,并不被业内所了解或接纳的社会企业。无论“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还是“无意识”的社会企业,都具有社会或环境目标,并能够采用商业手法实现目标。 根据不同的定义与标准,可能对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现状的判断会出现很大的差异。因此,为了客观、全面反映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现状,本报告采用低方案和高方案对社会企业规模与贡献进行粗略的估算。 2 . 2 . 1 中国社会企业的数量 关于中国社会企业的数量,一种简单、保守的估算办法就是直接采用社企认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9 证的数量。到 2 0 1 8 年为止,中国慈展会共认证了 2 3 4 家社会企业 3 。而认证项目的负责人之一袁瑞军也认为,“全行业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不超过 5 00 家”( 2016 ) 4 。考虑到很多社会企业并不了解或者不认同中国慈展会的社企认证,因此,可以判断 这一数据大大低估了中国社会企业的数量。 另外一种办法就是借鉴中国草根 N G O 的估算方法。鉴于早年大多数草根N G O 没有登记注册,没有人知道其规模, Sh aw n 和 B r o wn ( 2 0 1 3 )采用的是名录收集的办法,这也是业界比较认可的方式之一。其标准之一是该 N G O 除了自己的业内朋友圈之外,外界其他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知道并且认可该 N G O 的活动 5 。也就是说,该机构通过参与 N G O 业内的活动,认同自己的 N G O 身份;同时,同行的 N G O 还得接纳并认可该机构的 N G O 身份,属于有自觉意识的 N G O 。按照这一办法,我们收集了各种社会企业的名录 ,这些名录意味着他们认同 自己作为 社企的身份,并通过参与业内活动,被外界认可。我们收集的名录包括社企论坛本次采集的所有 1 3 7 4 家社企名单 6 、中国慈展会社企认证名录、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的社创案例、公益慈善学园提供的社企名录等。在汇总这些名录之后,我们剔除了部分可能已经注销了的机构,并剔除了重复的名单,最终统计的“自觉意识”社会企业数量是 1684 家左右。这属于低方案的估算。 3 资料来源中国慈展会网站, h t tp //w w w .c n c f .o r g .c n / c ms /n o d e /171 和慈展会发布的 2018 年认证数量。经过与社创星中心核实,历年认证的社企数量总数累计 239 家,但由于认证有 2 年 的时效,因此存在重复认证,扣除重复认证的机构,实际认证机构总数为 234 家。根据慈善会社会企业认证项目的定义, 社会企业是指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区)经合法登记注册成立一年及以上,全职受薪团队不少于三人,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该机构以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于弱势和特殊群体或社区利益、开展环境保护等为宗旨或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同时通过市场化运作创新解决社会问题,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 4 中国公益研究院 , “ 社会企业是一种 “ 精神状态 ” , h t t p / / w w w .c h i n ad e v e l o p me n tb r i e f .o r g .c n /n e w s -18677.h tml 。 5 S h a w n S h i e h an d A man d a B r o w n , “ 中国公益 N G O 概览 ” , 见中国发展简报 , 中国公益组织名录 ( 内部资料), 2013 。 6 该名录又包括南都 公益基金会的 社会企业 合作 伙伴 名录、 2017 - 2018 社企论坛社企奖及入围 名录、历年BC 奖 及 BC 奖入围 名录、 恩派推荐 的社企名录等。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10 李健认为,按照宽口径,中国的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都算做社企的话,中国社会企业数量已逾百万家 7 。根据全国工商总局的统计,2017 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达 1 9 3 .3 万家 8 。 根据民政部的统计, 2017 年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达到 40 万家 9 。徐永光认为 中国 80 以上 民非都是 教育、医疗、养老 领域 ,它们是潜在的社会企业 10 。而中国的农民合作社,由于成立门槛较低且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异化现象严重,以合作社形式套取补贴的做法屡见不鲜,需要剔除“空壳合作社”和“僵尸合作社”等。根据中联卓越调查报告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遵循企业注册方式、正常开业存续、有联系电话等指标,实际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比率大约为 7 4 11 。据此估算,中国社企数量高达 175万家 12 。当然,这些社会企业,绝大多数属于“无意识”的社会企业,他们对于自己社会企业的身份可能并不认同,也不被外界所了解或接纳。 总之,如果按照低方案, 2017 年,中国“自觉意识”的社企数量大约为 1 684家;按照高方案,“无意识”的社企数量大约为 175 万家。由于“自觉意识”社会企业数量太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包括“自觉意识”和“无意识”的社企规模仍然为 175 万家。可见 , 根据不同的口径,我国社企数量的估算存在天壤之别。不过,这与当年中国草根 N G O 数量的估算非常相似。王名采用广义的概念,估计中国草根 N G O 的数量大约是 270 万 13 ,而依据名录7 李健,社会企业政策国际经验与中国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8 , p5 。 8 h t tp //w w w .x i n h u a n e t.c o m/2017 - 09/04/ c _ 129695890 .h tm 9 h t tp //w w w .mc a. g o v .c n / art i c l e / s j/tjg b /2017/2017080216 07. p d f 10 徐永光为何中国是社会企业第一大国 h t tp s //w w w .s o h u .c o m/ a/249656932_ 616757 11 中联卓越,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分析(概要总量), 2 018 , h t tp //w w w .am i n o ac i d -jir o n g .c o m/n e w s /9j2jqz9jc s 963s 9 .h tml 12 “无意识” 的 社会企业的规模 193.3 万合作社 * 74 * 40 万民非 * 80 143 万合作社 32 万民非 175万。这一估算还没有将中国大约 3000 万左右的中小企业纳入估算范围,其原因在于中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具有公益目标的中小企业非常难以甄别,所以,本次高方案估算暂未将具有公益目标的中小企业纳入。而在英国、日本,具有社会目标属 性的中小企业是社会企业的主力军。 13 见 A n d r e w W a ts o n , “ Ci vi l S o c i e ty i n T r an s i t o ry S t a te T h e A s s o c i a t i o n s in Ch i n a ” , Ch i n a N o n p r o fit R e v i ew ,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11 方式进行估算,中国草根 N G O 的数量仅数千家 14 。而邻国日本的社企数量估算也同样存在巨大差异。根据日本政府的调查报告显示, 截至 2014 年,日本社会企业数量 已突破 20 万家,其附加产值高达 16 万 亿 日元(占 G DP 的 3 .3 ),全职领薪人员多达 5 7 7 .6 万人 15 。 然而,在访谈中,日本专家认为,日本严格意义的社会企业,即“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大约也就八、九百家 16 。 2 . 2 . 2 中国社会企业的基本特征 一.尚处于起步阶段 尽管社企概念于 2006 年才引入中国,但这类组织形态早已存在。根据本次社企论坛的调研,在被调查的社企中, 6 .5 的社企成立于 2006 年之前, 9 3 .5 的社企成立于 2006 年及之后。 44 的社会企业成立于 2015 年、 2 0 1 6 、 2 0 1 7这三年,也就是说大多数社企成立时间不超过 三 年。总体而言,中国“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尚处于组织生命周期的开创期,绝大多数“自觉意识”的社企均是在2006 年社企概念引入中国之后成立的,尤其是最近三年。 而广义的“无意识”的社会企业的发展阶段比有意识的社会企业发展阶段要略早一些,但整体上 处于成长期。这是因为,中国的民非是从 1998 年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之后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而农民专业合作社V o l .1 2007 , p p .54. 14 2015 年 US DO (自律吧)发布的民间公益组织透明度指数,其采集的民间公益组织数量仅 2 千家左右。S h a w n 和 B r o w n 采集的草根 NGO 名录仅数百家。也有学者依据相关概念估算中国草根 N G O 不超过一万家。 15 俞祖成 ,“ 日本社会企业 起源动因、内涵嬗变与行动框架 ”, 中国行政管理 , 2017 年第 5 期, p 139 -143 。 16 作者 与日本专家 及 N G O 负责人的座谈,东京, 20 19 年 1 月 23 日。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12 则是从 2006 年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颁发后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到目前为止,大多数“无意识”的社企尚处于组织生命周期的成长期,只有少数成立时间长的民非或合作社进入了成熟期,甚至衰退期。 二.收入主要来源于市场运营的特征明显 本次调研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社会企业中, 91 .6 的机构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包括一般性商业活动和政府采购),并从中获得收入,但仍然有 8 .4 的机构不从事任何市场经营活 动, 或并未从中获得收入 。这意味着,尽管有部分机构认同自己的社企身份,同行也接受其社企身份,但并不是所有“自觉意识”的社企都有市场经营收入。特别是初创期的社会企业,其商业模式尚未成型,或者有市场运营但尚未有收入。这说明,业界在实际操作中,对处于初创期的社企还是采取了非常包容的态度。 调查同时显示,尽管业界对社企概念比较包容,但市场经营收入仍然是“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被调查的社企中,有 5 8 .4 的社企 最 主要的收入来源于市场经营收入(一般性 商业销售收入) , 1 8 的收入来源于政府采购, 1 6 .6 来源 于社会捐赠或企业捐赠, 5 .3 的社企收入来源于政府支持(拨款、补贴、奖金等),还有 5 .1 的社企收入来源于母体组织获得的经费。 至于“无意识”的社会企业,从已有的文献看,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服务收费,而来自社会捐赠的资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均占比非常低 17 。而合作社由于是工商注册,其收入也主要来自市场经营性收入。 总之,中国无论是“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还是“无意识”的社会企业,17 邓国胜,“中国非政府部门的价值与比较分析”,中国非营利评论, 2007 年第 1 期。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13 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市场运营的特征比较明显。 三.大部分社企利润用于再投资 调查显示,“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有 3 1 .8 的机构具有限制利润分配的规定, 2 9 .2 的社会企业具有禁止利润分配的规定, 3 9 的社会企业完全不限制利润分配。其中, 19 . 2 的民非具有限制利润分配的规定, 6 1 .6 的民非具有禁止利润分配的规定, 1 9 .2 的民非完全不限制利润分配; 3 6 .7 的合作社具有限制利润分配的规定, 1 0 的合作社具有禁止利润分配的规定, 5 3 .3 的合作社完全不限制利润分配 。 尽管 39 的社企完全不限制利润分配,但仍然有 8 4 .5 的社企将其净利润用于“再投资于机构的事业”;只有 8 .5 的社 企“向机构的股东分配”;还有 2 .8 的社企“向其他组织捐赠,用于实现某项社会 / 环境价值”, 2 .8 的社企“向创办机构的母体组织分配”,还有 8 .5 的社企选择其他途径分配利润。 至于“无意识”的社会企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进行利润分配,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进行利润分配。不过,本次调研的数据则显示,也有 1 9 .2 的民非对利润分配不进行限制,有 10 的合作社对利润分配进行了禁止性规定 18 。 18 1980 年代、 1990 年代,我国相继成立了一批民办学校、民办医院,这些机构原本一部分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然而,随着 1998 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出台,很多机构不得不登记为非营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历史与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导致部分民 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法律要求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实质上仍然存在营利动机与变通的利润分配行为。事实上, 2002 年 通过 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 可以取得合理回报。 不过, 2016 年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 , 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 , 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 , 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 然而,由于 尚处于过渡期,再加上一些希望获得办学收益的民办学校,希望获得减免税优惠,仍然选择了民非注册的方式,因此,实践中存在部分民非实质上有利润分配的行为。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14 总之,中国“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虽然高达 40 左右完全不限制利润的分配,但 80 以上社企的净利润均用于再投资。而“无意识”的社会企业,虽然法律上对利润分配有明确的规定,但均有少数机构的实际做法与法律规定并不完全一致。 2 . 2 . 3 中国社会企业的价值功能 一.弘扬公共价值、坚守社会使命 本次调查显示,有 4 9 .9 的“自觉意识”社会企业的使命属于“主要是为了实现某种公共利益或社区利益”,有 5 .1 的社企使命是“主要是为了实现某种会员利益”, 9 .4 的社企使命是“主要是为了支持母体组织(即创办该社企的组织)实现其社会 \ 环境价值”, 17 的社企“属于从事养老、环保、创新等产业的营利性商业企业,运营过程中兼顾商业、社会、环境绩效”, 1 0 .5 的社企“属于具有战略 CS R 的营利性商业企业,运营过程中兼顾商业、社会、环境绩效”, 8 .1 的社企属于其他类型。总的来说,“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绝大多数均有明 确的社会使命。而“无意识”的社会企业中,民非的社会使命可能主要是为了实现某种公共利益或社区利益,而合作社的社会使命可能更多是为了实现某种会员利益或社区利益。总之,无论“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还是“无意识”的社会企业,均弘扬了公共价值与精神,促进了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 二.服务弱势群体 在所有被调研的“自觉意识”社会企业中,有 7 2 .2 的社企将弱势群体(例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15 如残障人士、长期病患者、贫困人群等特定人群)纳入到服务范围,为1 0 5 ,0 5 1 ,2 7 3 个弱势群体提供相应的服务。特别是个别互联网类社企为弱势群体提供信息无 障碍服务,服务的弱势群体人数最多。此外,有 4 0 .4 的社会企业将弱势群体纳入到市场经营的客户群体中,客户中大约有 2 50 万弱势群体;有 3 5 .3 的社会企业雇佣弱势群体为受薪员工,受薪员工中弱势人群总量为 2 109 人。 三.促进经济增长 根据本次社企论坛的调查结果, 2017 年“自觉意识”社会企业平均收入总额为 5 5 2 .5 4 万元。其中,工商类别的社会企业平均总收入最高,为 809 万元,其次是合作社类别的社会企业,平均总收入为 6 8 3 .0 9 万元,而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别的社会企业平均总收入比较低,仅为 1 7 4 . 9 3 万元。据此,可 以大致估算低方案的中国社会企业总收入规模。即按照低方案, 2017 年中国社会企业的总收入大约为 93 亿元,相当于 G DP 的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根据 2017 年民政部的统计数据,中国民非平均年收入仅为 3 7 .5 万 19 。这可能与近些年中国新增的民非数量多、规模小有关。而全国总体上民非的年平均收入仅相当于本次调研作为社企的民非平均年收入( 1 7 4 .9 3 万元)的 2 1 .4 4 。因此,我们假定宽口径的合作社与民非的平均年收入为本次调研的合作社与民非收入的 2 1 .4 4 ,据此按照高方案估算 , 中国社会企业年总收入为 2 2 1 4 3 亿元左右20 ,相当于 2 0 1 7 年中国 G DP 的 2 .6 8 21 。而 2 0 1 4 年,日本 广义 社会企业附加19 民非平均年收入 年总入 13538181 万元 / 360914 家 37.5 万 / 家。 资料来源民政部编, 20 17 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7 , p 601 。 20 高方案社会企业的年收入 143 万合作社 * 683.09 万元 * 21.44 32 万民非 * 174.93 万元 * 21.44 22143 亿元。 21 高方案社会企业的年收入相当于 G DP 的比例 22143 亿元 / 82 7121 亿元 2 .6 8 。 2 0 1 7 年中国 G DP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2018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8 , p5 。 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 调研报告 20 19 (简版) 16 产值 为 16 万 亿 日元 , 占 G DP 的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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