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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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2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II目 次前 言 .........................................................................................................................................III1 适 用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25 评 价 方 法 .......................................................................................................................................76 指 标 核 算 与 数 据 采 集 ...................................................................................................................8III前 言为 贯 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 指 导 和 推动 环 氧 树 脂 企 业 依 法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率 , 减 少 和 避 免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 保 护 和 改 善环 境 , 制 定 环 氧 树 脂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以 下 简 称 “指 标 体 系 ”) 。本 指 标 体 系 依 据 综 合 评 价 所 得 分 值 将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等 级 划 分 为 三 级 , Ⅰ 级 为 国 际 清 洁 生 产领 先 水 平 ; Ⅱ 级 为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 Ⅲ 级 为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基 本 水 平 。 随 着 技 术 的 不 断 进步 和 发 展 , 本 指 标 体 系 将 适 时 修 订 。本 指 标 体 系 起 草 单 位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 中 国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联 合 会 、 南 通 星 辰 合 成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江 苏 扬 农 锦 湖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南 亚 电 子 材 料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 长 春 化 工 ( 江苏 ) 有 限 公 司 、 宏 昌 电 子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国 都 化 工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 江 苏 三 木 化 工 股 份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环 氧 树 脂 事 业 部 、 廊 坊 诺 尔 信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本 指 标 体 系 起 草 人 吴 刚 、 李 艳 萍 、 周 建 军 、 扈 学 文 、 姜 晓 燕 、 庞 小 琳 、 阙 河 铭 、 江 胜 宗 、贺 涛 、 杨 颖 、 吕 彦 林 、 周 波 。本 指 标 体 系 由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环 境 保 护 部 会 同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提 出 。本 指 标 体 系 由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环 境 保 护 部 会 同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负 责 解 释 。11 适 用 范 围本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规 定 了 环 氧 树 脂 生 产 企 业 ( 生 产 线 ) 清 洁 生 产 的 一 般 要 求 。 本 评 价 指 标 体系 将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分 为 六 类 , 即 生 产 工 艺 装 备 指 标 、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 产 品 质 量 指 标 、 污染 物 产 生 指 标 、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指 标 、 清 洁 生 产 管 理 指 标 。本 指 标 体 系 适 用 于 环 氧 树 脂 生 产 企 业 ( 生 产 线 )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 清 洁 生 产 潜 力 与 机 会 的 判断 、 清 洁 生 产 绩 效 评 定 和 清 洁 生 产 绩 效 公 告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排 污 许 可 证 、 环 保 领 跑 者 等 管 理制 度 。本 体 系 适 用 于 采 用 双 酚 A、 环 氧 氯 丙 烷 为 原 料 生 产 基 础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 以 基 础 液 体 环 氧 树脂 添 加 双 酚 A生 产 固 体 树 脂 企 业 的 清 洁 生 产 的 水 平 评 价 、 考 核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指 标 体 系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指 标 体系 。 GB17167 用 能 单 位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和 管 理 通 则GB31572-2015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T2589 综 合 能 耗 计 算 通 则GB/T11914 水 质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重 铬 酸 盐 法GB/T12998 水 质 采 样 技 术 导 则GB/T13097 工 业 用 环 氧 氯 丙 烷GB/T13657-2011 双 酚 A型 环 氧 树 脂GB/T1630.1-2008 塑 料 环 氧 树 脂 第 1部 分 命 名GB/T16157-1996 采 用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GB/T2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及 使 用 指 南GB/T28113-2011 工 业 用 双 酚 AHJ734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测 定HJ/T70 高 氯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氯 气 校 正 法HJ/T132 高 氯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碘 化 钾 碱 性 高 锰 酸 钾 法HJ/T399 水 质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快 速 消 解 分 光 光 度 法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编 制 通 则 ( 试 行 稿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 环 境 保 护 部 、 工 业 和信 息 化 部 2013年 第 33号 公 告 )3 术 语 和 定 义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编 制 通 则 ( 试 行 稿 ) 所 确 立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指标 体 系 。23.1 清 洁 生 产不 断 采 取 改 进 设 计 、 使 用 清 洁 的 能 源 和 原 料 、 采 用 先 进 的 工 艺 技 术 与 设 备 、 改 善 管 理 、 综合 利 用 等 措 施 , 从 源 头 削 减 污 染 ,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 减 少 或 者 避 免 生 产 、 服 务 和 产 品 使 用 过程 中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 以 减 轻 或 者 消 除 对 人 类 健 康 和 环 境 的 危 害 。3.2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 末 端 处 理 前 )指 单 位 产 品 的 生 产 ( 或 加 工 ) 过 程 中 , 产 生 污 染 物 的 量 ( 末 端 处 理 前 ) 。3.2 环 氧 树 脂分 子 中 至 少 含 有 两 个 反 应 性 环 氧 基 团 的 双 酚 A二 缩 水 甘 油 醚 树 脂 化 合 物 。3.3 挥 发 性 有 机 物参 与 大 气 光 化 学 反 应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 或 者 根 据 规 定 的 方 法 测 量 或 核 算 确 定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3.4 老 化 树 脂主 要 成 份 是 长 链 , 即 聚 合 度 大 于 140、 分 子 量 在 40000以 上 的 固 态 环 氧 树 脂 。4 评 价 指 标 体 系4.1 评 价 指 标 的 选 取根 据 清 洁 生 产 的 原 则 要 求 和 指 标 的 可 度 量 性 , 进 行 本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指 标 选 取 。 根 据 评 价指 标 的 性 质 , 分 为 定 量 指 标 和 定 性 指 标 两 类 。定 量 指 标 选 取 了 具 有 代 表 性 、 能 反 映 “节 能 ”、 “降 耗 ”、 “减 污 ”和 “增 效 ”等 有 关 清 洁 生 产 最 终目 标 的 指 标 , 综 合 考 评 企 业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的 状 况 和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 定 性 指 标 根 据 国 家 有 关推 行 清 洁 生 产 的 产 业 发 展 和 技 术 进 步 政 策 、 资 源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规 定 以 及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等 选 取 ,用 于 考 核 企 业 执 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政 策 情 况 。4.2 指 标 基 准 值 及 其 说 明各 指 标 的 评 价 基 准 值 是 衡 量 该 项 指 标 是 否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基 本 要 求 的 评 价 基 准 。在 定 量 评 价 指 标 中 , 各 指 标 的 评 价 基 准 值 是 衡 量 该 项 指 标 是 否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基 本 要 求 的 评价 基 准 。 本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确 定 各 定 量 评 价 指 标 的 评 价 基 准 值 的 依 据 是 凡 国 家 或 行 业 在 有 关 政策 、 规 划 等 文 件 中 对 该 项 指 标 已 有 明 确 要 求 的 就 执 行 国 家 要 求 的 数 值 ; 凡 国 家 或 行 业 对 该 项 指标 尚 无 明 确 要 求 的 , 则 选 用 国 内 重 点 环 氧 树 脂 行 业 企 业 近 年 来 清 洁 生 产 所 实 际 达 到 的 中 上 等 以上 水 平 的 指 标 值 。在 定 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中 , 衡 量 该 项 指 标 是 否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 法 规 的 情 况 , 按 “是 ”或 “否 ”两 种 选 择 来 评 定 。34.3 指 标 体 系环 氧 树 脂 行 业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各 评 价 指 标 、 评 价 基 准 值 和 权 重 值 见 表 1。4表 1 环 氧 树 脂 行 业 企 业 指 标 项 目 、 权 重 及 基 准 值一 级 指 标 一 级 指标 权 重 序 号 二 级 指 标 二 级 指标 权 重 Ⅰ 级 基 准 值 Ⅱ 级 基 准 值 Ⅲ 级 基 准 值生 产 工 艺与 装 备 要求 0.15 1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水 平 0.2 采 用 集 散 型 控 制 系 统 DCS进 行 生 产 控 制 和 管 理2 环 氧 树 脂 ECH废 水 处 理 装 置 0.2 废 水 经 过 精 馏 装 置 汽 提 并 回 收 利 用3 环 氧 树 脂 VOC尾 气 系 统 处 理 装 置 0.2 各 种 VOC 尾 气 经 过 回 收 处 理 装 置 回 收 利 用 并 达标 排 放 各 种 VOC尾 气 经 过 处理 装 置 处 理 后 达 标 排放4 环 氧 树 脂 ECH尾 气 系 统 处 理 装 置 0.2 配 套 建 设 ECH尾 气 系 统 处 理 装 置 , 并 达 标 排 放5 除 盐 0.2 配 套 建 设 有 稳 定 运 行 的 除 盐 装 置 或 盐 水 资 源 利 用资 源 能 源利 用 指 标 0.25 6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耗 液 体环 氧树 脂 EP01431310 kgce/t 0.2 ≤100 ≤230 ≤250EP01441310 kgce/t ≤95 ≤190 ≤240EP01451310 kgce/t ≤85 ≤120 ≤220固 体环 氧树 脂 EP01661310 kgce/t 0.5 ≤45 ≤51 ≤51EP01671310 kgce/t ≤45 ≤51 ≤51除 盐 回 收 装 置 综 合能 耗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kgce/t盐 0.1 ≤128 ≤164 ≤1807 单 位 产 品 ECH消 耗 液 体环 氧树 脂 EP01431310 kg/t 0.3 ≤545 ≤565 ≤568EP01441310 kg/t ≤540 ≤544 ≤550EP01451310 kg/t ≤502 ≤520 ≤530-8 单 位 产 品 BPA消 耗 液 体环 氧树 脂 EP01431310 kg/t 0.2 ≤677 ≤679 ≤680EP01441310 kg/t ≤680 ≤681EP01451310 kg/t ≤698 ≤6995一 级 指 标 一 级 指标 权 重 序 号 二 级 指 标 二 级 指标 权 重 Ⅰ 级 基 准 值 Ⅱ 级 基 准 值 Ⅲ 级 基 准 值固 体环 氧树 脂 EP01661310 kg/t 0.5 ≤235EP01671310 kg/t ≤2899 *单 位 产 品 甲 苯 耗用 量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kg/t 0.2 ≤2 ≤5 ≤10产 品 质 量指 标 0.05 10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1.0 有 严 于 国 家 标 准 , 符 合 客 户 要 求 的 企 业 标 准 , 通 过 ISO9001质 量 体 系 认 证污 染 物 产生 指 标 0.25 11 单 位 产 品 废 水 产 生量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m3/t 0.3 ≤0.6 ≤1.6 ≤2固 体 环 氧 树 脂12 *单 位 产 品 化 学 需氧 量 产 生 量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kg/t 0.1 ≤0.6 ≤1.6 ≤2固 体 环 氧 树 脂13 *单 位 产 品 VOC产生 量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kg/t 0.3 ≤20 ≤30固 体 环 氧 树 脂 0.614 单 位 产 品 老 化 树 脂产 生 量 ( 干 基 )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kg/t 0.3 ≤1 ≤7 ≤10资 源 综 合利 用 指 标 0.20 15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0.4 ≥99 ≥98固 体 环 氧 树 脂 116 *单 位 产 品 氯 化 钠回 收 量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kg/t 0.6 ≥330 ≥320 ≥300清 洁 生 产管 理 指 标 0.10 17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及 产 业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0.2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法 律 、 法 规 , 废 水 、 废 气 等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国 家和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 污 染 物 排 放 应 达 到 国 家 和 地 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和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要 求 ; 生 产 规 模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 不 使 用6一 级 指 标 一 级 指标 权 重 序 号 二 级 指 标 二 级 指标 权 重 Ⅰ 级 基 准 值 Ⅱ 级 基 准 值 Ⅲ 级 基 准 值国 家 和 地 方 明 令 淘 汰 的 落 后 工 艺 和 装 备18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控 制 0.1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 建 立 健 全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及 污 染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 杜绝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发 生19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0.1 建 立 有 GB/T24001环 境 管 理 体 系 , 并 取 得 认 证 , 环 境 管 理 手 册 、 程 序 文件 及 作 业 文 件 齐 备 、 有 效20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情 况 0.2 通 过 了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按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办 法 , 制 订 有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工作 计 划21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0.2 对 老 化 树 脂 等 危 险 废 物 , 贮 存 应 符 合 GB18597相 关 规 定 , 应 交 由 有 资 质的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 应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危 险 废 物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管 理 执 行 国 家 危险 废 物 管 理 规 定22 控 制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0.1 建 立 设 备 管 线 与 组 件 泄 漏 检 测 与 修 复 管 理 体 系 , 并 有 效 运 行23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管 理 0.1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率 符 合 GB17167、 GB24789 三 级 计量 要 求 , 并 制 定 定 量 考核 制 度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率 符 合 GB 17167、 GB 24789二 级计 量 要 求 , 并 制 定 定 量 考 核 制 度注 1 带 *的 指 标 为 限 定 性 指 标 。注 2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包 括 环 氧 树 脂 主 装 置 用 电 量 、 蒸 汽 量 , 不 包 括 废 水 除 盐 、 污 水 处 理 、 公 用 工 程 的 能 耗 。注 3 除 盐 回 收 装 置 综 合 能 耗 包 括 除 盐 回 收 装 置 用 电 量 、 蒸 汽 量 。注 4 以 基 础 环 氧 树 脂 添 加 BPA生 产 固 体 环 氧 树 脂 , BPA的 消 耗 不 包 括 液 态 环 氧 树 脂 生 产 消 耗 的 BPA。注 5 未 注 明 牌 号 的 指 标 项 对 各 牌 号 均 适 用 。75 评 价 方 法5.1 指 标 无 量 纲 化不 同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由 于 量 纲 不 同 , 不 能 直 接 比 较 , 需 要 建 立 原 始 指 标 的 隶 属 函 数 。 记 Y ijg xk 为指 标 ijx 。 对 于 级 别 kg 的 隶 属 函 数 ,  级级 ,级 ,���kg , k1,2,3。 若 指 标 ijx 属 于 级 别 , 则 隶 属 函数 的 值 为 100, 否 则 为 0, 如 公 式 ( 5-1) 所 示 。  kij kijijg gx gxxk ,0 ,100Y ( 5-1)注 当 某 指 标 满 足 高 级 别 的 基 准 值 要 求 时 , 该 指 标 也 同 时 满 足 低 级 别 的 基 准 值 要 求 。5.2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计 算通 过 加 权 平 均 、 逐 层 收 敛 可 得 到 评 价 对 象 在 不 同 级 别 kg 的 得 分 kgY , 如 公 式 ( 5-2) 所 示 。  i kk nj ijgijmi ig xYw 11 Y  ( 5-2)式 中 , iw 第 i个 一 级 指 标 的 权 重 , ij 为 第 i个 一 级 指 标 下 的 第 j个 二 级 指 标 的 权 重 , 其 中1m1 i iw , 11 inj ij , m为 一 级 指 标 的 个 数 ;in 为 第 i个 一 级 指 标 下 二 级 指 标 的 个 数 。1Yg 等 同 于�Y , 2Yg 等 同 于�Y , 3Yg 等 同 于�Y 。5.3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评 定对 新 建 环 氧 树 脂 企 业 或 项 目 、 现 有 环 氧 树 脂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评 价 , 是 以 其 清 洁 生 产 综 合 评 价指 数 为 依 据 , 对 达 到 一 定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的 企 业 , 分 别 评 定 为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领 先 水 平 、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先进 水 平 和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基 本 水 平 。根 据 目 前 我 国 环 氧 树 脂 行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 企 业 不 同 等 级 的 清 洁 生 产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列 于 表 2。5.4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计 算 步 骤第 一 步 将 新 建 企 业 或 新 建 项 目 、 现 有 企 业 相 关 指 标 与 Ⅰ 级 限 定 性 指 标 进 行 对 比 , 全 部 符 合 要求 后 , 再 将 企 业 相 关 指 标 与 Ⅰ 级 基 准 值 进 行 逐 项 对 比 , 计 算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得 分 YⅠ , 当 综 合 指 数 得 分 YⅠ ≥85分 时 , 可 判 定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为 Ⅰ 级 。 当 企 业 相 关 指 标 不 满 足 Ⅰ 级 限 定 性 指 标 要 求 或 综 合 指 数得 分 YⅠ < 85分 时 , 则 进 入 第 2步 计 算 。第 二 步 将 新 建 企 业 或 新 建 项 目 、 现 有 企 业 相 关 指 标 与 Ⅱ 级 限 定 性 指 标 进 行 对 比 , 全 部 符 合 要 求 后 ,再 将 企 业 相 关 指 标 与 Ⅱ 级 基 准 值 进 行 逐 项 对 比 , 计 算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得 分 YⅡ , 当 综 合 指 数 得 分 YⅢ ≥85当 综 分 时 , 可 判 定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为 Ⅱ 级 。 当 企 业 相 关 指 标 不 满 足 Ⅱ 级 限 定 性 指 标 要 求 或 综 合 指 数8得 分 YⅡ < 85分 时 , 则 进 入 第 3步 计 算 。新 建 企 业 或 新 建 项 目 不 再 参 与 第 3步 计 算 。第 三 步 将 现 有 企 业 相 关 指 标 与 Ⅲ 级 限 定 性 指 标 基 准 值 进 行 对 比 , 全 部 符 合 要 求 后 , 再 将 企 业 相关 指 标 与 Ⅲ 级 基 准 值 进 行 逐 项 对 比 , 计 算 综 合 指 数 得 分 YⅢ , 当 综 合 指 数 得 分 YⅢ 100分 时 , 可 判 定 企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为 Ⅲ 级 。 当 企 业 相 关 指 标 不 满 足 Ⅲ 级 限 定 性 指 标 要 求 或 综 合 指 数 得 分 YⅢ < 100分 时 ,表 明 企 业 未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表 2 环 氧 树 脂 行 业 不 同 等 级 清 洁 生 产 企 业 综 合 评 价 指 数清 洁 生 产 企 业 等 级 清 洁 生 产 综 合 评 价 指 数Ⅰ 级 ( 国 际 清 洁 生 产 领 先 水 平 ) 同 时 满 足 Y 85Ⅰ ; 限 定 性 指 标 全 部 满 足 Ⅰ 级 基 准 值 要 求 。Ⅱ 级 (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 同 时 满 足 Y 85Ⅱ ; 限 定 性 指 标 全 部 满 足 Ⅱ 级 基 准 值 要 求 及 以 上 。Ⅲ 级 (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一 般 水 平 ) 满 足 Y 100Ⅲ 。6 指 标 核 算 与 数 据 来 源6.1 指 标 核 算6.1.1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等 于 考 核 周 期 内 的 企 业 综 合 能 耗 除 以 同 期 产 出 的 各 种 合 格 产 品 数 量 。 综 合 能 耗包 括 环 氧 树 脂 主 装 置 用 电 量 、 蒸 汽 量 , 不 包 括 废 水 除 盐 、 污 水 处 理 、 公 用 工 程 的 能 耗 。 ghqdk NUU ( 6-1)式 中 Udc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 kgce/t;Uq 企 业 综 合 能 耗 , kgce;∑Ngh各 种 合 格 品 产 量 , t。6.1.2 单 位 产 品 废 水 产 生 量每 生 产 单 位 合 格 产 品 生 成 的 废 水 量 , 包 括 与 生 产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关 系 的 各 种 外 排 废 水 ( 不 包 括 热 电站 排 水 、 直 流 冷 却 海 水 、 生 活 污 水 、 循 环 水 排 水 量 ) 。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ghmdk NWpw  ( 6-2)式 中 PWdc单 位 产 品 废 水 产 生 量 , t/t;9Wm 考 核 周 期 内 废 水 量 , t;Ngh 考 核 周 期 内 合 格 品 产 量 , t。6.1.3 单 位 产 品 化 学 需 氧 量 产 生 量每 生 产 单 位 合 格 产 品 生 成 的 废 水 中 的 COD量 。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ghmdk Ncpc  ( 6-3)式 中 PCdc 单 位 产 品 化 学 需 氧 量 产 生 量 , kg/t;Cm 考 核 周 期 内 废 水 中 COD产 生 量 , kg;Ngh 考 核 周 期 内 合 格 品 产 量 , t。6.1.4 工 业 水 重 复 利 用 率考 核 产 品 的 重 复 利 用 水 量 占 总 用 水 量 的 百 分 比 。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计 算 公 式 为 100  ir r VV VR ( 6-4)式 中 R 重 复 利 用 率 , ;Vr 在 一 定 的 计 量 时 间 内 , 考 核 产 品 的 重 复 利 用 水 量 , m3;Vi 在 一 定 的 计 量 时 间 内 , 考 核 产 品 的 取 水 量 , m3。6.1.5 单 位 产 品 老 化 树 脂 产 生 量 干 基 100H-1 NLL wghmdc  ( 6-5)式 中 Ldc 单 位 产 品 老 化 树 脂 产 生 量 ( 干 基 ) ,kg/t;Lm 考 核 周 期 内 老 化 树 脂 产 生 量 , kg;Ngh 考 核 周 期 内 合 格 品 产 量 , t。Hw 挥 发 物 含 量 , 。6.1.6 单 位 产 品 VOC 产 生 量通 过 生 产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VOC, 各 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总 和 , 不 包 括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6-10  gh mqvocdc N TF MVCO ( 6-6)式 中 VOCdc 单 位 产 品 VOC产 生 量 , kg/t;Mvoc 各 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浓 度 总 和 , mg/m3;10Fq 风 量 , m3/h;Tm 考 核 周 期 内 累 计 排 放 时 间 , h;Ngh 各 种 合 格 品 产 量 , t。建 有 两 个 以 上 排 气 筒 的 环 氧 树 脂 企 业 , 其 单 位 产 品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产 生 量 为 各 排 气 筒 挥 发 性 有 机 物排 放 量 的 叠 加 值 与 相 应 时 间 内 环 氧 树 脂 产 量 的 比 值 。6.2 数 据 采 集6.2.1 统 计企 业 的 原 材 料 、 重 复 用 水 量 、 产 品 产 量 、 能 耗 及 各 种 资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量 等 , 以 月 报 或 考 核 周 期 报表 为 准 。6.2.2 实 测 与 检 测污 染 物 产 生 的 指 标 通 过 实 测 方 法 取 得 , 具 体 采 样 和 监 测 按 照 GB31572-2015等 国 家 标 准 监 测 方 法进 行 。如 果 统 计 数 据 严 重 短 缺 ,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特 征 指 标 也 可 以 在 考 核 周 期 内 用 实 测 方 法 取 得 , 考 核 周 期一 般 不 少 于 一 个 月 。对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测 定 采 用 表 3的 方 法 标 准 。表 3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定 方 法 标 准序号 污 染 物 项 目 监 测 点位 测 试 方 法 标 准 编 号1 水 污 染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污 水 处理 装 置入 口 水 质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重 铬 酸 盐 法 GB/T11914水 质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快 速 消 解 分 光 光 度 法 HJ/T399高 氯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氯 气 校 正 法 HJ/T70高 氯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碘 化 钾 碱 性 高 锰 酸 钾 法 HJ/T1322 废 气 污染 物 VOC 甲 苯 、 二 甲苯 、 乙 苯 、 丙酮 等 废 气 处理 装 置入 口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测 定 固 相 吸 附 -热 脱附 /气 相 色 谱 法 , 测 定 装 置 中 使 用 的 各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浓度 HJ734环 氧 氯 丙 烷 气 相 色 谱 法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国 家 环 保 总 局2003年 ( 第 四 版 ) 6.5.1.1单 个 排 气 筒 计 算 排 气 筒 内 上 述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浓 度 总 和6.3 能 源 及 主 要 耗 能 工 质 折 算 系 数 取 值 原 则6.3.1 能 源 折 算 系 数 取 值能 源 折 算 系 数 应 以 企 业 在 报 告 期 内 实 测 的 各 种 能 源 的 热 值 为 基 准 , 转 化 标 准 单 位 ( kJ或 kgce, 其中 1kgce7000kcal29307.6kJ) 。 未 实 测 的 和 没 有 实 测 条 件 的 , 采 用 附 录 A中 提 供 的 各 种 能 源 折 算系 数 推 荐 值 。6.3.2 主 要 的 耗 能 工 质 的 折 算 系 数 取 值 原 则a) 实 测 耗 能 工 质 生 产 转 换 系 统 消 耗 的 实 物 量 。 电 力 折 算 系 数 当 量 取 值 , 实 物 量 以 电 力 当 量 值 折算 系 数 转 换 得 到 耗 能 工 质 当 量 值 折 算 系 数 ;b) 未 实 测 的 和 没 有 实 测 条 件 的 , 采 用 附 录 A中 提 供 的 各 种 能 源 折 算 系 数 推 荐 值 。11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各 种 能 源 折 算 成 标 煤 的 系 数能 源 名 称 国 际 单 位 制 下 的 折 算 系 数 折 标 准 煤 系 数原 煤 20934kJ/kg 0.7143kgce/kg无 烟 煤 25102kJ/kg 0.8571kgce/kg动 力 煤 20934kJ/kg 0.7143kgce/kg燃 料 油 41869kJ/kg 1.4286kgce/kg汽 油 43123kJ/kg 1.4714kgce/kg煤 油 43123kJ/kg 1.4714kgce/kg柴 油 42704kJ/kg 1.4571kgce/kg液 化 石 油 气 50242kJ/kg 1.7143kgce/kg重 油 41869kJ/kg 1.4286kgce/kg天 然 气 35588kJ/m3 1.2143kgce/m3焦 炉 煤 气 16746kJ/m3 0.5714kgce/m3高 炉 煤 气 3139kJ/m3 0.1071kgce/m3蒸 汽 ( 中 压 ) 3042kJ/kg 0.1038kgce/kg蒸 汽 ( 低 压 ) 2866kJ/kg 0.0978kgce/kg电 力 ( 当 量 ) 3062kJ/kw·h 0.1229kgce/kw·h氮 气 495kJ/m3 0.4000kgce/m3氧 气 2350kJ/m3 0.4000kgce/m3新 水 1213kJ/kg 0.0857kgce/kg软 水 5539kJ/kg 0.4857kgce/kg注 单 位 kgce与 单 位 kJ的 转 换 系 数 为 29307.6, 即 1kgce29307.6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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