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_51366-2019_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_最新版.pdf

返回 相似 举报
GBT_51366-2019_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_最新版.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9页
GBT_51366-2019_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_最新版.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9页
GBT_51366-2019_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_最新版.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9页
GBT_51366-2019_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_最新版.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9页
GBT_51366-2019_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_最新版.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Standard for building carbon emission calculation GB/T 51366 - 2019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9 年12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Standard for building carbon emission calculation GB/T 51366 - 2019 号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海淀二旦河路9号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合荠开本,850X 1168毫米1/32 印张2Ys字数,74千字2019年6月第一版2019年6月第-次印刷定价21.00元统一书号15112 . 33348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tp// 网上书店http //www.china- 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J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5.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6.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计算。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大学北京华通三可咨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天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华构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茂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伟李本强张时聪王建军王洪涛王侃宏孙德宇蒋茎鲁传一佟庆马丽萍韩建军陈建华刘俊跃岁淑湘邹毅保佑何更新窦春伦候键频车大桥尹奎左建波张莉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徐宏庆孟庆林冯雅臼泉葛坚曹永敏王云新闰增峰鲍宇清5 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2. 1 术语·2. 2 符号目次3 基本规定..6 4 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4. J 一般规定..7 4. 2 暖通空调系统84. 3 生活热水系统..10 4. 4 照明及电梯系统114. 5 可再生能源系统125 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14 5. 1 一般规定 M 5.2 建筑建造 14 5.3 建筑拆除 16 6 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计算.18 6. 1 一般规定. 18 6. 2 建材生产· 18 6. 3 建材运输四附录A主要能源碳排放因子.21附录B建筑物运行特征.23 附录C常用施工机械台班能源用量27 附录D建材碳排放因子..34 6 附录E建材运输碳排放因子..37 本标准用词说明.....38 引用标准名录..39 附条文说明...41 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 erms and Symbols 2 2. 1 Terms 2 2.2 Symbol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6 4 Carbon Emission Calculation for Operation P eriod 7 4. 1 Genera l Requirements 7 4. 2 Building HV AC System 8 4. 3 Domestic Hot Water System 10 4. 4 Lighting and Elevator System 11 4. 5 Renewable Energy System 12 5 Carbon Emission Calcul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D巳molitionPeriod .. 14 5. 1 General R叫ulrements145. 2 Building Construction 14 5. 3 Building Demolition . 16 6 Carbon Emission Calculation for Building Material Produ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Period 18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8 6. 2 Building Material Production 18 6. 3 Building Material Transportation 19 Appendix A Main Energy Carbon Emission Factor . 21 Appendix B Building U sing Characteristics · 23 Appendix C Fuel Consumption Rating Per Machine Per Team .. 27 8 Appendix D Carbon Emission Factor for Building Material . 34 Appendix E Carbon Emission Factor for Building Material Transportation . 37 E 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38 Li st of Quoted Standards . 39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41 9 2 术语和符号2.1术语2. 1. 1 建筑碳排放building carbon emission 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2.1.2计算边界accounting boundary 与建筑物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等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范围。2. 1. 3 碳排放因子carbon emission factor 将能源与材料消耗量与二氧化碳排放相对应的系数,用于量化建筑物不同阶段相关活动的碳排放。2. 1. 4 建筑碳汇carbon sink of buildings 在划定的建筑物项目范围内,绿化、植被从空气中吸收井存储的二氧化碳量。2. 1. 5 全球变暖潜值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在固定时间范围内lkg物质与lkg二氧化碳CC02的脉冲排放引起的时间累积辐射力的比率。2.2符号2.2.1 几何尺寸A一一建筑面积;Ac一一太阳集热器面积;A一一第i个房间照明面积;Ap -光伏系统光伏面板净面积;Aw一一风机叶片迎风面积;D一-JX飞机叶片直径;2 Di -第i种建材平均运输距离。2. 2.2 碳排放量CCC 建筑拆除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Cp一一建筑绿地碳汇系统年减碳量;CM一一建筑运行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Cr 建筑使用制冷剂产生的碳排放量;CjC一一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CJZ一一建筑建造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C“,一-←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Cy,一一建材运输过程碳排放。2.2.3 能源供给、消耗量Ec --年电梯能耗;Ei一一建筑第z类能源年消耗量;Ecc一一建筑拆除阶段能源用量;Ecc.i ---建筑拆除阶段第z种能源总用量;Ec, -措施项目总能源用量;Ei.j一一1类系统的第i类能源消耗量;E jz 建筑建造阶段总能源用量;Ej扣一一-建筑建造阶段第i种能源总用量;Ejj.i一一第i个项目中,小型施工机具不列人机械台班消耗量,但其消耗的能源列入材料的部分能源用量;Erx-一分部分项工程总能源、用量;EFi 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EI一一照明系统年能耗;Epv-一-光伏系统的年发电量;E,,,,nd均-一电梯待机时能耗;ER;.j一-J类系统消耗由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的第i类能源量;Ewt -风力发电机组的年发电量;Ew一一生活热水系统年能源消耗;3 I一一光伏电池表面的年太阳辐射照度;h一一太阳集热器采光面上的年平均太阳辐照量;Mi一一第i种主要建材的消耗量;P一一特定能量消耗;Pi.j一一第j日第i个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Pp一一应急灯照明功率密度;Qc川一-第i个拆除项目的工程量;Q,一一生活热水年耗热量;Qrp一一生活热水小时平均耗热量;Qs一一-太阳能系统提供的生活热水热量;Qs.a一一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年供能量;Q[x.i一一分部分项工程中第i个项目的工程量;Qcs.i一一措施项目中第i个项目的工程量;q,一一热水用水定额;Rj一一第i个项目第j种施工机械单位台班的能源用量;T;一一第z种建材的运输方式下,单位重量运输距离的碳排放因子;T;.j一一第i个项目单位工程量第j种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TA-i,j二一第z个措施项目单位工程量第j种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Tn-i,j一一第i个拆除项目单位工程量第j种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2.2.4 计算系数APD一一年平均能量密度;CRZ一一依据高度计算的粗糙系数;4 EPF一一根据典型气象年数据中逐时风速计算出的因子;Fi一一第z种主要建材的碳排放因子;ffx.i一一 分部分项工程中第i个项目的能耗系数;rs.i-→一措施项目中第i个项目的能耗系数;Lω一一第z个拆除项目每计量单位的能耗系数;GWP,一一制冷剂r的全球变暖潜值;KF -光伏电池的转换效率;Ks一一光伏系统的损失效率;m一一用水计算单位数;KWl一一风力发电机组的转换效率;1J 一-生活热水输配效率;1Jw 生活热水系统热源年平均效率;1Jcd一一基于总面积的集热器平均集热效率;轨,一二管路和储热装置的热损失率。2.2.5 风速、温度、密度和时间rl1.,一一-制冷剂充注量;li.j一一第1日第i个房间照明时间;T一一年生活热水使用小时数;t“ 电梯年平均运行小时数;t,一一设计热水温度;/1-一-设计冷水温度;t, 电梯年平均待机小时数;V一一电梯速度;V。一一年可利用平均风速;Vi一一逐时风速;W一一电梯额定载重量;y一一建筑设计寿命;Ye一一设备使用寿命;F一一空气密度;ρr一一一热水密度。2.2.6 其他KR 场地因子;r一一制冷剂类型;Zo一一地表粗糙系数。5 3基本规定3.0.1 建筑物碳排放计算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计算对象。3. O. 2 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可用于建筑设计阶段对碳排放量进行计算,或在建筑物建造后对碳排放量进行核算。3.0.3 建筑物碳排放计算应根据不同需求按阶段进行计算,并可将分段计算结果累计为建筑全生命期碳排放。3.0.4碳排放计算应包含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列出的各类温室气体。3.0.5 建筑运行、建造及拆除阶段中因电力消耗造成的碳排放计算,应采用由国家相关机构公布的区域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3.0.6 建筑碳排放量应按本标准提供的方法和数据进行计算,宜采用基于本标准计算方法和数据开发的建筑碳排放计算软件计算。6 4 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4.1一般规定4. 1. 1 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范围应包括暖通空调、生活热水、照明及电梯、可再生能源、建筑碳汇系统在建筑运行期间的碳排放量。4. 1. 2 碳排放计算中采用的建筑设计寿命应与设计文件一致,当设计文件不能提供时,应按50年计算。4. 1. 3 建筑物碳排放的计算范围应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内能源消耗产生的碳排放量和可再生能源及碳汇系统的服碳量。4. 1. 4 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量应根据各系统不同类型能源消耗量和不同类型能源的碳排放因子确定,建筑运行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总碳排放量CM应按下列公式计算[E;EF; - C,, ]Y CM t l A 4. 1. 4-1 E,2E,J一四;.j4. 1. 4-2 j J 式中CM-←一建筑运行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kgC02/m E;一一建筑第1类能源年消耗量单位/a;EF;一一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按本标准附录A取值;E叮一-J类系统的第1类能源消耗量单位/a;ER;.j一一j类系统消耗由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的第1类能源量单位/a;1--一建筑消耗终端能源类型,包括电力、燃气、石油、市政热力等;7 J一一-建筑用能系统类型,包括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系统等;Cp一-建筑绿地碳汇系统年减碳量kgCOz/a; y 建筑设计寿命a;A一-建筑面积m2。4.2 暖通空调系统4.2.1 暖通空调系统能耗应包括冷师、能耗、热源能耗、输配系统及末端空气处理设备能耗。4.2.2 暖通空调系统能耗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月平均方法计算年累计冷负荷和累计热负荷;2 应分别设置工作日和节假日室内人员数量、照明功率、设备功率、室内设定温度、供暖和空调系统运行时间;3 应根据负荷计算结果和室内环境参数计算供暖和供冷起止时间;4 应反映建筑外围护结构热惰性对负荷的影响;5 负荷计算时应能够计算不少于10个建筑分区;6 应计算暖通空调系统间歇运行对负荷计算结果的影响;7应考虑能源系统形式、效率、部分负荷特性对能耗的影响;8计算结果应包括负荷计算结果、按能源类型输出系统能耗计算结果;9 建筑运行参数可参照本标准附录B的建筑物运行特征确定。4.2.3 建筑碳排放计算模型中建筑分区应考虑建筑物理分隔、建筑区域功能、为分区提供服务的暖通空调系统、区域内采光通过外窗或天窗情况。4.2.4 年供暖供冷负荷应包括围护结构的热损失和处理新风的热冷需求;处理新风的热冷需求应扣除从排风中回收的热量冷量。Q 4.2.5 建筑碳排放计算中建筑室内环境计算参数应与设计参数一致,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4.2.6 建筑碳排放计算气象参数的选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346的规定。4.2.7 建筑碳排放计算应定义建筑围护结构,罔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及构造做法应与设计文件一致。4.2.8 建筑碳排放计算中应分别计算建筑累积冷负荷和累积热负荷。4.2.9 建筑碳排放计算中的累积冷热负荷应根据下列内容确定1 通过围护结构传人的热量;2 透过透明围护结构进入的太阳辐射热量;3 人体散热量;4 照明散热量;5 设备、器具、管道及其他内部热源的散热量;6 食品或物料的散热量;7 渗透空气带人的热量;8 伴随各种散湿过程产生的潜热量。4.2.10 建筑碳排放计算时应计算气密性、风压和热压的作用、人员密度、新风量、热回收系统效率对通风负荷的影响。4.2.11 建筑累积冷负荷和热负荷应根据建筑物分区的空调系统计算,同一暖通空调系统服务的建筑物分区的冷负荷和热负荷应分别进行求和计算。4.2.12 根据建筑年供冷负荷和年供暖负荷计算暖通空调系统终端能耗时应根据下列影响因素分别进行计算1 供冷供暖系统类型;2 冷源和热源的效率;3 泵与风机的能耗情况;4 末端类型;5 系统控制策略;6 系统运行内部冷热抵消等 情况;9 7 暖通空调系统能量输送介质的影响;8 冷热回收措施。4.2.13 暖通空调系统中由于制冷剂使用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应按下式计算C,旦GWP,/lOOOYe 4.2.13 式中C,一一建筑使用制冷剂产生的碳排放量tC02e/a; 「一一制冷剂类型;In,一一设备的制冷剂充注量Ckg/向; Ye一一设备使用寿命a;GWP,一一制冷剂r的全球变暖潜值。4.2.14 建筑物碳排放计算采用的冷热源及相关用能设备的性能参数应与设计文件一致。4.2.1S 建筑冷热源的能耗计算应计入负载、输送过程和末端的冷热量损失等因素的影响。4.2.16 输送系统的能耗计算应计人水泵与风机的效率、运行时长、实际工作状态点的负载率、变频等因素的影响。4.3 生活热水系统4.3.1 建筑物生活热水年耗热量的计算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运行情况,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mq ,c, t, -t,ρr Q ro 4. 187 ““1 r.r “ “ r “1严r叩10004. 3.1-1 Q, TQ ,p 4.3. 1- 2 式中Q,一一生活热水年耗热量kWh/a; Q,p 生活热水小时平均耗热量kW/ h; T一一年生活热水使用小时数Ch;m一一用水计算单位数人数或床位数,取其-;q,一一热水用水定额L人,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确定;1门ρr一一热水密度Ckg/L; t,一一设计热水温度CC;tl←-设计冷水温度CC。4.3.2 建筑生活热水系统能耗应按下式计算,且计算采用的生活热水系统的热源效率应与设计文件一致。Q, “ Ew-L二-Tjw 式中Ew一一生活热水系统年能源消耗CkWh/a; Q,一一生活热水年耗热量CkWh/a; Q一一太阳能系统提供的生活热水热量CkWh/a; 4. 3.2 可r一一生活热水输配效率,包括热水系统的输配能耗、管道热损失、生活热水二次循环及储存的热损失c; 弘一一生活热水系统热源年平均效率。4.4 照明及电梯系统4.4.1 建筑碳排放计算采用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同设计文件一致。4.4.2 照明系统能耗计算应将自然采光、控制方式和使用习惯等因素影响计入。4.4.3 照明系统无光电自动控制系统时,其能耗计算可按下式计算22JPtJAJtJ十24P“AEI 卢i 4. 4. 3 1000 式中EI一一照明系统年能耗CkWh/a; Pij一一第1日第j个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CW/m2; A一一第z个房间照明面积Cm2; t ;.j 第1日第1个房间照明时间h;P,,-←一应急灯照明功率密度W/m2; 11 A一一建筑面积m勺。4.4.4 电梯系统能耗应按下式计算,且计算中采用的电梯速度、额定载重量、特定能量消耗等参数应与设计文件或产品铭牌一致。E,. }. 6Pt . VW E “.ndby t s c 1000 4.4. 4 式中E 建材运输过程碳排放CkgC02e ; A 建筑面积m2。6. 1. 3 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计算应包括建筑主体结构材料、建筑围护结构材料、建筑构件和部品等,纳入计算的主要建筑材料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所选主要建筑材料的总重量不应低于建筑中所耗建材总重量的95;2 当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时,重量比小于0.1的建筑材料可不计算。6.2建材生产6.2.1 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应按下式计算F M HZ问fu 6. 2. 1 18 式中C,c-一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CkgCOze ; Mi一一第1种主要建材的消耗量;F;第i种主要建材的碳排放因子CkgCOze/单位建材数量,按本标准附录D取值。6.2.2 建筑的主要建材消耗量CMi应通过查询设计图纸、采购清单等工程建设相关技术资料确定。6.2.3 建材生产阶段的碳排放因子CF;应包括下列内容1 建筑材料生产涉及原材料的开采、生产过程的碳排放;2 建筑材料生产涉及能源的开采、生产过程的碳排放;3 建筑材料生产涉及原材料、能源的运输过程的碳排放;4 建筑材料生产过程的直接碳排放。6.2.4 建材生产阶段的碳排放因子宜选用经第三方审核的建材碳足迹数据。当无第三方提供时,缺省值可按本标准附录D执行。6.2.5 建材生产时,当使用低价值废料作为原料时,可忽略其上游过程的碳过程。当使用其他再生原料时,应按其所替代的初生原料的碳排放的50计算;建筑建造和|拆除阶段产生的可再生建筑废料,可按其可替代的初生原料的碳排放的50计算,并应从建筑碳排放中扣除。6.3建材运输6.3.1 建材运输阶段碳排放应按下式计算Cy, L; MiD,丁;6 . 3. 1 Î l 式中Cy,一一建材运输过程碳排放CkgCOe; M;一一第1种主要建材的消耗量C ; D;一一第1种建材平均运输距离Ckm; T;一一第1种建材的运输方式下,单位重量运输距离的碳排放因子[kgC02e/ Ct . kmJ。6.3.2 主要建材的运输距离宜优先采用实际的建材运输距离。19 当建材实际运输距离未知时,可按本标准附录E中的默认值取值。6.3.3 建材运输阶段的碳排放因子T;应包含建材从生产地到施工现场的运输过程的直接碳排放和运输过程所耗能源的生产过程的碳排放。建材运输阶段的碳排放因子T;可按本标准附录E的缺省值取值。20
展开阅读全文

最新标签

网站客服QQ:123120571
环境100文库手机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