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涉气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分级 管理评价办法》和五个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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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 乡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新 政 办 〔 2019〕 21 号新 乡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关 于 印 发 新 乡 市 涉 气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排 放 分 级管 理 评 价 办 法 和 五 个 方 案 的 通 知各 县 市 、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新 乡 市 涉 气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排 放 分 级 管 理 评 价 办 法 新乡 市 2019 年 35t/h 及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和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工作 实 施 方 案 新 乡 市 餐 饮 服 务 业 油 烟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实 施 方案 新 乡 市 成 品 油 流 通 领 域 市 场 秩 序 及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强 化治 理 行 动 方 案 新 乡 市 污 染 天 气 预 警 期 间 管 控 企 业 用 电 量监 控 实 施 方 案 新 乡 市 公 路 路 域 环 境 整 治 行 动 方 案 已 经2019年 4月 3日 市 政 府 第 11次 常 务 会 议 研 究 同 意 ,现 印 发 给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 新 乡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2019 年 4 月 11日2新 乡 市 涉 气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排 放 分 级 管 理评 价 办 法第一章总则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激 励 和 引 导 我 市 工 业 企 业 积 极 绿 色 改造 发 展 ,科 学 、 精 准 、 精 细 地 对 工 业 企 业 进 行 管 控 ,有 效 减 少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排 放 ,加 强 落 实 工 业 企 业 “ 一 厂 一 策 ” 管控 和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应 对 工 作 ,持 续 改 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根据 河 南 省 绿 色 环 保 调 度 制 度 实 施 方 案 试 行 豫 环 文〔 2018〕 280 号 、 河 南 省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环 保 信 用 评 价 管 理办 法 豫 环 文 2018〕 217号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涉 气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排 放 分 级 管 理 评价 ,是 指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根 据 企 业 单 位 环 境 信 息 ,按 照 分 级 管理 评 价 标 准 和 程 序 ,对 其 进 行 评 价 定 级 ,并 公 开 企 业 单 位 管控 级 别 的 管 理 手 段 。第 三 条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负 责 制 定 全 市 统 一 的 涉 气 工 业 企业 污 染 排 放 分 级 管 理 评 价 办 法 、 评 价 指 标 、 评 分 标 准 及 激 励奖 惩 ,并 指 导 监 督 县 市 、 区 、 管 委 会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开 展 分级 评 价 工 作 ,发 布 分 级 评 价 结 果 。第 四 条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开 展 涉 气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排 放 分 级管 理 评 价 工 作 应 当 公 平 、 公 开 、 公 正 ,采 用 初 次 评 价 与 动 态调 整 相 结 合 的 模 式 。3第 五 条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应 当 把 分 级 管 理 评 价 工 作 开 展 情况 纳 入 对 县 市 、 区 、 管 委 会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责任 制 考 核 内 容 。 县 市 、 区 、 管 委 会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应 当 明 确分 工 ,落 实 责 任 ,有 序 开 展 分 级 评 价 工 作 。第 六 条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工 作 人 员 应 当 按 照 本 办 法 规 定 录入 、 归 集 、 审 核 企 业 信 息 ,严 禁 伪 造 、 篡 改 有 关 企 业 信 息 ,影响 企 业 单 位 分 级 管 理 评 价 级 别 。第二章考评范围第 七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全 市 辖 区 所 有 涉 气 工 业 企 业 。第三章基本原则第 八 条 分 级 管 理 评 价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一 公 平 公 正 原 则 。 程 序 透 明 ,信 息 公 开 ,评 级 合 理 ,接受 群 众 的 监 督 。二 综 合 评 定 原 则 。 充 分 考 虑 实 际 情 况 ,合 理 设 置 分 级标 准 和 要 求 。三 环 境 与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原 则 。 科 学 分 级 ,严 格 管 控 ,用环 境 保 护 优 化 经 济 增 长 ,用 经 济 的 提 质 发 展 减 轻 环 境 压 力 。四 谁 污 染 谁 治 理 、 谁 开 发 谁 保 护 的 原 则 。 切 实 推 动 污染 者 治 理 污 染 ,合 理 筹 措 污 染 治 理 资 金 ,保 护 大 气 环 境 。五 与 重 污 染 天 气 管 控 应 急 预 案 分 级 相 对 应 的 原 则 。第四章评价指标和等级第 九 条 依 据 工 业 企 业 的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 环 保 守 法 记 录 、4产 业 布 局 、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 企 业 规 模 、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等 六 大方 面 ,对 我 市 现 有 涉 气 工 业 企 业 分 为 1A-5A 五 个 级 别 。分 级 管 理 评 级 基 准 分 为 100 分 采 取 扣 分 制 评 价 得 分在 95分 含 以 上 的 为 5A 级 ;85分 含 95分 的 为 4A级 ;75 分 含 85 分 的 为 3A 级 ;65 分 含 75 分 的 为 2A 级 ;65分 以 下 的 为 1A 级 。 获 得 省 级 绿 色 环 保 引 领 的 企 业 直 接 评 为 5A 级 。 第 十 条 当 企 业 单 位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直 接 评 定 为 1A级 一 单 位 或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犯 破 坏 环 境 资 源 保 护 罪 的 ;二 违 反 法 律 、 法 规 造 成 较 大 及 以 上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三 违 反 环 保 法 律 、 法 规 被 依 法 责 令 停 业 、 关 闭 的 ;四 因 企 业 环 境 问 题 被 省 辖 市 及 以 上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挂牌 督 办 ,逾 期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五 企 业 实 际 排 放 量 超 过 排 污 许 可 证 许 可 排 放 量 ,拒 不接 受 停 产 要 求 的 ;六 企 业 实 际 生 产 用 煤 量 超 过 全 年 核 定 用 煤 量 ,拒 不 停产 的 ;七 采 取 欺 骗 、 隐 瞒 手 段 进 行 虚 假 纳 税 申 报 或 者 不 申报 环 境 保 护 税 ,情 节 严 重 ,构 成 偷 税 的 ;八 以 暴 力 、 威 胁 等 方 式 拒 绝 、 阻 挠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工 作人 员 现 场 检 查 的 ;九 实 施 弄 虚 作 假 、 行 贿 等 不 正 当 行 为 ,影 响 企 业 级 别5评 定 的 ;十 企 业 生 产 行 为 属 于 落 后 、 淘 汰 产 能 的 ;十 一 被 列 入 建 成 区 退 城 入 园 清 单 ,企 业 未 按 照 相 关 规定 逐 步 推 进 实 施 的 ;十 二 上 一 年 度 因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被 省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处罚 的 ;十 三 上 一 年 度 因 环 境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国 家 级 媒 体 包括 官 方 微 信 公 众 号 曝 光 的 ;十 四 上 一 年 度 因 没 有 落 实 污 染 天 气 管 控 、 错 峰 生 产 等要 求 ,被 各 级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督 查 查 出 ,经 核 实 确 实 存 在 管 控不 到 位 或 落 实 执 行 错 峰 生 产 不 到 位 的 ;上 一 年 度 重 污 染 预 警管 控 期 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降 反 升 ,并 经 核 实 确 实 存 在 管 控不 到 位 的 ,或 未 按 照 预 警 管 控 要 求 达 到 减 排 比 例 的 企 业 ;十 五 上 一 年 度 各 级 督 查 查 出 问 题 ,企 业 不 落 实 整 改 ,同 一 问 题 被 再 次 督 查 查 出 的 ;十 六 未 在 排 放 清 单 平 台 中 的 企 业 ;十 七 上 年 度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计 划 主 要 任 务 没 有 完 成的 ;十 八 企 业 应 纳 入 错 峰 生 产 名 单 ,因 企 业 的 原 因 未 按 要求 纳 入 错 峰 生 产 的 ;十 九 未 按 要 求 实 施 采 暖 季 大 宗 物 料 错 峰 运 输 的 企 业 。直 接 评 定 为 1A级 的 企 业 单 位 ,自 相 关 问 题 整 改 完 毕 且 距上 次 评 价 定 级 满 1 年 起 ,可 以 根 据 评 价 得 分 上 调 等 级 。6第五章环境信息第 十 一 条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及 其 他 行 政 机 关 在 履 行 职 务 过程 中 ,依 法 制 作 的 有 关 企 业 单 位 的 环 境 信 息 可 以 作 为 分 级 管理 评 价 的 依 据 ,获 取 的 有 关 环 境 信 息 经 审 核 确 认 后 可 以 作 为分 级 管 理 评 价 的 依 据 。第 十 二 条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通 过 其 他 国 家 机 关 或 者 法 定 授权 机 构 、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查 询 取 得 的 环 境 信 息 ,可 以 作 为分 级 管 理 的 依 据 。第 十 三 条 企 业 单 位 依 法 公 开 、 自 愿 公 开 的 环 境 信 息 ,经核 实 后 可 以 作 为 分 级 管 理 评 价 的 依 据 。第 十 四 条 公 众 、 社 会 组 织 以 及 媒 体 提 供 的 环 境 信 息 ,经生 态 环 境 部 门 核 实 确 认 后 可 以 作 为 分 级 管 理 评 价 的 依 据 。第六章考核评价程序第 十 五 条 企 业 单 位 的 级 别 初 次 评 价 按 照 下 列 程 序 进行 一 企 业 自 评 程 序企 业 根 据 自 身 运 行 、 污 染 物 排 放 、 治 理 改 造 等 情 况 ,对照 本 办 法 中 分 级 考 核 评 定 标 准 做 出 自 我 评 价 ,并 出 具 有 资 质的 检 验 报 告 ,报 至 县 市 、 区 、 管 委 会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二 地 方 初 审县 市 、 区 、 管 委 会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负 责 ,对 企 业 上 报 的分 级 评 定 信 息 进 行 审 核 ,严 格 把 关 ,在 满 足 本 办 法 包 含 的 分7级 调 整 标 准 的 情 况 下 ,给 予 审 核 通 过 ,并 报 市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三 专 家 复 审由 新 乡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负 责 ,组 织 专 家 团 队 对 县 市 、 区 、管 委 会 初 审 结 果 进 行 评 定 审 核 ,对 申 报 4A级 别 及 以 上 的 企 业进 行 检 查 ,对 申 报 3A级 别 及 以 下 的 企 业 采 取 随 机 抽 查 与 定 点检 查 的 检 查 方 式 ,对 上 报 企 业 的 分 级 调 整 检 验 报 告 做 出 最 终评 价 。四 社 会 公 示分 级 评 价 结 果 在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官 网 进 行 公 示 ,时 间 不 少于 7 天 。 对 公 示 无 异 议 的 企 业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予 以 公 告 发 布 。参 评 单 位 和 其 他 单 位 、 公 众 对 评 价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可 在 公 示期 满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提 出 异 议 ,并 提 交 申请 及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收 到 异 议 后 ,应 在 10 个 工作 日 内 进 行 复 核 ,将 复 核 结 果 告 知 异 议 人 ,并 根 据 复 核 情 况修 正 评 级 信 息 。第七章动态调整第 十 六 条 按 照 “ 谁 评 价 、 谁 调 整 ” 的 原 则 ,对 企 业 单 位分 级 管 理 实 行 动 态 调 整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应 当 做 好 企 业 分 级 管 理 各 类 信 息 动 态 调整 工 作 ,对 依 法 履 行 职 务 过 程 中 产 生 或 者 获 取 的 环 境 信 息 应当 在 信 息 产 生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报 告 给 负 责 评 级 的 生 态 环 境部 门 。8参 评 单 位 新 产 生 的 环 境 信 息 应 当 在 信 息 产 生 后 10 个 工作 日 内 将 信 息 报 告 给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应 当 在 10个 工 作 日 内 核 实 新 产 生 的 环 境 信 息 。 负 责 评 级 的 生 态 环 境 部门 视 情 况 对 企 业 分 级 情 况 进 行 重 新 核 定 。第 十 七 条 “ 一 企 一 档 ” 的 建 立 ,由 各 县 市 、 区 、 管 委会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负 责 ,利 用 现 有 大 气 污 染 物 源 清 单 平 台 对 本区 域 内 企 业 信 息 包 括 企 业 数 量 、 企 业 类 型 、 生 产 规 模 、 企业 位 置 、 生 产 条 件 、 清 洁 生 产 情 况 、 能 源 使 用 情 况 、 污 染 物排 放 情 况 等 进 行 完 善 和 动 态 更 新 ,实 时 动 态 监 管 。第 十 八 条 参 评 单 位 和 其 他 单 位 、 公 众 等 对 动 态 调 整 结果 有 异 议 的 ,按 照 初 次 评 价 异 议 处 理 程 序 办 理 。第八章激励奖惩第 十 九 条 落 实 河 南 省 绿 色 环 保 调 度 制 度 实 施 方 案 试行 豫 环 文 〔 2018〕 280号 ,强 化 管 控 政 策 导 向 ,凡 评 价 达到 5A 企 业 ,原 则 上 不 再 参 与 错 峰 生 产 和 各 级 污 染 天 气 管 控 ,允 许 其 优 先 生 产 。第 二 十 条 加 大 5A企 业 行 政 许 可 支 持 力 度 ,5A企 业 新 建 、改 建 、 扩 建 项 目 ,享 受 省 重 点 项 目 立 项 、 备 案 、 环 评 审 批 绿色 通 道 ,需 要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时 ,优 先 调 剂 使 用 全 市 储备 的 排 污 总 量 指 标 。第 二 十 一 条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专 项 资 金 ,中 央 和 省 级 财 政资 金 支 持 的 节 能 改 造 、 绿 色 制 造 、 污 染 治 理 项 目 ,优 先 支 持95A 企 业 ,进 一 步 调 动 绿 色 环 保 引 领 企 业 的 积 极 性 。第 二 十 二 条 5A 企 业 在 申 报 省 电 力 交 易 环 保 审 核 时 免 于审 查 ,优 先 参 与 电 力 直 接 交 易 。 发 电 企 业 在 年 度 基 础 电 量 计划 安 排 时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增 加 年 度 基 础 发 电 量 计 划 。第 二 十 三 条 各 级 生 态 环 境 监 察 和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要加 强 对 企 业 的 督 导 检 查 和 监 测 力 度 ,日 常 以 定 期 抽 查 与 随 机抽 查 的 方 式 ,确 保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 市 生 态 环 境 监 控中 心 ,各 县 市 、 区 、 管 委 会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负 责 确 保 对 企 业在 线 数 据 实 时 监 控 ,确 保 企 业 达 标 排 放 。第 二 十 四 条 对 企 业 加 大 督 导 和 检 查 频 次 ,并 将 检 查 情况 备 案 ,并 采 取 相 应 惩 戒 性 措 施 。一 对 5A 级 别 企 业每 季 检 查 频 次 不 少 于 1 次 其 中 每 季 度 由 市 级 督 导 组 检查 不 少 于 1 次 。二 对 4A 级 别 企 业每 月 检 查 频 次 不 少 于 1 次 其 中 每 季 度 由 市 级 督 导 组 检查 不 少 于 1 次 。三 对 3A 级 别 企 业每 月 检 查 频 次 不 少 于 2 次 每 两 个 月 由 市 级 督 导 组 检 查不 少 于 1 次 。四 对 2A 级 别 企 业1.每 周 检 查 频 次 不 少 于 1 次 每 月 由 市 级 督 导 组 检 查 不10少 于 1 次 。2.在 红 色 以 下 污 染 天 气 管 控 时 ,按 照 上 调 一 级 污 染 管 控级 别 执 行 。3.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在 组 织 有 关 评 优 评 奖 活 动 中 ,取 消其 参 评 资 格 。4.依 据 河 南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印 发 〈 河 南 省 电 力 直 接交 易 规 则 试 行 〉 的 通 知 豫 发 改 价 管 〔 2015〕 1454 号 ,取 消 年 度 电 力 直 接 交 易 资 格 。五 对 1A 级 别 企 业1.严 格 执 行 差 异 化 管 控 措 施 ,在 秋 冬 季 管 控 期 间 ,施 行停 产 并 驻 厂 监 管 。2.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在 组 织 有 关 评 优 评 奖 活 动 中 ,取 消其 参 评 资 格 。3.暂 停 各 类 生 态 环 境 专 项 资 金 补 助 。4.依 据 豫 发 改 价 管 〔 2015〕 1454 号 ,取 消 年 度 电 力 直 接交 易 资 格 。5. 关 于 对 环 境 保 护 领 域 失 信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及 其 有 关 人员 开 展 联 合 惩 戒 的 合 作 备 忘 录 发 改 财 金 〔 2016〕 1580 号 等 有 关 规 定 实 行 联 合 惩 戒 。第九章附则第 二 十 五 条 对 在 评 定 工 作 过 程 中 出 现 弄 虚 作 假 ,失 职 、渎 职 的 工 作 人 员 ,要 依 法 依 纪 予 以 处 理 ,并 追 究 相 关 人 员 责11任 ,一 案 双 查 、 严 肃 追 责 ,直 至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附 件 新 乡 市 涉 气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排 放 分 级 管 理 评 价 指 标及 评 分 标 准12新 乡 市 2019 年 35t/h 及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和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工 作 实 施 方 案为 减 少 燃 煤 污 染 物 排 放 ,持 续 改 善 我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按 照 京 津 冀 及 周 边 地 区 2018-2019年 秋 冬 季 大 气 污 染 综 合治 理 攻 坚 行 动 方 案 环 大 气 〔 2018〕 100 号 和 河 南 省 人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河 南 省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攻 坚 战 三 年 行 动 计 划2018-2020 年 的 通 知 豫 政 〔 2018〕 30 号 部 署 和 要 求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特 制 定 以 下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以 习 近 平 生 态 文 明 思 想 为 指 导 ,以 提 升 空 气 质 量 、 保 障群 众 健 康 、 优 化 工 业 能 源 结 构 为 目 标 ,按 照 属 地 负 责 、 集 中整 治 、 有 序 推 进 、 奖 补 激 励 的 原 则 ,实 行 清 单 式 交 办 、 台 账式 管 理 、 销 号 式 落 实 的 工 作 方 法 ,全 力 推 进 35t/h 及 以 下 燃煤 锅 炉 和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除 改 造 工 作 ,促 进 工 业 能 源 结 构 调整 ,压 减 燃 煤 消 耗 、 减 少 燃 煤 污 染 ,为 持 续 改 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打 赢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攻 坚 战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二、目标任务一 对 新 乡 市 辖 区 内 38 家 58 台 1475 蒸 吨 35t/h 及 以下 燃 煤 锅 炉 含 2018 年 各 县 〔 市 、 区 〕 认 定 保 留 的 35t/h及 以 下 集 中 供 热 、 供 暖 燃 煤 锅 炉 进 行 拆 除 。 具 体 任 务 是 3月 份 拆 除 4 台 105 蒸 吨 ,5 月 份 拆 除 1台 35蒸 吨 ,6 月 份 拆 除1333台 829蒸 吨 ,7 月 份 拆 除 6 台 98蒸 吨 ,8 月 份 拆 除 4台 108蒸 吨 ,9月 份 拆 除 10 台 300 蒸 吨 。二 对 新 乡 市 辖 区 内 煤 气 发 生 炉 直 径 3 米 以 下 、 导 热油 炉 、 热 风 炉 等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全 部 拆 除 或 改 清 洁 能 源 。 具 体任 务 是 对 全 市 23 家 43 台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进 行 拆 除 ,3 月 份 拆除 18台 ,6月 份 拆 除 18 台 ,9 月 份 拆 除 7 台 。三、拆改要求一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除 要 做 到 主 体 移 位 ,烟囱 、 鼓 风 机 等 主 要 配 套 设 备 全 部 拆 除 ,所 有 供 水 管 道 和 供 电线 路 全 部 切 断 ,不 能 恢 复 使 用 。 已 拆 除 的 燃 煤 锅 炉 和 工 业 燃煤 设 施 要 及 时 注 销 ,改 清 洁 能 源 必 须 使 用 天 然 气 、 电 等 。二 对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9月 30日 前 未 完 成 拆 改 的 企 业 实施 停 产 整 改 。三 根 据 豫 政 〔 2018〕 30号 规 定 的 燃 煤 锅 炉 拆 改 资 金 补助 标 准 及 专 项 资 金 拨 付 情 况 ,对 按 期 完 成 拆 除 的 企 业 给 予 大气 污 染 防 治 专 项 资 金 补 助 ,未 按 期 拆 除 的 不 予 补 助 。四 对 2018 年 及 以 前 已 拆 除 的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施 实 施 “ 回 头 看 ” ,发 现 一 起 查 处 一 起 ,强 拆 重 罚 ,坚 决 杜 绝恢 复 使 用 现 象 发 生 。四、时间安排一 宣 传 发 动 阶 段各 县 市 、 区 政 府 、 管 委 会 要 对 照 拆 改 清 单 ,建 立 拆 改14工 作 台 账 ,研 究 制 定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方 案 ,召开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动 员 会 议 进 行 安 排 部 署 。 要组 织 有 关 单 位 和 人 员 深 入 燃 煤 锅 炉 使 用 单 位 宣 传 大 气 污 染防 治 法 律 法 规 和 方 针 政 策 ,下 达 责 令 限 期 拆 改 通 知 书 ,设 立举 报 电 话 ,鼓 励 社 会 各 界 监 督 投 诉 ,形 成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煤 设 施 拆 改 的 舆 论 氛 围 。二 拆 改 阶 段各 燃 煤 锅 炉 、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使 用 单 位 要 按 照 规 定 的 拆 改时 限 要 求 对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自 行 进 行 拆 改 。 各 县市 、 区 政 府 、 管 委 会 组 织 力 量 对 到 期 未 拆 改 的 燃 煤 锅 炉 及工 业 燃 煤 设 施 实 行 强 制 拆 除 。三 验 收 阶 段对 列 入 拆 改 范 围 的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情 况逐 一 现 场 检 查 验 收 ,拆 除 一 台 验 收 一 台 ,填 写 燃 煤 锅 炉 、 工 业燃 煤 设 施 拆 改 验 收 登 记 表 ,建 立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改 档 案 ,确 保 9 月 底 前 全 部 拆 改 到 位 。五、责任分工一 各 县 市 、 区 政 府 、 管 委 会 职 责 。 对 辖 区 内 燃 煤 锅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除 或 清 洁 能 源 改 造 工 作 负 总 责 。 成 立 拆改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确 定 拆 改 工 作 牵 头 部 门 ,制 定 本 辖 区 内 燃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建 立 工 作 台 账 ,明 确 拆 改 任 务 和 时 间 节 点 ,责 任 到 具 体 单 位 和 个 人 ,全 力 推15动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工 作 ,确 保 按 时 完 成 拆 改 任务 。 二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职 责 。 负 责 全 市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设 施 拆 改 工 作 的 调 度 督 办 ,定 期 对 全 市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设 施 拆 改 进 展 情 况 进 行 调 度 和 现 场 督 导 ,统 计 汇 总 拆 改 工 作信 息 ,编 发 工 作 情 况 通 报 ;督 导 各 县 市 、 区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调查 统 计 本 辖 区 内 35t/h及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和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数 量 ,查 漏 补 缺 ,建 立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清 单 。三 各 县 市 、 区 、 管 委 会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职 责 。 依 法 对列 入 拆 改 范 围 的 燃 煤 锅 炉 、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下 达 责 令 限 期 拆 改通 知 书 ,对 拒 不 拆 除 改 造 的 进 行 立 案 查 处 ,依 法 处 罚 ;监 督 企业 对 列 入 拆 改 清 单 的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及 时 到 当 地市 场 监 管 部 门 办 理 注 销 、 变 更 使 用 登 记 手 续 ;督 促 企 业 做 好拆 改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的 排 放 监 测 及 达 标 验 收 工 作 ,确 保 更 换 改 造 的 清 洁 能 源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符 合 标 准 排放 。六、工作要求一 高 度 重 视 ,认 识 到 位 。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超标 排 放 是 大 气 污 染 的 一 个 重 要 来 源 。 各 县 市 、 区 、 各 有 关部 门 一 定 要 站 在 讲 政 治 、 讲 大 局 的 高 度 ,深 刻 认 识 做 好 燃 煤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切 实 增 强使 命 感 和 责 任 感 ,把 思 想 和 行 动 统 一 到 市 委 、 市 政 府 决 策 部16署 上 来 ,扎 实 工 作 ,坚 决 打 赢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这 项 攻 坚 战 。二 落 实 责 任 ,严 明 纪 律 。 各 县 市 、 区 政 府 、 管 委 会要 把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工 作 纳 入 大 气 污 染 防 治工 作 责 任 目 标 ,责 任 到 领 导 、 单 位 和 具 体 人 员 ,建 立 工 作 台 账 ,明 确 时 间 节 点 ,强 力 推 进 。 要 加 大 督 导 检 查 力 度 ,及 时 掌 握 拆改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协 调 解 决 拆 改 工 作 存 在 的 困 难 和 问 题 ,对拆 改 工 作 不 认 真 履 责 ,推 诿 扯 皮 ,敷 衍 塞 责 ,弄 虚 作 假 ,不 能按 时 完 成 拆 改 任 务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要 严 肃 问 责 。三 加 强 宣 传 ,营 造 氛 围 。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改 工 作 政 策 性 强 ,行 业 涉 及 面 广 ,工 作 难 度 大 。 各 县 市 、 区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通 过 广 播 、 电 视 、 报 纸 等 新 闻 媒 体 和 板 报 、 标语 等 媒 介 广 泛 宣 传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工 作 的 法律 法 规 及 有 关 政 策 ,宣 传 拆 改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 要 及 时 向 社 会通 报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工 作 进 度 ,表 扬 拆 改 积极 、 行 动 迅 速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曝 光 一 批 拒 不 拆 改 的 典 型 单 位和 个 人 ,在 全 市 上 下 形 成 人 人 关 心 拆 改 、 人 人 支 持 拆 改 的 浓厚 氛 围 。四 密 切 配 合 ,形 成 合 力 。 各 县 市 、 区 、 各 有 关 部 门要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密 切 合 作 ,加 强 工 作 沟 通 联 系 ,积 极 参 加 联合 行 动 ,严 格 依 法 行 政 ,形 成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工 作 的 强 大 合 力 。 要 注 意 工 作 方 法 ,讲 究 工 作 策 略 ,对 燃 煤 锅17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使 用 单 位 进 行 耐 心 细 致 的 说 服 教 育 ,把 政策 、 法 律 宣 传 到 位 ,争 取 主 动 拆 除 。 对 拒 不 拆 改 的 ,依 法 强 制拆 除 ,并 立 案 查 处 ,严 厉 处 罚 。各 县 市 、 区 、 管 委 会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要 明 确 一 名 主 管 人员 作 为 拆 改 工 作 联 系 人 ,每 周 将 本 地 燃 煤 锅 炉 及 工 业 燃 煤 设施 拆 改 进 展 情 况 报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大 气 办 联 系 人 皮 俊 生 ,联系 电 话 3670699,邮 箱 。附 件 1.新 乡 市 2019年 35t/h及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拆 改 任 务表 2.新 乡 市 2019 年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任 务 表3.新 乡 市 县 市 、 区 35t/h 及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拆改 验 收 表4.新 乡 市 县 市 、 区 工 业 燃 煤 设 施 拆 改 验 收 表18新 乡 市 餐 饮 服 务 业 油 烟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实 施 方 案为 加 强 全 市 餐 饮 服 务 业 油 烟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有 效 控 制 违法 排 放 油 烟 污 染 环 境 行 为 ,改 善 大 气 质 量 ,坚 决 打 赢 环 境 污染 防 治 攻 坚 战 。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河南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河 南 省 餐 饮 服 务 业 油 烟 污 染 防 治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制 定 本 方 案 。一、指导思想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九 大 精 神 ,以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为 引 领 ,以改 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为 目 标 ,按 照 “ 属 地 管 理 、 分 级 负 责 、 全面 覆 盖 、 责 任 到 人 ” 的 原 则 ,坚 持 源 头 防 治 、 标 本 兼 治 、 全民 共 治 ,建 立 全 市 餐 饮 服 务 业 油 烟 污 染 防 治 长 效 机 制 ,坚 决打 赢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攻 坚 战 。二、防治目标在 全 市 餐 饮 服 务 场 所 、 大 专 院 校 企 事 业 单 位 自 办 食 堂 等场 所 ,规 范 安 装 符 合 环 保 标 准 的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正 常 使 用 、 定期 清 洗 ,油 烟 排 放 符 合 河 南 省 餐 饮 业 油 烟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1/1604 2018规 定 ;落 实 餐 饮 服 务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和 排 污 管 理 制 度 ;细 化 任 务 分 工 ,强 化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责 任 ;采取 定 目 标 、 定 标 准 、 定 责 任 、 定 时 限 、 定 措 施 、 定 奖 惩 的 办法 ,建 设 餐 饮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在 线 监 控 平 台 ,实 现 大 型 餐 饮 服务 含 大 中 专 院 校 企 事 业 单 位 自 办 食 堂 油 烟 排 放 实 时 监 控 ,19逐 步 推 进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中 、 小 型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落 实 油 烟 排 放在 线 监 控 ,持 续 改 善 全 市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三、防治任务一 监 管 范 围全 市 范 围 内 餐 饮 服 务 场 所 、 大 中 专 院 校 企 事 业 单 位 自 办食 堂 。二 治 理 任 务1.治 理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 企 事 业 单 位 自 办 食 堂 的 油 烟 超 标排 放 行 为 。 未 采 取 餐 饮 油 烟 净 化 措 施 的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限 期 安装 合 格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已 安 装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但 达 不 到 排 放 标准 的 ,限 期 采 取 整 改 措 施 。2.督 促 餐 饮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正 常 使 用 。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油 烟净 化 设 施 应 保 持 正 常 使 用 ,不 得 擅 自 拆 除 或 闲 置 。 集 排 气 系统 和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应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并 做 好 清 洗 和 更 换 维 修记 录 ,建 立 完 善 的 管 理 、 清 洗 、 维 护 台 账 备 查 。3.规 范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餐 饮 项 目 环 保 审 批 行 为 。 新 建 、改 建 、 扩 建 餐 饮 项 目 ,应 依 法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依 法 依规 履 行 相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手 续 ;禁 止 在 住 宅 楼 、 未 配 套 设 立专 用 烟 道 的 商 住 综 合 楼 以 及 商 住 综 合 楼 内 与 居 住 层 相 邻 的商 业 楼 层 内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产 生 油 烟 、 异 味 、 废 气 的 餐 饮服 务 项 目 。4.加 强 餐 饮 油 烟 监 控 监 测 。 大 型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必 须 安 装20在 线 监 控 设 备 ,实 时 监 控 油 烟 排 放 ,并 与 主 管 部 门 监 控 信 息平 台 联 网 。 对 排 放 不 达 标 、 不 正 常 使 用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或 者未 采 取 其 他 油 烟 净 化 措 施 ,超 标 排 放 油 烟 污 染 物 的 限 期 整 改 ,依 法 处 罚 ;对 超 标 排 放 且 拒 不 整 改 的 责 令 停 业 整 治 。四、职责分工按 照 管 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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