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培训教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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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6月 5日 中国煤炭 生产 企业 温室气体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讲义大纲 1.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2. 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 1) 场所边界、设施边界 ( 2) 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4. 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 1) 选择 每个排放源的核 算方法 、计算 公式 ( 2) 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 数据 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6. 报告内容 ( 报告模板 、 表单 ) 7. 实践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1.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 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 [2011]41号) “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 ”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 [2014]63号)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 2014年第 17号令) 目的和意义 为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服务,实现核算方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为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作为参考依据 ; 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 排放。 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2. 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中国境内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 活动 的 企业可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煤炭生产企业 通过煤炭开采( 井工开采、露天开采 )和洗选活动,生产各类煤炭产品的企业 。 如煤炭生产企业生产其他产品,且生产活动存在温室气体排放,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一并报告。 本指南所指温室气体排放包括 甲烷和二氧化碳 排放。 4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报告 主体 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 或 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 核算边界 核算和报告 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 生产场所和 生产设施 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设施范围包括 直接生产系统工艺装置 辅助生产系统 通风、抽放、运输、提升、排水系统,以及厂区内的动力、供电、采暖、制冷、机修、仓库 等 ; 附属生产系统 生产 指挥管理系统(厂部)以及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等)。 5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 1)燃料燃烧 CO2排放。 企业边界内各种类型的 固定燃烧设备 (如锅炉、窑炉、焚烧炉、加热炉、熔炉、发电内燃机等)以及 生产用的移动燃烧设备(如厂内运输车辆及搬运设备等)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 CO2排放。 ( 2) 火炬燃烧 CO2排放。 指出 于 安全 、环保等目的将煤炭开采中涌出的煤矿瓦斯(煤层气)在排放前进行火炬处理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 本 指南中火炬燃烧排放仅考虑 CO2排放。 6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 3) CH4逃逸 排放 。 井工 开采 煤炭井下采掘过程中,煤层中赋存的 CH4不断 涌入煤矿巷道和采掘空间,并通过 通风、抽放系统 排放到大气中 产生 CH4排放。 露天开采 煤矿 露天开采 活动使煤层 和邻近煤层 释放的CH4排放。 矿后 活动 在 煤炭 洗选、储存、运输 及燃烧前的 粉碎 等过程中,煤中 残存瓦斯 缓慢释放产生的 CH4排放 。 ( 4) CO2逃逸 排放 。 井工开采过程中, 煤层 中赋存 的 CO2不断 涌入煤矿巷道和采掘空间,并通过 通风、抽放系统 排放到大气中 产生 CO2排放 。 ( 5)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 企业 净购入的电力和 热力(蒸汽、热水)所 对应的电力或热力生产环节产生 的 CO2排放 。该部分排放实际发生在电力、热力生产企业。 7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8 煤炭生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4. 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EGHG ECO2_燃烧+ ECO2_火炬+ ECH4_逃逸GWPCH4 ECO2_逃逸ECO2_净电ECO2_净热 EGHG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CO2e); ECO2_燃烧为 化石燃料燃烧的 CO2排放量 ,单位为吨 CO2; ECO2_火炬 为 火炬燃烧的 CO2排放量 ,单位为吨 CO2; ECH4_逃逸 为 CH4逃逸排放量 ,单位为吨 CH4; GWPCH4为 CH4相比 CO2的全球变暖潜势( GWP)值。根据 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 100年时间尺度内 1吨 CH4相当于 21吨 CO2的增温能力,因此 GWPCH4等于 21; ECO2_逃逸为 CO2逃逸排放量 ,单位为吨 CO2; ECO2_净电为企业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 CO2排放量 ; ECO2_净热为企业 净购入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量 。 9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一)燃料燃烧 CO2排放 燃料燃烧 CO2排放量基于企业边界内各个燃烧设施分品种的化石燃料燃烧量,乘以相应的燃料含碳量和碳氧化率,再逐层累加汇总 得到 ECO2_燃烧 𝐴𝐷𝑖,𝑗 CC𝑖,𝑗 𝑂𝐹𝑖,𝑗 4412𝑖𝑗 ECO2_燃烧为化石燃料燃烧 CO2排放量,单位为吨 CO2; i为化石燃料的种类; j为燃烧设施序号; ADi,j为燃烧设施 j内燃烧的化石燃料品种 i消费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以吨为单位,对气体燃料以标准状况下的体积(万 Nm3)为单位, 非标准状况下的体积需转化成标况下进行计算 ; CCi,j为设施 j内燃烧的化石燃料 i的含碳量,对固体和液体燃料以吨碳 /吨燃料为单位,对气体燃料以吨碳 /万 Nm3为单位; OFi,j为化石燃料 i在燃烧设施 j内的碳氧化率,无量纲,取值范围为 01; 4412为 CO2与碳( C)的分子量转换系数。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一)燃料燃烧 CO2排放 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 各燃烧设备分品种的化石燃料燃烧量应根据 企业能源消费原始记录或统计台帐 确定,指明确送往各燃烧设备作为燃料燃烧的化石燃料部分,并应 包括 煤炭生产企业回收自用作燃料燃烧的那部分煤层气(煤矿瓦斯 ) 。 相关的能源计量应符合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 11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一)燃料燃烧 CO2排放 化石燃料含碳量 的确定 1. 有条件的企业 可自行或 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 定期检测燃料的含碳量 。 燃料含碳量的测定应遵循 GB/T 476 煤中碳和氢的测量方法 、 SH/T 0656 石油产品及润滑剂中碳、氢、氮测定法(元素分析仪法) 、 GB/T 13610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 、 GB/T 8984 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等相关标准。 2.对天然气等气体燃料 可根据 气体组分 及 每种气体组分的体积浓度 、 该组分化学分子式中碳原子的数目计算含碳量 3.没有条件实测燃料含碳量的,可 定期检测燃料的低位发热量 , 再 根据 指南提供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 估算 燃料的含碳量。 其中,低位发热量的测定需遵循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 GB/T 22723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等相关标准。 4.连燃料发热量也没有条件实测的企业,在征得主管部门 同意 的情况下,也可以参考本指南附录二表 2.1对一些常见化石燃料的 低位发热量直接取缺省值 。 12 12 1 0 2 2 . 4 nng nC N VCC  i i iC C N C V E F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一)燃料燃烧 CO2排放 化石燃料碳氧化率的确定 液体或气体燃料取默认值,其中气体燃料 0.99,液体燃料 0.98 固体燃料 参考指南附录二表 2.1取缺省值; 1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报告格式模板 燃料燃烧 CO2排放 14 燃料品种 燃烧量 (吨或万Nm3 含碳量 (吨碳 /吨或吨碳 /万 Nm3) 碳氧化率 ( ) 数据来源 低位发热量2GJ/吨或 GJ/万 Nm3 数据来源 单位热值含碳量 2(吨碳 /GJ) 数据来源 无烟煤 a □检测值 □计算值 □检测值 □缺省值 □检测值 □缺省值 烟煤 ab*c □检测值 □计算值 b □检测值 □缺省值 c □检测值 □缺省值 褐煤 1 ab*c □检测值 □计算值 b □检测值 □缺省值 c □检测值 □缺省值 注 1.报告 主体实际燃烧的能源品种如未在表中列出请自行添加。 2.对于 通过燃料低位发热量及单位热值含碳量来估算燃料含碳量的情景请填报本栏。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二) 火炬燃烧 CO2排放 煤层气(煤矿瓦斯)中的可燃气体组分主要有 CH4、一氧化碳( CO)、乙烷( C2H6)、丙烷( C3H8) 等含碳化合物,可根据煤层气(煤矿瓦斯)的火炬燃料量 、 除 CO2外其他含碳化合物的总含碳量 和火炬燃烧的 碳氧化率等参数来计算火炬燃烧的 CO2排放量。 ECO2_火炬 Q瓦斯 _火炬 CC非 CO2OF火炬 4412 ECO2_火炬为煤层气(煤矿瓦斯)火炬燃烧产生的 CO2排放量,单位为吨 CO2; Q瓦斯 _火炬 为煤层气(煤矿瓦斯)的 火炬燃烧量(混量) ,单位为万 Nm3; CC非 CO2为煤层气(煤矿瓦斯)中除 CO2外其他含碳化合物的总含碳量,单位为吨碳 /万 Nm3; OF火炬 为火炬燃烧的碳氧化率,无量纲,取值范围 01。 15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二) 火炬燃烧 CO2排放 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 煤层气(煤矿瓦斯)的火炬燃烧量(混量 ), 可根据煤层气(煤矿瓦斯)输送管路、泵站的记录数据或火炬塔监测的数据获得 。 排放因子数据 的 确定 1) 除 CO2外其他含碳化合物总含碳量 CC非 CO2 12CNnVn1022.4n 2) 火炬燃烧的碳氧化率 煤层气(煤矿瓦斯)火炬燃烧的碳氧化率如无实测数据可取 缺省值 0.98。 16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报告格式模板 火炬燃烧 CO2排放 17 煤层气(煤矿瓦斯)的火炬燃烧量(混量)(万 Nm3 除 CO2外 其它含碳化合物的总含碳量(吨碳 /万 Nm3) 火炬燃烧的碳氧化 率( ) CO2排放量(吨) a b c da*b*c*44/1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 三 ) CH4逃逸排放 18 CH4的逃逸排放总量等于井工开采、露天开采和矿后活动 CH4逃逸排放量之 和 ECH4_逃逸 ECH4_井工ECH4_露天ECH4_矿后 1. 井工开采的 CH4逃逸排放 井工开采的 CH4逃逸排放量等于 CH4的风排量 ,加上 CH4的抽放量 ,减去 CH4的火炬销毁量 ,再减去 CH4的回收利用量 。 ECH4_井工 QCH4_风排 QCH4_抽放−QCH4_火炬−QCH4_利用7.17 ECH4_井工是井工开采的 CH4逃逸排放量,单位为吨 CH4; QCH4_风排是各矿井通风系统的 CH4风排量,单位为万 Nm3; QCH4_抽放是各矿井抽放系统的 CH4抽放量,单位为万 Nm3; QCH4_火炬是 CH4的火炬销毁量,单位为万 Nm3; QCH4_利用是 CH4的回收利用量,单位为万 Nm3; 7.17是标准状况下 CH4的密度,单位为吨 CH4/万 Nm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CH4的风排量 风排瓦斯 是 井工开采 CH4逃逸排放的 主要 来 源 。 对于 CH4的风排量,如果煤矿已安装瓦斯监测系统,并 已实现对 CH4风排量的连续监测 ,则可通过计算 每小时内回风巷和进风巷 CH4流量 之差,然后按小时累加 得到全年的 CH4风 排量 Q进 _CH4 1𝐴 Q进 C进 _CH4 𝑎6010−4𝐴𝑎1 Q进 _CH4是矿井运行一小时内进风巷风流中 CH4的量,单位为万 Nm3/小时 Q回 _CH4 1𝐵 Q回 C回 _CH4 𝑏6010−4𝐵𝑏1 Q回 _CH4是矿井运行一小时内回风巷风流中 CH4的量,单位为万 Nm3/小时; QCH4_风排 Q回 _CH4−Q进 _CH4 TT QCH4_风排是该矿井当年的 CH4风排量,单位为万 Nm3; T是矿井当年的运行小时数,单位为小时 ; 19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CH4的风排量 如果煤矿 尚不能实现对 CH4风排量的连续监测 ,则可根据煤矿生产中的 定期测风数据 ,先求得 当月 平均 的 CH4风排量 ,然后 按月累加 得到全年的 CH4风 排量 qCH4_风排 1N Q回 C回 _CH4−Q进 C进 _CH4 𝑛Nn1 qCH4_风排是测定 当月平均每分钟的 CH4风排量 ,单位为 Nm3/min; QCH4_风排 qCH4_风排 d𝑚602410−412m1 QCH4_风排是矿井当年风排 CH4总量,单位为万 Nm3; m代表月份数, m1, 2, 3, , 12; d是矿井当月的实际工作日数,单位为天 。 20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CH4的抽放量 各矿井的 CH4抽放量 ( QCH4_抽放) 可根据 瓦斯抽放泵站 记录 的流量数据和 CH4体积浓度数据 计算 ,或通过 企业统计台帐、统计报表 获得 。 21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CH4的火炬销毁量 对于风排和抽放的瓦斯气体,如果煤炭生产企业选择火炬焚烧,这里还需将 CH4的火炬销毁量 从 CH4逃逸 排放量中 扣除 QCH4_火炬 Q瓦斯 _火炬 VCH4 OF火炬 QCH4_火炬是 CH4的火炬销毁量(纯量 ),单位为万 Nm3; Q瓦斯 _火炬 是 煤层气 (煤矿瓦斯)的火炬燃烧量(混量 ),单位为万 Nm3; VCH4是煤层气(煤矿瓦斯)中 CH4的体积浓度 ,无量纲,取值范围为 01,可根据气体成分监测获得; OF火炬 为火炬燃烧的 碳氧化率 。 2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CH4的回收利用量 除火炬焚烧外,如果煤炭生产 企业 采用其他方式 将 风排和抽放的瓦斯气体 回收 利用(包括回收自用和回收外供), 这里也 要扣除 CH4的回收利用 量 QCH4_利用 Q瓦斯 _利用 VCH4 QCH4_利用是 CH4的回收利用量(纯量 ),单位为万 Nm3; Q瓦斯 _利用 是企业回收利用的 瓦斯气体量(混量 ),包括企业回收自用和企业回收外供,单位为万 Nm3,可根据煤层气(煤矿瓦斯) 输送管路、泵站的记录数据 获得; VCH4是企业回收利用的瓦斯气体中 CH4的体积浓度 ,无量纲,取值范围为 01,可 根据气体成分监测获得 。 企业 回收瓦斯气体并自用作为燃料燃烧的,其燃料 燃烧 过程产生 的 CO2排放应计算在燃料 燃烧 CO2排放部分 。 2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报告格式模板 井工开采的 CH4逃逸排放 24 已实现瓦斯连续监测的 矿井 尚未实现瓦斯连续监测的矿井 CH4抽放量(万Nm3) CH4火炬 销毁量(万Nm3) CH4的回收利用量(万Nm3) CH4逃逸排放量( 吨) CH4风排量 (万 Nm3) 月份 当月平均 每分钟 CH4风 排量( Nm3/min) 当月实际工作日数(天) 当月 CH4风 排量 (万 Nm3/月) a b c db*c*24*60/10000 e f g ha∑de-f-g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填报说明 1、对已实现瓦斯连续监测的矿井,直接填写全年所有运行小时 对应 CH4风 排量的加总值。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 三 ) CH4逃逸排放 25 CH4的逃逸排放总量等于井工开采、露天开采和矿后活动 CH4逃逸排放量之 和 ECH4_逃逸 ECH4_井工ECH4_露天ECH4_矿后 2. 露天 开采 的 CH4逃逸 排放 ECH4_露天 AD原煤 _露天 EFCH4_露天10−3 ECH4_露天是露天开采的 CH4逃逸排放量,单位为吨 CH4; AD原煤 _露天 是 露天 开采 的 原煤产量,单位为吨; EFCH4_露天是露天开采的 CH4排放因子,单位为 kg CH4/吨原煤。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露天 开采的 CH4逃逸 排放 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 露天煤矿 原煤 产量。 排放因子数据的确定 我国露天 煤矿 的 煤层瓦斯含量较低 ,煤 种多为煤化程度较低的 褐煤 。 有条件的企业应实测露天煤矿的 CH4排放因子,没有条件实测的企业可 根据指南 附录二表 2.2选取露天开采的 CH4排放因子缺省值。 26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报告格式模板 露天 开采 的 CH4逃逸 排放 27 原煤产量(吨) 露天煤矿 CH4排放因子( kg CH4/吨原煤) CH4排放量 (吨) a b ca*b/1000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 三 ) CH4逃逸排放 28 CH4的逃逸排放总量等于井工开采、露天开采和矿后活动 CH4逃逸排放量之 和 ECH4_逃逸 ECH4_井工ECH4_露天ECH4_矿后 3. 矿后活动 的 CH4逃逸 排放 ECH4_矿后 AD原煤 _矿后 EFCH4_矿后10−3 ECH4_矿后是矿后活动的 CH4逃逸排放量,单位为吨 CH4; AD原煤 _矿后 是企业的原煤产量,单位为吨原煤; EFCH4_矿后是矿后活动的 CH4排放因子,单位为 kg CH4/吨原煤。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矿后活动 的 CH4逃逸 排放 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 按照 高瓦斯 矿井 、瓦斯矿井、露天煤矿 分别统计 原煤 产量 。 排放因子数据的确定 矿后活动的 CH4逃逸排放量与煤炭的 残存瓦斯量 有关。根据 AQ 1018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煤的变质程度越高(即挥发份成分越少),煤的残存瓦斯含量越大 。 有 条件的企业应优先选择实测数据,没有条件实测的 企业 可根据指南附录二表 2.2选取各类煤矿的 矿后 活动 CH4排放因子。 29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报告格式模板 矿 后活动 的 CH4逃逸排放 30 煤矿类型 原煤产量(吨) 矿后活动 CH4排放 因子 ( kg CH4/吨原煤) CH4排放量(吨) a b ca*b/1000 高瓦斯矿井 低瓦斯矿井 露天煤矿 合计 d∑c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 四 ) CO2逃逸排放 31 井工 开采 的 CO2逃逸排放 井工 开采的 CO2逃逸排放量等于 通风系统排放的 CO2量 ,加上 抽放系统排放的CO2量 ,减去企业 回收利用的瓦斯气体中本有的 CO2纯量 。 ECO2_逃逸 QCO2_风排 QCO2_抽放−QCO2_利用19.7 ECO2_逃逸是井工开采的 CO2逃逸排放量,单位为吨 CO2; QCO2_风排是 各矿井通风系统的 CO2排放量 ,单位为万 Nm3; QCO2_抽放是 各矿井抽放系统的 CO2排放量 ,单位为万 Nm3; QCO2_利用是 企业回收利用的瓦斯气体中本有的 CO2纯量 ,单位为万 Nm3; 19.7为标准状况下 CO2的密度,单位为吨 CO2 /万 Nm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CO2的风排量 如果煤矿 已实现对 CO2风排量的连续监测 ,则可通过计算每小时内回风巷和进风巷 CO2流量之差,然后按小时累加得到全年的 CO2风 排量 Q进 _CO2 1𝐴 Q进 C进 _CO2 𝑎6010−4𝐴𝑎1 Q回 _CO2是矿井运行一小时内回风巷风流中 CO2的量,单位为万 Nm3/小时; Q回 _CO2 1𝐵 Q回 C回 _CO2 𝑏6010−4𝐵𝑏1 Q进 _CO2是矿井运行一小时内进风巷风流中 CO2的量,单位为万 Nm3/小时 ; QCO2_风排 Q回 _CO2−Q进 _CO2 TT QCO2_风排是该矿井当年的 CO2风排量,单位为万 Nm3; T是矿井当年的运行小时数,单位为小时; 3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CO2的 风排量 如果煤矿 尚未 实现 对 CO2风排量的连续监测 , 则可根据煤矿生产中的 定期测风数据 ,先求得 当月平均的 CO2风排量 ,然后 按月累加 得到全年的CO2风 排量 qCO2_风排 1N Q回 C回 _CO2−Q进 C进 _CO2 𝑛Nn1 qCO2_风排是测定 当月平均每分钟的 CO2风排量 ,单位为 Nm3/min; QCO2_风排 qCO2_风排 d𝑚602410−412m1 QCO2_风排是矿井当年风排 CO2总量,单位为万 Nm3; m代表月份数, m1, 2, 3, , 12; d是矿井当月的实际工作日数,单位为天 。 3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CO2的 抽放 量 各矿井 CO2的抽放量( QCO2_抽放) 可 直接根据 瓦斯抽放泵站 记录的 流量数据 和 CO2的体积浓度数据 计算 得出,或通过 企业统计台帐、统计报表 获得 。 34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回收 利用的瓦斯气体中本有的 CO2纯量 除火炬焚烧外,如果煤炭生产企业 采用其他方式 将 风排和抽放的瓦斯气体 回收利用(包括回收自用和回收外供), 这里也要 扣除 回收利用的瓦斯气体中本有的 CO2量 ( CO2 回收利用量) QCO2_利用 Q瓦斯 _利用 VCO2 QCO2_利用是企业回收利用的瓦斯气体中 本有的 CO2纯量 ,单位为万 Nm3; Q瓦斯 _利用 是 企业 回收利用的瓦斯气体量(混量 ),单位为万 Nm3; VCO2是企业回收利用的瓦斯气体中 CO2的体积浓度 ,无量纲,取值范围为 01。 35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报告格式模板 井工开采的 CO2逃逸 排放 36 已实现瓦斯连续监测的 矿井 尚未实现瓦斯连续监测的矿井 CO2抽 放量(万Nm3) 回收利用的瓦斯气体中本有的 CO2纯量( 万 Nm3) CO2逃逸排放量( 吨) CO2风 排量 (万 Nm3) 月份 当月平均 每分钟 CO2风 排量( Nm3/min) 当月实际工作日数(天) 当月 CO2风 排量 (万 Nm3/月) a b c db*c*24*60/10000 e g ha∑de-g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填报说明 1、对已实现瓦斯连续监测的矿井,直接填写全年所有运行小时 对应 CO2风 排量的加总值。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 五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 37 计算公式 ECO2_净电 AD电力 EF电力 ECO2_净热 AD热力 EF热力 式中 ECO2_净电为 报告主体净购入电力隐含的 CO2排放量,单位为吨 CO2; ECO2_净热为报告主体净购入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量,单位为吨 CO2; AD电力 为企业净购入的电力消费量,单位为兆瓦时( MWh); AD热力 为企业净购入的热力消费量,单位为 GJ; EF电力 为电力供应的 CO2排放因子,单位为吨 CO2/MWh; EF热力 为热力供应的 CO2排放因子,单位为吨 CO2/GJ。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 五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 38 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 企业净购入的电力消费量,以企业和电网公司结算的电表读数或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为据,等于 购入电量与外供电量的净差 。 企业净购入的热力消费量,以热力购售结算凭证或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为据,等于 购入蒸汽、热水的总热量与外供蒸汽、热水的总热量之差 。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热水 可 下 式转换 为热量单位 𝐴𝐷热水 𝑀𝑎𝑤 𝑇𝑤−204.1868 10−3 式中, 𝑀𝑎𝑤为热水的质量; 𝑇𝑤为热水温度, 单位为 ℃ ; 4.1868为水在常温常压下的比热,单位为 kJ/kg·℃ 。 以 质量单位计量的蒸汽可 按 下 式转换 为热量单位 𝐴𝐷蒸汽 𝑀𝑎𝑠𝑡 𝐸𝑛𝑠𝑡 −83.7410−3 式中, 𝑀𝑎𝑠𝑡为蒸汽的质量; 𝐸𝑛𝑠𝑡为蒸汽所对应的温度、压力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单位为 kJ/kg,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的热焓可分别查阅附录二表 2.3和 表 2.4。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 五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 排放因子数据的确定 电力供应的 CO2排放因子为企业生产场地所属 区域电网的平均供电 CO2排放因子 ,应根据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进行取值。 热力供应的 CO2排放因子 暂按 0.11吨 CO2/GJ计 ,未来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数据进行更新。 39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报告格式模板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 40 类型 净购入 量MWh或 GJ CO2排放因子 (吨 CO2/MWh或吨 CO2/GJ) CO2排放量 ( 吨 ) 购入 量( MWh或 GJ) 外供 量 ( MWh或 GJ) 电力 所在电网 1 ab-c b c d ea*d 所在电网 2 蒸汽 热水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 量化和报告的规章制度 ;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 排放源一览表 ; 为计算过程涉及到的每项参数制定 准确可行的 监测计划 和工作规程; 制定计量设备的定期校准检定计划,并 定期 校验 计量设备 等 ; 建立 文档管理 规范; 制定 数据缺失 、生产活动或报告方法发生变化时 的 应对 措施 ; 建立 数据的内部审核和验证 程序 ; 41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6. 报告内容 报告主体应按照 指南 附录一的格式对以下内容进行报告 (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二)温室气体排放量 (三)活动水平 数据 及来源说明 (四)排放因子 数据 及来源说明 (五)其它希望说明的情况 4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报告主体名称 、 报告 期 、单位性质、所属行业、组织或分支机构、地理位置(包括注册地和生产地)、成立时间、发展演变 对企业法人边界、产品及工艺流程、以及排放源识别过程和结果的详细说明(必要时请附表和附图) 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43 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核算边界及排放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在阐述核算边界、识别排放源及气体种类的基础上,以二氧化碳当量( CO2e)的形式报告本企业在整个报告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分别以质量单位报告化石燃料燃烧 CO2排放量、 火炬燃烧 CO2排放量、 井工开采 CH4逃逸 排放量、 露天开采 CH4逃逸 排放量、矿后活动 CH4逃逸 排放量 、井工开采 CO2逃逸排放 量、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量, 本指南未涉及但二氧化碳当量排放对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贡献大于 1的其他排放源。具体核算方法请参考这些排放源所适用的相关指南,并在报告 中予以说明。 44 二、 温室气体排放量 化结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结合核算边界和排放 源的 确定 情况 ,分别报告所核算的各个排放源的活动水平数据 量值及单位; 并详细阐述 各项活动水平数据 的监测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数据来源或监测地点、监测方法、记录频率等。 45 三、 活动水平 数据 及来源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分别报告各项活动水平数据所对应的含碳量或其它排放因子计算参数 的量值及单位; 如实测应介绍监测计划及执行情况, 如取默认值 则说明它们的数据来源、参考出处、相关假设及其理由等。 46 四、排放因子数据 及来源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分条阐述 其它希望说明的问题,如 主管部门要求企业报告的其他情况,如既有设施的改扩建、退出情况,新增设施的排放特征等信息; 企业 希望表达的相关诉求; 对指南 或核算方法 的修改建议 等等 。 47 五、 其它希望说明的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附录一 报告格式模板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提供的表单附件详见指南附录一 必要的表单附件旨在增加透明性、可比性、可核查性 排放量汇总表 48 源类别 排放量 (单位吨) 排放量 (单位吨 CO2e) 燃料燃烧 CO2排放 火炬燃烧 CO2排放 CH4逃逸排放 CO2逃逸排放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 CO2排放 净购入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不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的隐含 CO2排放 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的隐含 CO2排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7. 实践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范围和边界类问题 1. 报告主体存在跨行业生产活动怎么办怎么从政府发布的诸多指南中选择适用的指南 答可 借鉴 化工指南 中“核算单元”的概念,按产业活动 划分 核算单元,每个核算单元对应一种产业活动,也方便 使用 所属行业的指南。如煤化工 化工指南、自备电厂(坑口电站) 发电指南。 2. 企业 排放量低于 1的排放是否可忽略 答第一,指南在“排放源和气体种类识别”中明确提到的排放源,无论是否大于 1都必须核算。 第二,指南没有明确提到的排放源如果占企业排放总量的比重大于1,应参考该排放源相关的行业指南进行核算。确实小于 1的,不作强行要求,如果企业已经有相应的监测数据支撑并可计算出排放量,鼓励企业进行核算和报告;如果补充数据 监测 的 成本较高、不确定性较大,则 可暂不报告。 49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7. 实践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范围和边界类问题 3. 指南 和上述问答中所谓的排放量贡献 小于 1的 排放源,这个 1是否是指目前报告 门槛 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 的 1 答不是,这个 1是指某个被关注的排放源占报告主体排放总量的比重是否小于 1。 4. 对于煤炭开采环节和洗选环节分属不同报告主体的情况,矿后活动的甲烷逃逸排放应该计算到哪个报告主体的排放量 答矿后活动的甲烷逃逸排放统一计算到煤炭开采企业的排放量。 50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7. 实践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间接排放类问题 5. 对于同时存在自备电厂的煤炭生产企业,其本身既从电网购电又向电网输电,那么该报告主体净购入 电力隐含 的 排放 应如何计算 答自备电厂 如果是独立法人 或视同法人单位,应按发电企业核算指南单独核算报告;如果被划作一个核算单元,自备电厂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也可参考发电企业核算指南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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