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源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 (济政〔2019〕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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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济源市人民政府文件济政〔2019〕10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业济源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4月19日 2 3 济源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煤炭消费是当前形成雾霾、影响大气环境的主要因素,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被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是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大督查的重点巡视、督查事项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案整改重点问题,是国家、省、市大气环境污染攻坚中大气质量源头治理的首要措施。20162017年,我市实施了综合节能改造、燃煤锅炉拆除、清洁能源替代等系列常规减煤措施,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累计削减117万吨、累计下降8.78,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受各种因素限制,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未得到根本改变;因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2018年,全市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持续上升,部分企业煤炭消费同比大幅增加,造成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增并突破省定年度目标,完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7号)确定的我市新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难度极大,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9号)、豫政〔2018〕37号,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 4 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实的作风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助力全市环境污染攻坚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并举、能效提升与结构优化并重,统筹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着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大力削减煤炭实物量;着力压减高耗能行业低效产能,遏制能耗快速回升势头;着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提升非煤清洁能源占比;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压实各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1左右,控制在1190万吨以内。其中,统调公用燃煤机组煤炭消费控制在829万吨以内,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控制在361万吨以内。(三)基本原则1.长短兼顾,标本兼治。20192020年,在保障电力需求的同时,以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为主,重点压减焦炭、钢铁、有色、化工、煤炭、建材等行业低效产能,大幅削减煤炭消费量。同时,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2.点面结合,精准施策。进一步落实煤炭消费企业主体责任, 5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企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削减低效产能、深化节能改造等减煤措施,加快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格局。3.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坚持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并举,合力推动减煤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加快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通过市场化手段倒逼企业提效降耗。二、主要任务(一)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消费增量。1.全面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钢铁、水泥、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禁止新增化工园区。耗煤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强度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2.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8〕109号)、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市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发改环资〔2018〕138号)相关要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11.5及以上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不得通过节能审查、 6 环境影响评价。对未完成上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的重点企业实行限批。(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3.从严加强耗煤迁建项目管理。符合豫政〔2018〕37号等文件规定,且确因环保攻坚、安全生产需迁建的市内耗煤企业(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在市域内异地迁建。迁建企业(项目)禁止提升产能,按本方案要求减少煤炭消费,单位产品(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强度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迁建企业(项目)未通过节能审查前,不得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二)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贯彻实施河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要求等政策措施,全面提升电煤利用效率。1.提升供电煤耗标准。对标国内先进值,全面开展煤电机组节能环保标杆引领行动,进一步降低度电煤耗和线损率,到2020年,统调公用燃煤机组供电煤耗控制在296.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线损率控制在7.2‰以内。(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2.提高火电用煤质量。2019年起,统调公用燃煤机组入炉煤炭热值不得低于5000大卡/千克、灰分及硫分不得低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5〕1176号)要求。市环境保护局对统调燃煤机组入炉煤炭质量按月检查,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 7 员会抄报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3.削减电力低效产能。从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生产结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8〕86号)等国家、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淘汰30MW及以下煤耗、环保、安全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机组。(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执行电力绿色调度。执行“煤随电走”制度,煤炭消费指标随电力调度指标同步转移。坚持以热定电,根据燃煤机组能耗水平执行阶梯开机方案,保障清洁高效机组应发尽发。市供电公司按月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全市电力调度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5.提高集中供热能力。重新调整全市集中供热热源。2019年起,对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以热定产”,并逐步降低集中供热比例至零;华能沁北电厂加快集中供热管网规划建设工作,尽快接入市区集中供暖主管网。(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三)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贯彻落实河南省有色、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煤炭开采和洗选等重点行业压减煤炭消费行动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关停淘汰达不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 8 等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降低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含煤炭)消费量。1.压减焦化产能、提升化工能效。按省定淘汰时序,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炉。加强化工行业能效对标,化工企业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含煤耗)达到国内领先值。(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要求。对未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产能实施错峰生产,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格按照国家、省清理违规建设自备电厂的部署要求,全面关停能耗高、排放高或无发电许可证的燃煤自备电厂,全面淘汰直径3.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装备。贯彻实施省定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等高排放行业淘汰标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和污染管控。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7〕117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化工和焦化行业煤炭总量管控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6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各企业煤炭消费控制情况、污染排放绩 9 效情况,对焦化、化工、钢铁、建材、铸造、有色等高耗煤、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对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限制类”工艺、装备的企业,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全面扩大工业供热使用范围。对华能沁北电厂、国电豫源电厂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已签订集中供暖(汽)协议及缺乏天然气源保障,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缺乏环境容量指标的“煤改气”锅炉、窑炉的工业企业,进行工业集中供暖(汽)替代。原则上,淘汰华能沁北电厂、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四)加强全过程监管、提高商品煤质量。贯彻国家、省煤炭去产能政策,推行井下排矸技术,禁止开采和销售、使用低质原煤。严格落实豫发改能源〔2015〕1176号,出台济源市煤炭消费及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涉煤项目名单管理,加强煤炭生产、加工、储运、购销、进口、使用等全过程监管。2019年起,全市非电行业各煤炭消费企业的煤炭热值在2018年 10 本企业年平均基础上,提高10左右。市环保、质监、工商、安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对煤炭消费、生产、流通领域的煤炭质量和煤炭加工经营企业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五)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程。全面开展燃煤设施整治。除火电外,原则上,全市不再保留单纯以煤炭为燃料的煤炭消费。全市范围内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淘汰有色行业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和以煤为燃料的熔铅锅、电铅锅。(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排查工业窑炉,建立工业炉窑详细管理清单,大力实施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对以煤炭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根据工艺必要性进行审查,对有工艺必要性的进行焦炭替代,对无工艺必要性的进行清洁能源或工业集中供暖(汽)替代。(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严防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六)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先进技术。确需新建的分布式热源须为非煤炭消费热源。大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提升供气保障能力,按照天 11 然气供应能力推进利用天然气。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全额消纳非化石能源发电。(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七)落实差别化电价。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等相关要求,提高水泥、钢铁、锌冶炼等行业差别化电价标准。进一步扩大差别电价执行范围,对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限制类”装置、豫政〔2018〕37号要求的“淘汰类”装置的焦化、化工企业纳入差别电价执行范围。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扩大差别化电价实施范围,提高实施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三、保障措施(一)重新分解目标。根据豫政〔2018〕37号下达的新目标,20192020年全市及分企业煤炭消费控制目标以本方案附件一为准。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17〕67号)、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市“十三五”节能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改环资〔2017〕237号)等文件中关于全市及分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分企业的20192020年煤炭消费控制目标,不再执行。附件1明确的20192020年 12 分企业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对隐瞒数据、工作不力、目标完成情况较差的企业,按季度适时减少煤炭消费指标。(二)压实工作责任。煤炭消费企业是煤炭消费控制的责任主体,煤炭消费企业负责人须真正转变观念,强化节能减煤约束意识,对煤炭减量工作亲自抓、亲自管;成立煤炭消费控制小组,立足自身实际,组织实施煤炭减量措施,全面提升能耗煤耗强度,在煤炭消费约束下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市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减排办)要统筹组织各相关部门全力落实部门职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煤炭消费企业所在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加强属地管理,协助和配合开展煤炭减量工作(责任单位各耗煤企业、市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三)推进用能权交易。全面落实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要求,加快用能权交易基础工作,全面开展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力争9月底前在钢铁及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启动用能权有偿交易,并在2020年将交易范围扩展到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给予配套支持。根据国家、省财政资金和绿色发展支持政策,依据企业煤炭削减量、低效产能压减情况和重大减煤工程实施时序,研究给予煤炭消费减量企业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13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健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济源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监测预警机制。市统计局按月分企业向市节能减排办通报煤炭消费数据。市节能减排办按月分析、预警、调度,对首次达到黄色预警(二级)、红色预警(一级)的企业进行约谈,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对累计三次达到黄色预警(二级),或累计两次达到红色预警(一级)的企业,提请市政府进行限产;对基本达到或超年度控制目标的企业,提请市政府坚决停产并增加次年惩罚性煤炭指标,使用信用约束手段实行信用惩戒。对未纳入统计范围的涉煤企业,由市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开展监管、调度,确保完成煤炭削减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六)强化督导考核。由市督查部门、市环境污染攻坚办、市节能减排办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部门、各煤炭消费企业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市节能减排办组织实施对全市煤炭消费控制目标进行年度考核,对措施得力、目标任务完成好的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煤炭指标;对落实措施不力、目标进度滞后的通报批评、约谈,并适当扣减剩余煤炭指标;对未完成年度压减任务的,节能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追加惩罚性指标,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并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等规定予以问责。(责任单位市督查部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 14 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七)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分别加强对煤炭消费减量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减煤的良好氛围,引导煤炭消费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减量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责任单位市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济源日报社、市电视台)附件1.济源市煤炭消费减量预分解目标(2019年2020年)2.济源市煤炭消费减量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15 附件1济源市煤炭消费减量预分解目标(2019年2020年)序号企业名称2019年预分解(万吨)2020年拟分解(万吨)1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0 7002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0 403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3 604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82 1405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56 566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40 507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 148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7 79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7 710济源中联水泥有限公司9 811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1.5 012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1.3 013济源市乾泰实业有限公司1 014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4 1015济源市鸿达洗煤有限公司2 016济源市骏昌煤业有限公司1 017济源市巨能实业有限公司3 3 16 序号企业名称2019年预分解(万吨)2020年拟分解(万吨)18济源市铭豪实业有限公司1 119济源市凯阳洗煤有限公司0.3 020济源市隆升物资有限公司1 021河南绿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 0备注1.统调公用燃煤机组煤炭消费控制目标,非调度不得突破。2.统调公用燃煤机组以外的煤炭消费,全部列入非电行业。3.预分解目标为暂时性年度控制目标,各企业暂以此为准开展年度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根据省、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能源消费数据进行基数和目标修正后,由市节能减排办正式下达年度控制目标。4.正式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根据企业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情况、用能权交易情况、能效提标情况予以调整。其中,落实不力、推进缓慢、能效仍较落后的,依据情况予以扣减;落实较好、推进迅速、能效提升至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的,依据情况予以调剂。附件2济源市煤炭消费减量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序号任务工作内容责任及配合部门1控制新增耗煤项目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从严加强耗煤迁建项目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2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落实煤电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等3提高供电煤耗标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4提高火电用煤质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5削减电力低效产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6执行电力绿色调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7提高集中供热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16 序号任务工作内容责任及配合部门8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落实省有色、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煤炭开采和洗选等重点行业压减煤炭消费的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压减焦化和化工行业产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0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全面提升工业供热使用范围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13加强全过程监管,提高商品煤质量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4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开展燃煤设施整治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全面排查工业窑炉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17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落实差别化电价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17 序号任务工作内容责任及配合部门19重新分解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压实工作责任各耗煤企业,市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1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健全煤炭消费监测预警机制市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4强化督导考核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市督查部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25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市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6加强宣传引导责任单位市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济源日报社、市电视台18 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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